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东莞社保养老金怎样补交
以下是从东莞社保局找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问: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
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
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
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
【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
【办理业务】: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
【咨询电话】:0769-12333
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1、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
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1条,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什么资料?
1、身份证及户口簿;
2、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
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备注】:如不能提供原始档案,需填写《遗失档案的未参保企业人员情况表》。
补缴手续
1、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2、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补充说明】
1、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2、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12%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3、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滞纳金。
4、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一次性缴费受理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补缴过程常见问题解答
一、我爸爸是东莞本地人,2010年之前在东莞某单位上班,但是因为单位无生产经营能力所以单位被迫倒闭了。现在我爸爸没有参加职工社保,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可以帮我爸爸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吗?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按照规定,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
手续。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二、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
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
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
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
三、请问申请补缴东莞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应该去哪里办理?
答: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
2、身份证及户口簿;
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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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山西省有企业经历的人补缴养老金还缴滞纳金吗
个人是不能补缴养老保险的,单位可以补缴,补缴养老保险是没有滞纳金的。
⑶ 补交养老保险需要交滞纳金吗
现在养老保险不可以补交,当然也不存在交滞纳金。
⑷ 辽宁省个人养老保险漏缴有没有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断交有滞纳金吗?
养老保险停交以后重新选择缴纳个人是不需要交滞纳金的。但是属于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2、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4、用人单位按照法定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⑸ 辽宁省养老保险有没有滞纳金
根据政策规定,下列情况补缴欠费不收滞纳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期内间补缴欠费、领容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补缴欠费、补缴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欠费、补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期间的欠费、 "4050"、 "4555"人员补缴享受社保补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城镇居民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残疾人员(持残疾证及《残疾人免征滞纳金审批表》)欠缴养老保险费的。
⑹ 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么
要的
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停缴纳养老保险后,其养老保险账户自然间断,如果想从原来基础上继续缴纳的,必须补缴纳间断年份及其产生的滞纳金,后才可以续缴纳。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
要的,补缴养老金要交滞纳金和利息。
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
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
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法律分析:补缴交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滞纳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征收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和足额是并列关系,只要符合一条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