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57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86元;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县市财政补贴共同承担。自治区财政补贴为30%,县市财政补贴为70%。对于每年200元,300元和400元的补助,分别给予了30元,40元和50元的政府财政补助,并且随着补助水平的提高,国家给予的补助资金也在不断增加。
从我国的养老保险年数来看,最低支付速度要慢15年。如果您以后再付款,则您可以在分期付款期间继续每月领取3元人民币的养老金,该养老金将与您的养老金一起支付。支付期限可以继续增加,并且随着年限的增加,国家将提供更多的养老金补贴。 60岁以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约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⑵ 农村养老补贴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⑶ 农村居民养老金发放标准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可根据各个地方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农村养老金参保规定:
1、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1)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2)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⑷ 养老金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如下:⑸ 四川少数民族县社保退休政策
川人社办发〔2015〕9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各地反映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的问题较为突出。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省政府批准,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并从省政府同意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之月起,享受我省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上述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涉及此问题的参保人员,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标准,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汉源宝兴两县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的函》(川劳社函〔2009〕505号)执行。二、从2015年起,今后省政府新批准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参保人员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按本通知办理,不再另行发文。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拓展资料】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统一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的区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的区别:1、缴费群体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一般为当地户口农村居民、低保户、青年学生等社保由灵活就业人员、单位在职员工、个体工商户缴纳;2、险种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指养老保险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种;3、缴费方式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费用固定,由个人全额缴纳社保是以工资为基,在一定比例中缴纳。
⑺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六千政府补贴多少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六千政府补贴200元。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每年最高缴费标准从2000元调整为6000元,养老保险缴费6000的档次与调整期最高档次2000元政府补贴相同,均为200元。
根据规定,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获得的政府补贴也更多。按新标准,缴200元最低标准的,补贴35元/年,之后按档次逐步提升,2000元以上的就统一补贴200元/年。
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补贴标准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
1、基础养老金。年满60周岁的老人国家统一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缴费参保补贴。参保缴费统一划分为1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地方财政对选择100元和2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最高补贴为70元。缴费参保补贴所需的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3、重度残疾人参保特殊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由市县两级政府全额代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分担。
4、老年城乡低保对象特殊补贴。把尚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城乡低保对象,全面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的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二、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镇人社所,村(居)“四个不出村”平台,县内建行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悦生活、手机银行缴费,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各是多少
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仅限缴费困难群体);
个人缴费1000元,政府补贴60元;
个人缴费1400元,政府补贴70元;
个人缴费2100元,政府补贴80元;
个人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90元;
个人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100元。
补缴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补贴吗
有补贴。只是还需看各地的政策。
五、哪些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具体代缴标准是多少
持有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只需缴20元,由政府代缴80元,政府补贴30元;也可选择高档次的缴费标准缴费,政府代缴标准不变,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⑼ 养老金补贴标准
养老金补贴标准如下: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以后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⑽ 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农村养老保险%3D基础养老金%2B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