㈠ 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
1、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1、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以及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
㈡ 居民养老保险户囗迁移怎么办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n《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n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 居民身份证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n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岁橘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虚搏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n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n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n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乎誉团,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n 3、工伤及生育保险n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n 4、失业保险转移n《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n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 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n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n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 住房公积金 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n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㈢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是与职工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保险,事关职工退休后老年生活的物质保障,因此职工在就职期间需要重视自己的养老保险。我国规定,养老保险需要累积交满15年,职工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做工作过程中如果因为辞职、调度等需要改变目前的工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理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㈣ 哈尔滨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哈尔滨养老保险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即可,办理条件如下:
1、年满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包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包括在校学生;
2、参保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乡镇企业可以在当地以企业为单位统一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保险。办理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参保人的权利: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的,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2、参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的,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参保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参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