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退伍军人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对退役士兵进行保险的补缴工作,当几年兵给补缴几年,这在全国都是一样的。我交的保险,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依据当兵的年限来进行补缴,符合条件的士兵可以提交申请,完成参保。
除了缴纳养老金之外,退役军人还享受国家政闹樱策性补助。凡事满足1945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没有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是可以拿到国家的政策补贴,农村及专转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服役年限内的生活补助,转为志愿兵之后的服役年限不可算在内。
关于退役军人的补贴标准,根磨桐据2010年8月1日起的最新规定,一年兵役每月发放十元的补贴,举例说明,若一士兵服役了十年,则每月发放的标准为100元。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来说,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和退役证明去自己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办相关的登记表,办理参保。
以上就是关于退役士兵补缴保险的全部介绍,这在全国标准都是一样的。符合相关申请标准的退役士兵可以及时的续村正或者居委会申请办理,拿到国家的政策性补助。
⑵ 退伍军人退伍养老金怎么领 退伍军人有保障!
1、大家都知道很多职工或者个人再老了之后都可以依靠之前交的养老保险领取一些退休金,那在军营里的军人们,老了以后的养老保障是怎么样的,其实每年国家,都会给这些退伍的老兵提供很好的保障,也有很多针对退伍老兵的优惠政策和福利,所以退伍军人在到达退休年龄后也是有养老金可以领的。
2、众所周知想要退休之后领到养老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你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者就是你需要缴纳满15年的社保,裂激那比如有这么一握态个退伍军人,他即将到退休年龄段源源了,他在退伍后缴纳了12年的社保,可以加上他之前当的3年的义务兵的年限,凑满15年的社保年限吗?答案是:当然可以!
3、国家在很早之前就规定了,军人在军营里当了几年的兵,就可以计算几年的社保年限。其实2017年7月1日的时候发布了退伍军人的军龄可以视作为同缴费年限,当兵的那几年当缴费年限一样对待。而且入伍参军之后,国家也会帮每一个士兵缴纳社保的,所以在退伍之后,不管是自行在进行社保续缴,或者找个企业上班让企业代缴都是可以的,还有或者你也可以选择退保,退回个人账户的缴纳社保的钱。
4、退伍军人也是可以领养老金的,而且他们在当兵的时候也是有缴纳社保的,退伍后,当兵那几年的军龄是可以和社保年限相加从而领取养老金的。
⑶ 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
1、农村籍退伍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保,(未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应是个体工商户的帮工)。2、缴费年限最少应达到15年以上(当兵服兵役年限可按规定视为缴费年限。);3.农村退伍军人如果现在是城镇户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农转非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从参保之月起往前补缴60个月)。今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5年)及其以上,可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如果敏困其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则可以在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按自愿原则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提出养老保险缴费向后延续缴纳至15年之月的申请,在达到缴费年限15年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若不愿延长缴费的,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1.准备好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若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2.具体的参保流程如下:(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退伍军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兵龄视同交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明确的政策规定,确保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近日,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全区各地州市就养老保险工作中所反映的五大具体问题予以明确。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待分配时间,是指《安漏拿差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三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返皮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四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五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36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5号)规定要求。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向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上报有关情况。
⑷ 农村退伍兵有什么待遇和补助
退伍军人指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退伍后会有复员费,安家费等补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也有优待。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胡档明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裤告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蠢亮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退休费
退休费是指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官退休后发给个人费用的统称。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资、地区津贴等为基数按月标准汁发的退休生活费外,还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
四、转业费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五、复员费
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它包括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按病情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
六、退伍费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七、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安家补助费
军队离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管理;跨省、跨市、跨县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2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由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4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计发干部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
八、退伍军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优待养老金。
九、农村退伍军人补贴
目前针对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两类。
第一类: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助。凡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养老补助。国家开设针对退伍军人的养老账户,退伍军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年数,将从军年数计算在养老保险缴纳的年份,在领取时,依据当地年度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标准。
第二类:农村退伍军人老年补贴。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政策,将采取往年的标准发放补贴,按照规定,凡之后退伍的农村军人,按照实际服役年数,以10元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到30元的农村退伍军人晚年糊口补贴。
法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七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⑸ 退伍军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竖型(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余闭猜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态谈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⑹ 2017年3月5号国家民政部对退伍军人补偿政策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⑺ 农村退伍老兵补助
退伍老兵补贴新政策是非农和农业户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发放。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为两大类:
1、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助
农村退伍军人的养老补助主要是针对年满60岁的退伍军人,他们每月可领取养老补助。国家开设针对退伍军人的养老账户,退伍军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年数,将从军年数计算在肆丛陆养老保险缴纳的年份,在领取时,依据当地郑渣年度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标准。
2、农村退伍军人老年补贴
按照规定,农村退伍军人的老年补贴,凡2011年之后退伍的农村军人,按照实际服役年数,以10元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到30元的农村退伍军人晚年糊口补贴。据了解目前,确实对退伍军人开始进行登记,退伍军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的复印件到社区进行登记就可裂顷以。
补贴算法:25×服役年限=退伍老兵可领取的补贴。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伍军人,若还没领取退休工资、又不在国家养老统筹里,也没有享受到当地民政部门补助的,这一类的退伍老兵每人每月能够领到210元补贴。退伍伤残的且常年在恶劣环境下生活的老军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曾经参加过重大军事行动或各种战役的退伍老军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关于新农合医保农村退伍兵免费,从2018年新农合缴费提高,但其中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包括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比如说,需要缴纳10年养老保险,从军年数是5年,那么只需要缴纳5年的养老保险,到了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并且2018年后国家还为退伍军人,专门设立个人养老账户。
法律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⑻ 农村退伍老兵养老保险新政策
1、享用征税收入优惠政策
这项政策是针对投身个体打理的武装部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收工作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打理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打理行径,武装部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投身个体打理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不管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经济活动户,武装部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依照新建立的公司。
2、生活求助
这项补贴针对2011年在这以后退役的军人,依据财政部的有关政策,以10元为基数,依照本人的实际徭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10元的形式。只要是徭役3年以上的农家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往后,每个月就可以领到30元的余年糊口补贴。
3、四项养老金补贴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一统标准发给。
(2)私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均匀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意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数,该额数计入私人帐户贮存额。私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方法与其它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数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数为军龄与其私人实际缴费年数之和。其缴费年数养老金的计发方法与其它参保人相同。
(4)优遇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余年生存的经济保证,具备国家政策支持。
4、减损养老金交纳年数
求助的办法为所需缴纳年数减去执役年限,如所需缴纳年数为15年,执役时候为8年,15—8=7,则自个只需要承担7年的花销即可。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五条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