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去世工资什么时候停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Ⅱ 退休工资人死了还有没有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什么是退休工资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穗敬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三、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
用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养老金之和相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猜敬慎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稿冲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Ⅲ 老人去世后,退休金是当月就停了吗
不是,正常情况下,按照社保局的规定。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比如说,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如果是这个月15号之前死亡,那这个月工资继续领,但是下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如果死亡时间是16号-月底,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退休金。但是,大城市里一般都是这种模式,偏远的乡镇就不一定了。
这怎么办?我们无能无力。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们虽然很同情这个阿姨,但是也没任何的办法。只能安慰她一下,让她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人。
我在银行上班快十年的时间了,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因为丧葬费而翻脸的人。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几个人,直接就在银行里打起来了。最后只能报警处理,让警察教育他们。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一点钱翻脸打架,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Ⅳ 老人去世了,养老金还可以领几个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老人去世的下一个月起就停发养老保险了,如果隐瞒死亡时间,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多领的工资会被要求退回。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