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转移联系函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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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只要拿原参保地缴纳的社保卡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本》,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开迁移接收函就可以了。
2、拿新参保地社保局开的迁移接收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劳动者的累计缴费年限。
Ⅱ 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如何打印
到社保机构大厅提出申请,让工作人员用打印机给你打印。
申请开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口头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出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
申请开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社保;
2、因购房、银行贷款、入户等事情需要出具参保证明。
申请开具资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2)对方的养老保险联系函怎么打印扩展阅读:
参保单位和人员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个人网上经办系统、单位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自助打印的“社保电子证明”,均加盖“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专用章采用电子签章方式,经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认证,具有法律效力。
参保单位和人员可直接自助查询打印,打印同时表格上将自动生成唯一验证码,登陆市人社局网站并输入验证码即可验证该参保证明的真伪。
因办理参保人员子女入学、银行按揭、购房、出国出境、入户、申领居住证等事项需要使用参保证明的部门,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进入“社保电子证明验证”专区,输入验证码查询参保证明电子档,以验证纸质参保证明的真伪。
同时,还可利用市人社局提供的CA数字证书,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查询有关人员的参保证明信息。
参考资料:
全面实现社保证明查询打印电子化自助化-四川人社局
Ⅲ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什么流程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六条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
Ⅳ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版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权电话咨询。这个网站是: 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ztzl/shgxlxylbx 你可以联系深圳的社保机构,索取联系函的格式。
Ⅳ 养老保险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出的《接续联系函》我应该怎样邮寄
是由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不是个人邮寄。
一般来说,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各地社保部门会这样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5)对方的养老保险联系函怎么打印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