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去世,养老保险怎么退,去哪退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中的金额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不是退。去养老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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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社保退休老人去世怎么办理销户口和工资
1,退休人员去世的,养老金发放到去世当月
2,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在去世后还有余额的版,可以由其继权承人取出,做为遗产分配
3,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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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人死了怎么注销社保
人死了,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犹在,继承后清零。
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其中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均有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门诊治疗和支付由个人承担的住院费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去世,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清零,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继承后注销。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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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人过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分两种情况分析: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衍生问题: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高温高压特殊工种另有规定);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⑤ 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又怎么处理
交完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可继承:
1、参保人在60岁以前死亡的,可以继承。如果参保人在60岁前死亡,那么他一分钱养老金都没有领取过,那么参保人之前参加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的部分均由其继承人或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继承。这种情况下是全额可以继承的。
2、参保人在70岁前去世,可继承个人账户中的剩余部分。养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参保农民在60岁到70岁之间去世的,那么他个人账户中剩余的养老金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不允许继承:
1、因为养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所以如果在70岁之后去世的,那么个人账户上的钱也不可以继承,不再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⑥ 交完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养老保险还没交够十五年但是人死亡了,之前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全部退回,但是如果是单位交的就不会退回。此刻,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一分钱都还没领取就离世了。这笔钱可以当作遗产,合法继承人可依照规定将这笔钱直接取出来。如果养老保险交够了十五年但还没来得及领养老金就人就死亡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全部退回给家属。这种情况跟上述情况相似,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虽然已经缴满十五年,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因为还没有退休或别的原因,并没有开始领取,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回给家属的。根据养老保险的养恤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在139个月内发放。若在发放期内,参保者离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领取了139个月的养老金后,个人养老账户此刻余额为零,参保者依旧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不过这笔钱开始由国家出资。此时,参保者离世,继承人将不再有继承养老账户金额的权利,该账户将作销号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⑦ 养老保险交完人去世了怎么办
养老保险交完人死亡可分为两种情况:
1、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之前死亡,在退休前死亡的,社会保障没有相应的赔偿。一次性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金额中的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死前的医疗费用可规定报销。带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申请退还社保;
2、被保险人在几个月内死亡,数清退休后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金额中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余额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退保只退还个人账户的支付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察颂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薯没前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