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青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2年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21年青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与单位)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16%,个人缴8%;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20%。
青岛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企业员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92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185元/月)确定。
2、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舟山市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5309元/月),80%(4247元/月),60%(3185元/月)确定。个体缴费人员可以这个三个档次中选择一档确定缴费基数。
注:2020年统计部门公布2019年社平工资前,暂按2018年社平工资60%、300%保底封顶待2019年社平工资公布后,另行调整。
2020年度青岛社保缴费比例
档唤(一)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注: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比例
职工养老:单位12%,个人8%;
职工医保:单位9.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农业户口不用缴);
生育保险:1.5%,个人不用缴;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养老:20%;
职工医保:10%。
青岛社会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根据现行青岛养老保险政策规定,青岛养老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就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第二就是累计缴费15年。简单来说就是青岛养老保险至少要交15年。
青岛养老金能领多少钱一个月
没有具体标准要以个人情况确定。
养老金计算方法:
1、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友让一、我想办理青岛市个人养老保险?去哪办,每月大概缴纳多少钱?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办理地点:去户口所在行告凯区的社保局办理,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到当地的社保局先了解一下。
个人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二、如何在青岛补交养老保险?
社保补缴条件:
1、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版,领取社保登记证,导致未及权时缴纳社保费用;
2、已参保企业因办理社保分户/并户、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保费。
社保补缴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即可。但须注意一点就是补缴不满一年的,在区保险办审核后办理补缴,补缴超过一年的,需经市保险办基金统筹处审核后,到区保险办办理补缴。
三、青岛个人养老保险每年什么时候交?
一般情况,缴纳养老保险,只要是在当年的年底结算之前,也就是社保局结算时间大概是在12月25号之前缴清完成所有的养老保险的费用就可以了,但是医疗保险必须要提前交。
那可以在年初一次性交完所有的医保费用,这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在年初一次性交完,也要在月底之前按月每个月,正常的缴纳医保费用,只有这样才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青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青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青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上限为15927元/月,下限为3185元/月;缴费比例公司缴纳18%,个人缴纳8%。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前支取办理条件
1出国定居: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参保外国人离境回国:
在我国参保的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缴费不足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B. 青岛退休人员2022年养老金最新调整方案细则:上调多少、如何调整
青海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细则
7月22日消息
2022年调整多少?对调整幅度4%怎样理解?
2022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
调整幅度4%,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4%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退休地艰苦类区、当前年龄等不同因素,实际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幅也是不同的顷扒。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主要方案是: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4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缴雀枯昌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1%调整增加,低于21元的按21元增加。
3.倾斜调整。一是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败岩25元、30元。二是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C.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由283元涨成440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由283元涨成440元,意味着你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增加了157元。这可能是因为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或者规定调整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使得你需要缴纳更悔喊兆高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缴费金额。
在中国,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渗旦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便碧租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能够有效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D. 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2
一、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2
1、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划分12个档次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市政府依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2、缴费不足15年可补缴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若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剩余年数,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
3、缴费超过15年增发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市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等适时调整。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15年缴费年限、又不办理补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4、政府按年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按年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对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补缴部分(不含应按年缴费而未缴费以及中断缴费的)也给予缴费补贴。其他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5、严禁多领冒领养老金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未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对存在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核定多领、冒领的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按照规定予以追回。
对于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重复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非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6、养老保险跟随户籍转移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达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从未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迁入人员,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按迁入地规定参保。
二、青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210元
10月24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10元,惠及青岛市104万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
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1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惠及青岛市104万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近期全部发放到位。
近年来,青岛市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国家制度设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从近年情况来看,这两部分待遇呈现“双增长”的趋势。一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青岛市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先后7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标准高112元。另外,2019年青岛市还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元、10元。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升。青岛市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着力提高个人账户基金收益水平,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