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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大同康乐养老院要什么证件

发布时间:2023-04-01 02:29:25

㈠ 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开个养老院需要的证书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开办民办养老院应当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有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条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㈡ 去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去养老院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入住养老院必须是长者自愿的。退院也是需要本人和家属提出申请,然后子女和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2、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3、几乎所有养老院都不会接受有暴力自杀倾向、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

4、一般的养老院是不会接收没有子女的长者的。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 

5、提供集中居住的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
5、提供集中居住的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敬老院院长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总之,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申请,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十八周岁的人,然后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最后是需要注意办养老院的场所标准问题。养老院内部需要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并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同时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㈣ 开办养老院所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

开办养老院大概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二,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三,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四,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五,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
办养老院需要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敬老院管理暂行法》第三章,院务管: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㈤ 进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老院的入住条件主要包含五点:第一,老人需是自愿入住;第二,申请入住的老人没有精神病及传染病;第三,没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如打架、酗酒等;第四,可以适应团体生活;第五,老人或者子女、家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交费。


如以上条件均为符合,即可为老人办理入住,办理的流程也非常简单,因为现在的大多数的养老院不管是硬件设施,还是家具、生活用品都是非常齐全的,因此,入住时只需准备一些老人的个人所需物品即可,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老人或者亲属、子女向养老院提出入住申请。


第二步,提交老人最近的住院病历以及体检报告,如果无法提供,需在养老院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老人身体情况选定护理等级。


第三步,签订养老院入住条件,并提供老人的有效证件及一寸照片等材料。


第四步,进行交费并等待养老院通知入住。


入住时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如想将自己喜爱的花鸟鱼虫等带入养老院,需要先经过养老院同意,否则养老院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然后就是老人在入住时需告知老人的基本情况,如生活习惯、是否有过敏史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否则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且养老院有权终止协议;再者就是如想带老人外出,家属需要提前向养老院进行申请,并按照申请时间将老人按时送回养老院;最后就是在入住期间不允许私自使用电器。


综上就是有关养老院入住条件的介绍,希望可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同时,在此提醒大家在选择养老院时还应尽量选择正规且专业的,这样不管是在管理方面,还是专业、服务上也会比较有保障,老人晚年生活也会比较有保障。

㈥ 养老院需要办什么手续

养老院需要办以下手续: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㈦ 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蚂粗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派冲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虚或族门进行审批。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 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 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尘物歼书;

(四) 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 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 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根据《团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见附件1),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差弊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四、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检督检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㈧ 办养老院需要什么资质和手续

办养老院需要资质和手续具体如下:
一、办养老院需要资质如下: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养老院手续如下: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民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办人。其次是养老机构的开业审批,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开办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㈨ 去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去养老院需要具体条件是:
1.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2.入住老人没有精神病、传染病。
3.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
4.可以适应团体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交费。
一、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老人或者亲属、子女向养老院提出入住申请。
第二步,提交老人最近的住院病历以及体检报告,如果无法提供,需在养老院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老人身体情况选定护理等级。
第三步,签订养老院入住条件,并提供老人的有效证件及一寸照片等材料。
第四步,进行交费并等待养老院通知入住。
入住时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如想将自己喜爱的花鸟鱼虫等带入养老院,需要先经过养老院同意,否则养老院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然后就是老人在入住时需告知老人的基本情况,如生活习惯、是否有过敏史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否则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且养老院有权终止协议;再者就是如想带老人外出,家属需要提前向养老院进行申请,并按照申请时间将老人按时送回养老院;最后就是在入住期间不允许私自使用电器。
二、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
5、提供集中居住的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㈩ 入住养老院有什么要求

第一,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

第二,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第三,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槐唤常生活、而且这个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

第四,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第五,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

法律依据:

《敬老院管理暂行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和明并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唤迹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而且这个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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