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加入12349居家养老平台
服务对象
1、无偿服务对象
持有本市户口,年满60岁(包括散居“三无”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失能或半失能、享受低保待遇老人)的空巢独居老人;省级以上劳模、五保老人、百岁老人。
2、低偿服务对象
(1)年满60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收入老人(低于市职工平均最低工资标准)
(2)年满65岁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独居老人
(3)重点优抚对象
(1)社区养老机构怎么加入扩展阅读:
一、服务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
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员及志愿者上门为居住在家中需服务的老人提供服务。
2、日托服务
通过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3、其他服务
通过聘请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知识讲座、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
为老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
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
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
为老年人提供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
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
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⑵ 社区养老院申请条件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
一个是个人申请;
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
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审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
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
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管理:
第十五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
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⑶ 孤寡老人入住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
政府开办的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入院须知与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入住流程
1.咨询参观:有家属陪同,考察敬老院硬件软件建设,设施、服务、伙食、收费等详细情况。
2.受理入住申请:院方同意即可。
3.调查访问: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属的口碑。
4.入住评估:即老人试住感受。
5.入住申请:向院方申请入住,同时提交身体检查报告单。
6.预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预定养老床位。
7.签订入住协议:甲乙双方协议,由家属签字。
8.缴纳入住费用:生活物品自带,交付少许押金,以后养老服务费用按月缴纳。
9.开始入住
10.正式入住
⑷ 社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社区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
(二)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登记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核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社区初审
3、街道办复审
4、县农保办审批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人员。
二、缴费办法及标准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参保人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补,多交多得。
(三)建立缴费财政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四)本办法试行之日起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享受保险待遇。
⑸ 如何进入养老行业
亲您好 如果想做养老,一是从核心业务入行,也就是居家、社区、机构的服务切入;如果是想做中老年群体服务以外的,建议你从其他相关行业入手,定位于中老年人群,和养老服务业合作,可以快速上手。
最重要的是,定位于中老年客户了,就要先去了解这个群体的特性,看自己是否适合和这个人群打交道,再找切入口。
1.市场定位
在开养老机构之前,需要对市场进行一个定位,机构的档次、规模、主要服务对象,功能定位,采用途径锁定市场。
2.确定目标
即便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若是没有方向和动力,也不能很好地凝聚机猜唤构领导层和全体员工。并且目标是否正确与恰当,直接关系到机构发展的速度和结构。
3.建立队伍健全相应培训晋升制度
同机构竞争力的核心是服务质量,服务质量的核心是人才的建设。由此可以知道,建立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健全相应的培训晋升制度,直接关系到养老机构经营成败问题。
4.确定合理薪酬制度
养老机构想要留指兆顷下优秀的人才,主要途径是给予员工合理的薪酬,以此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要措施是岗位激励,岗位激励的主要手段是薪酬制度。
5.造独特文化理念
没有自己文化理念的养老机构是没有“灵魂”的,因此,要想长久地经营好一家机构,必须有意识地营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机构文化理念。
6.开展营销策划
养老机构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与机构营销有良好关系。开展营销策划,实质就是吸引老人,扩大业务;在短期内快速扩大机构影响,迅速打开局面;长期稳定地吸引一大批忠实客户。
7.畅通各种沟通渠道
与民政部门沟通,确保在行业准入与执业监管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沟通与卫计委沟通,涉及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否能纳唯陆入医保定点范围;沟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在民政支持的政策范围内享受到税收优惠等。
8.构建风险管理机制
这是创业者在开始养老行业之前需要建立的一个机制,规避风险,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面对在运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与危机可以有条不紊地解决。
⑹ 如何开办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1、要符合条件
想要开一家小型家庭养老院申办人需要符合开办条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保证证件是真实有效的。
2、充足的启动资金
申办人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规模和资金链支撑,小型家庭养老院的床位也数会根据各地的实际要求而变化,因此开小型家庭养老院需要满足当地的床位需求。
3、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小型家庭养老院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主要是包括规章制度、租赁合同、证件等等,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始筹建养老院了。
4、组建服务团队
首握创业者还需要组建自己的养老服务团队,包括护工、保洁、前台、管理人员等等,方便对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提供相关的服务,从而让老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5、办理相关证件
开养老院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健康证,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天内,需到当地的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开户手续。
6、丰富的业余生活
养老院还需要有丰富的业余生活,因为对老年人来说,他们常常会感到孤独,因此养老院要为他们创造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这样他们才不会感到孤单。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什么手续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老孙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第十九条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者含庆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民政部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社区医务室、护理站设立和运营工作,国家医保局负责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全国老龄办负责老年人照顾服务指导工作。地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