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抱团养老”的价值
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同时也是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过程。国家统计局2016年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31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6.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50亿,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10.8%。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加上生育率下降和家庭小型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化,老年人的养老后顾之忧日益加重。“抱团养老”的价值,渐渐得到体现。
第一,可以缓解老年人入住养老院难的“刚需”问题。一方面,随着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化。另一方面,原来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大部分养老服务职能,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业改革而被剥离,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又远远没有跟上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膨胀速度,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大。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入住需求,这既同养老机构收费高昂、许多老人无力承受有关,也同养老机构的供给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相脱节而产生的结构性矛盾有关。在这种背景下,“抱团养老”这种“类养老机构”一经出现,不仅对部分老年人产生了吸引力,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第二,可以弥补护理服务发展与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之间的巨大缺口。随着人口的越来越老龄化,特别是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对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社会化的护理服务发展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相关的大量调查数据表明,需要提供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所占比重,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提高;年龄越大,对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需求越强烈。但是,目前我国护理服务发展还处于探索和初步发展阶段,上门服务开展得更是少之又少,我国90%以上仿岩李的老年人愿意而且只能选择居家养老。完善、经济实惠且可及的包括上门护理服务在内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保障居家养老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还很不充分,居家老人所需要的上门服务,尤其在上门护理服务还很欠缺的情况下,依靠成员相互提供护理服务的“抱团养老”方式自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
第三,相互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可以替代一部分社会化生活照料服务。因为家庭逐渐小型化,且正处于劳动年龄的家庭成员又要工作,家庭成员不可能全部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在家庭成员越来越难以承担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重担的背景下,提供社会化的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无论是社区,还是整个社会,都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有效应对老年人剧增的生活照料服务需求。“抱团养老”的老人,尤其是年轻的老人、能够生活自理的老人“抱团”,相互分担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可以大大减轻生活照料服务的工作量,且具有成本优势,这也是“抱团养老”的吸引力之一。
第四,可以相互提供慰籍,满足老年人对精神慰藉的强烈需求。老年人由于年老和退出工作岗位,加上相当大部分老备迟年人的子女因为工作、居住及出国等原因又不在身边,很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失落感和孤独感,对精神慰藉的需求非常强烈。我国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主要来自家庭成员、亲戚和朋友。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文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但是,仅仅依靠家庭成员、亲戚和朋友提供精神慰藉显然是不够的。“抱团养老”的枣指老人,通常都会选择志趣相投、有共同的兴趣和爱好、相互“合得来”的老人“抱团”,因而能够有效地弥补精神慰籍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