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应如何分担赡养老人问题
楼主你好 如果是农握陪正村 基本就是儿子多承担一些 因为父母的财产基本都是全部给儿子的 如果是城市里 一般来说 儿子女儿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父母一般也会平分乱昌财产 仅代表个人地区 不代表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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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夫妻都是独生子女,婆家和娘家的老人该怎么赡养
这对于现在的独生子女来说,确实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
01.各养各妈是独生子女家庭赡养父母的一个最切合实际的方式。现在不像以前的生活那样,一个家庭里面有三四个孩子,有男有女,绝大多数赡养老人的义务落在男人的身上。所以以目前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作为子女,必须要尽赡养义务,不论是婆家还是娘家都是如此。虽然对于子女来说,同时抚养两家总共四个老人会是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也只能如此。
但其实这是不太现实的。作为子女的自己,都已经与父母共同生活了几十年,但还经常会和父母吵架,那又如何保证四个老人生活在一起不会出现矛盾?如果这个时候出现矛盾了,作为子女的两个年轻人,又该怎么解决呢?
『叁』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的规定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多胡哪个子女亮正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腔颂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肆圆滑进行协商。
子女裂腊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敬做悔责任。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肆』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1、如何赡养老人: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1)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腊绝纤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轮仿。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继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
继父母和宏键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我国《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我国《民法典》第1074条第2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伍』 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应如何分担赡养老人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你爱人和他的姐妹有同等继承权,但是也规定了分配原则如下: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你爱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由老人立遗嘱的方式多分遗产,否则只能留好证据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分配遗产。
『陆』 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应如何分担赡养老人问题
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