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论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试论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一、概念的提出
笔者提出以房养老的基本没想,是考虑家庭生命周期与住宅生命周期的差异,依据个人家庭拥有资源在个人家庭的一生予以最优化配置的理论,将住房这种不动产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机制,实现价值的流动,以对家庭的养老保障事宜发挥相应的功用。以房养老(HEcM),也可称为反按揭,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已经拥有住房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期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损情况及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人的半均寿命计算,将其房屋的价值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按年或月支付现金给借款人,~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它使得借款人可以提前支用该房屋的销售款,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继续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当借款人去世后,相应的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并同时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二、社会背景
以房养老模式预期将有广阔市场前景和社会需求,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可操作性。
1.住房商品化,居者有其屋,存在广泛的潜在市场,为家庭借此模式养老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市人口中有751224户购买商品房,占城市家庭户口的9.2%;5333%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占6.5%;2401075户购买原公有住房,占29.4%;加上26.8%的家庭户自建住房,拥有住房的城市家庭户达到了587万户,占总个数的72%。由此可见,以房养老业务有庞大的潜在市场。
2、独生子女政策加快老龄化社会到来,推动以房养老的实行。在养老保障体制并不健全,实施独生子女政策的情况下,未来“4+2+1”家庭结构模式将占主导地位。如果老年人的子女无力或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倒按揭”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养老转换途径。
3、核算意识、理财观念深入人心。老年人到了退休年龄,养老虽有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退休金,但退休金要低于工作时的收入,可能会降低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所以,需要多渠道筹集养老金。住房是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能将老人死后剩余的住房价值提前变现,就可以极大地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这丝毫不会影响到老年人现在的生活,只是通过一种金融手段盘活了住房这笔巨大的不动产。
4、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资金缺口大,政府和企业尚不能完全担当社会养老的重任。中国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目前的社会养老政府起着主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政府难以承受养老的巨大资金。从理论上说,以房养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也是解决养老资金的一个重要思路,它既能盘活房屋存量,又解决了社会保障问题。
三、新型模式及可行性分析
笔者从“以房养老”的前提(房屋产权)和合理处置产权的角度,认为从理论上可采取的几种模式:对于目前还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老龄人来说,如果想加入“以房养老”的行列,可以采用合资购房养老模式:合资购房养老,就是针对这样一群购房资金不足老龄人,他们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贷期内不必还本付息,身故后用该住房还贷。
合资购房可以解决老人的居住问题,还可以以变相投资的方式获得房屋带来的收益,但是合资购房的产权分割是最容易产生问题和矛盾的。所以,在合资购房之前一定要签订合资购房协议书,明确产权的分配。由于银行借此参与房地产投资,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因素。
对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老龄人来说,可以选择以下模式:
1.反向抵押贷款。这种模式适合拥有房屋所有权者,特别是空巢老人家庭。对于反向抵押贷款模式金融机构和老人共同面对房地产风险,同时老人也能从中获得抵押的贷款提高生活质量。国外比较盛行,我国金融工具不够健全完善,该业务还在探索之中。
2.售房养老。老人把住房所有权出售给特定机构,使用权继续保留到死亡为止,老人用房款养老。这种模式和反向抵押贷款最大的区别是房屋所有权和面对房地产风险问题上。售房养老主要面临的是传统观念的障碍。
3.住房置换。老人可以将自己的大房子售出,在郊区换购小房,用差价款来养老。而且,目前我国的养老、医疗等保险都可以转移。这种模式主要出于老人的意愿,可行性较强。
4.住房出典。老人将房子出典给金融机构,获得一定典当金来提高生活质量。老人的子女可以选择把该房产买回,待老人去后,子女只需要把这些年金融机构支付给老人的总额偿还,再按消费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房子仍旧是子女的。
5.将房子抵押给养老院,养老院负责养老。老人把房子抵押给养老院,经公证后可人住老年公寓,并重申免交一切费用,而房屋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归养老院所有。2005年4月南京市私营的汤山留园老年公寓首家推出了此种以房养老”模式。幸福人寿已成为首个试办此业务的公司。
6.异地集中养老模式。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但经济不发达地域,建立大规模养老基地,有专人护理,将都市的老人移居于此养老,原房由债权人另行处理。这种养老模式减低养老成本,提升养老质量,解决老人的孤独问题、生理护理问题、日常起居饮食和娱乐问题等。
以上选择模式的可行胜分析:(1)房子价格问题。以房养老存在着两个阶段的房产价格问题:签约时的价格和老人临终债权人收回房子时的价格。这就需要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加入,但是房地产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同时,需要有很健全公正的法律做后盾,金融机构参与房地产领域,政府应该从中协调防止房地产受某些机构支控,房价飙升。(2)观念问题。以房养老面临着严重的观念障碍,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笔者提出的住房出典模式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障碍问题。老人将住房出典获得养老金,缓解了子女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了房子带来的福利作用。子女只需要付完出典期间金融机构付予老人的`总额就可以收回原有房子,实则是为子女延缓了支付养老消费的一种方案。(3)拓展金融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无论是合资购房养老还是其他的以房养老模式,都带动银行、保险等机构都参与其中。使得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和盈利目标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效的促进社会正常的转型机制的运作和发展。
四、以房养老的实际意义
1、老年人出售自有住房以养老,有效解决养老资金来源,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有利于调节家庭经济生活,为家庭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以房养老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为巨额保险资金寻找到安全、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出路,减轻社会和家庭养老的压力。
2、激活房地产交易市场,刺激内需,增强中老年人购建住宅、晚年幸福生活的积极性,增加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为金融保险机构的业绩利润增长开辟一条新的通道,达到一种保险资金“从养老中来,到养老中去”的新型循环机制。
3、倡导儿女独立自强,老人自我保障,减轻老人和儿女的养老负担,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代际关系。
五、结语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是对现行养老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它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荞老压力,是真正的把钱花在最关键的地厅。当然,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以房养老”的运行必然面临种种困难;但正如国人对“按揭买房,的接受过程一样,随着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以房养老”,必将成为我们正积寸养老问题可供选择的方式之一。
;2. 什么叫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其实就是“倒按揭“的一种俗称,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从国际范围内的先例来看,以房养老非常普遍。
益养老平台认为,以房养老就是用老年人的住房来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如今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
但是也存在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以房养老来骗取老人的信任,如果被不法分子将老人的房产抵押贷款的话,就会出现老人老无所依的状况,所以对于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年人一定要保持警惕,千万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冲动办理。
3. 以房养老意愿影响因素主要有哪些
“以房养老”,全称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叫作“倒按揭”,简而言之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期间老人仍然可以住在这里,仍然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直至身故;而在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1、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2、独立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3、家境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4. 火爆全网的“以房养老”有什么利弊
”以房养老“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对于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来说的确是一种福利,老年人到了万年即使没有养老金凭借着”以房养老”也能够过上很好的生活。但是这个政策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因为无二无女的老人的数量不是很多,如果老人有继承人的话,那么他们子女们一般是不会同意“以房养老”这样的事的。
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其实就是一种针对老人的养老保险,老人如果有一套证件齐全,并且还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就可以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就按月给老人发养老金,并且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内。等到老人身故后,那这套房子就归保险公司所有。
“以房养老”这个保险看起来很不错,但是真正参与的人非常少。
5. 以房养老弊端
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以房养老,简单来说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你钱,等你身故后,保险公司对房子拥有优先处置权,说白了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了。怎么给钱呢?保险公司是这么算了,假如你的房子值100万,而你今年60岁,你需要继续交钱至86岁,每年2544元,但你每月能得到2514元,看清楚啊,给保险公司的是年,保险公司是按月给我们,然后抛去各种税,你大概每年能得到25000元,86岁后,你一共拿回了大概65万元,你活到98岁,恭喜你,你可以拿回成本了100万。等你身故后,你的房子也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一下,假如你现在把房子卖了,用这100万理财,按市场上的无风险收益来算,5%,当然有的人说我不会理财,那你就买余额宝,或微信理财,按3%算,一年也有3万,也比保险公司给的多吧,最主要的是等你身故后你手上最起码也有100万,和那个什么都没有要好的多了
6. 以房养老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以房养老就是“倒按揭”
日常谈到以房养老,进入大家视野的首先就是倒按揭这一舶来品,正式名称为反向抵押贷款,但如就此认为以房养老只有倒按揭这一种方式,显然是个极大的误读。难道以房养老就是“自古华山一条路”,除了倒按揭这种美国来的舶来品,就没有其他可行之路吗?显然不是这样。
以房养老是我们凝结了若干理论之后创建的一种新的养老理论,是我们今天正在大力倡导,并努力促使其早日得以实现的一种新的养老理念,是一种将房产与养老通过金融保险机制相结合,实现功能自主创新的新思想,这就是如何运用大家都拥有的住房中蕴含的巨大价值,尤其是运用每个人最终死亡后仍然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余值,将其在自己生前就提前变现套现,就能作为养老金使用。以房养老的理念之下则聚集了众多的具体操办模式,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倒按揭只是其中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
以房养老应当如何搞,有着较多选择,需要给予积极关注。从广义的角度看待以房养老,根据我们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各种以房养老模式可简单地分为金融保险模式和非金融保险模式,前者如倒按揭、房产养老寿险或售房养老等,必须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其间才可能真正实施、顺利运营;后者如我们还将要谈到的售房入院养老、租房入院养老、遗赠扶养、房产置换、房产租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基地养老等,则都属于非金融保险领域,它并不需要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介入,只要政府大力倡导,构筑平台,老年人自己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就可以实地操作,将会遇到的风险也要小得多。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也都可以称之为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实质,是要通过种种的金融与非金融的运营机制与手段,将老年人身故后将会遗留房产的巨大价值,提前变现套现到生前使用,是要将广大家庭普遍拥有的住房资源给予价值上的变现盘活,空间场所的充分运用,权属功能层面的有益转换,使得它能在养老保障问题上派上更大用场,以切实可行地达到用房子养老的目标,都是我们这里谈到的以房养老。简单而言,就是“以房换钱养老”,这就解决了目前国家、社会乃至家庭个人,最为头痛的养老资金筹措的大问题。
误区二:“倒按揭”是养老金全部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杜鹏所长认为,已步入老年的人,大部分并没有购买商品房,而多是单位分房,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人,是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其次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龄在60岁以上,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相对数量并不大的圈子里。
事实上,对于这个范围内的老人来说,“倒按揭”补偿的资金并不是养老金的最主要来源。房屋提供的倒按揭资金只是他们养老金的补偿,不是支柱。
误区三:“倒按揭”能免除赡养义务
以房养老模式解决的只是谁给付养老金的问题,而不是谁来照顾老人的问题。老人在哪里养老,如何度过晚年时光,谁来照顾他们的起居,谁为他们排遣孤独,这些困扰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核心问题并不能因为“倒按揭”而得到妥善解决。“倒按揭”至多能补偿养老金,却无法免除儿女的赡养义务。
一些社会学专家曾评价,对“以房养老”模式过度抬高的隐患之一就是,将养老的概念等同于给付养老金,以为让老人生活、医疗的费用有着落就解决了养老问题。这无疑夸大了赡养义务中经济扶助的成分,而忽视了儿女在赡养义务中还应履行的照顾义务。
误区四:“以房养老”改变“养儿防老”
中国老人通常的做法是将房产传给子女。这种做法缘于一种家庭功能的观念,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观念不可能轻易被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颠覆。
“以房养老”本是个舶来品,从它在西方国家、新加坡到我国的变身过程中就可以看到,中国固有的家庭功能观念发挥了强大作用。在美国,“以房养老”有这样一种模式,退休人员可将自己的房屋做抵押,每年从银行取得一定的贷款作为生活补贴。夫妇去世后,房屋首先被用来弥补银行借款及其利息,有剩余时再留做儿女继承。虽然这也牵涉到儿女的继承问题,但与中国父母将房屋无偿“留给”子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
误区五:重观念改变轻操作难度
长城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焦益宽表示,国内从未有过“倒按揭”先例,它需要在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专门开发,并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最令人头疼的还是政策层面的问题,国内不允许金融混业,因此保险公司不被允许做反向按揭业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柴效武教授更倾向于让银行成为“反向抵押贷款”的介入者。柴教授认为,这种养老模式包括售房和养老两个步骤,合并在一起,直接由银行来办理。银行信用度相对较高,可以增加业务量,降低交易费用。银行如果愿意接受这项业务,一方面屋主将获得银行分期返还的房款,另一方面,银行的利润可能来自房屋未来的增值、原价和房屋未来价值之间的差额等等。
但国内银行机构同样也有困惑。光大银行私人业务部个人信贷处处长肖英男认为,这项业务要求银行主动地去经营房产。银行通过反向按揭,即使拿到了房产,但如何处置仍是个大问题。以往国内银行处置房产都是被动的,都是处理的抵债房等不良资产,而不是主动地去买卖房产。
7. 以房养老的优缺点!
导语:以房养老属于当下比较火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可以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不仅自己可以享受住房还可以每个月获取到一定金额的退休金,在老人去世之后房产会被银行或者是保险公司收回,属于一种房产变现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属于一种资源的新型配置方式,以房养老的优缺点都是什么呢?不妨来看看下文中的介绍。
以房养老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经济发展导致养老金不足的情况的,还可以提升社会养老的程度,对于住房也得到了合理化的利用,当然以房养老也是有很多弊端的,容易造成老人和孩子之间家庭观念的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激化原有的矛盾,而且并不能提供老年人一些养老费用的急需。由于以房养老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容易出现一些金融风险,目前的房子产权都是在70年的,在70年后房子如何处理也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这样让朋友们选择以房养老的时候有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
先来说说以房养老的优点,以房养老可以让老年人在晚年的时候依然享受到家庭的温暖,而且并不会在老人依然在世的时候收回房子,可以说老人一生都是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利的。以房养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子女的压力,因为老年人每个月都可以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偿,可以让每个月的养老金都处于足够用的状态,不用子女再补贴家用。
再来说说以房养老的缺点,以房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我国现有的养老模式,对于家庭关系之间的和谐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以前的房产是可以直接的留给子女的,推出了以房养老的政策,可能会有一部分子女无法得到父母留有的房产而决定内心不平衡,对于老年人的照料也无法很好的进行。
关于以房养老的优缺点就先为朋友们介绍这么多了,其实以房养老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朋友们可能会感觉到阻碍还是非常大的,以房养老可以适用的范围并没有那么的广泛,经济条件很好的老人并不需要以房养老的方式,而经济条件不好的老人很可能因为选择了以房养老而疏远了与子女之间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