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护险2一6级补贴费用明细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长护险2一6级补贴费用明细答:亲亲您好,长护险2一6级补贴费用:长护险6级每日补助30元,计为900元,自己担负15%具体补助765元。如今敬老院按长护险评定等级扣除花费2级护理费1300元,6级护理费1900元上海长护险2一6级补贴费用明细社区居家照护:可报销90%,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时间为:评估等级二级、三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周;评估等级四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周;评估等级五级、六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7个小时/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希望您能给个5星赞.感谢您对我的支持。
Ⅱ 上海护理院入住卧床老人有长护险补贴吗
有,一、上海长护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社区居家照护。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为体现鼓励居家养老的原则,对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接受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40元现金补助;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80元现金补助。
法律依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 第十四条 (一)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社区居家照护。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二)为体现鼓励居家养老的原则,对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接受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40元现金补助;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80元现金补助。(三)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协议,约定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协议价格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四)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90%。
二、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待遇标准、发放时间
1.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发放时间
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将分为4次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三、上海老人护理补贴申请
法律分析:1.养老护理补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的对象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第二代)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由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四、上海计划对老人实行护理费用医保补贴政策
上海开办养老院有关优惠政策
一、上海市有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凡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儿和弃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院、残疾人寄养康复站、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经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凭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一)对养老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垦复基金、耕地占用税。
(二)对社会福利机构所使用的电、水、电话、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性收费,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费。
(三)免缴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费用;免缴燃气和自来水增容费;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用电,按标准减半征收配电贴费,免缴供电贴费。福利机构的工作用车,免缴公路养路费。养老机构建造的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配建民防设施,确实有困难的,经市民防办同意后,免缴人防工程建设费。
(四)环卫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和粪便清运等费用,予以减免。
(五)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经当地民政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募集款物。所募款物,必须全部用于改善收养人员的生活和改善自身设施设备条件方面,同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六)对于进口用于上海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的设备和残疾人专用康复器材及专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七)对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八)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福利机构安置城镇下岗待业人员比例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再就业工程有关税收优惠。
(九)“万人就业项目”中的助老服务社吸纳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也可从事机构养老服务,依照“万人就业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十)对于吸纳“双困”人员占70%以上的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参照“万人就业项目”优惠扶持政策,由市、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酌情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十一)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需要贷款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担保的开业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到5年;社区养老机构吸纳本市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劳动保障部门可按实给予贴息支持,每人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十二)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一般可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过签订契约,形成约定的服务关系,其结算业务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
(十三)对规模较大、参保人员占住养人员60%以上、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其内设医疗机构的一般费用,纳入医保联网的帐户段、自付段结算。
(十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设的家庭病床,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纳入医保结算。
(十五)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符合一定护理等级标准的老年人,试行将部分专项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十六)新增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床。
(十七)享受社区助老服务补贴的对象入住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后,仍享受社区助老服务补贴。
(十八)在全市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保费由市、区县分别资助1/3、养老机构自我承担1/3。
二、静安区优惠政策有哪些?
社会力量在我区兴办养老机构,在享受上海市优惠政策基础上,还可享受以下区域优惠政策:
(一)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在享受上海市政府一次性补贴后,本区再叠加补贴10000元/床。
(二)养老机构自开业之日起三年内,视租金支付和机构运营情况按年度给予租金补贴每天每平方米0.30元。
(三)经年检合格且行业评比达标的养老机构,每收住一名静安区户籍困难老人给予120元/月的运营费补贴。
Ⅲ 上海长护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社区居家护理。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率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一小时。为了体现鼓励居家养老的原则,对于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护理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服务时间或获得40元现金补贴;连续接受居家护理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服务时间或获得80元现金补贴。《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 第十四条(社区居家照护待遇) (一)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社区居家照护。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 (二)为体现鼓励居家养老的原则,对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接受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40元现金补助;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80元现金补助。 (三)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协议,约定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协议价格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 (四)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90%。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照护待遇) (一)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养老机构照护。保基本类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协议,约定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 (三)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85%。
Ⅳ 2021年上海长护险最新政策是什么呢
上海长护险2021年最新政策为:独立险种独立筹资,上海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在缴费比例和保险待遇方面也有了变化,还规定,各区至少建设一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政策分析:一、独立险种独立筹资,上海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这是目前上海社保五大险种外的第六大险种,按照独立险种、独立筹资、独立运行模式设置。”上海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在上海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规定除用人单位职工外,进一步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并与上海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相衔接。二、在缴费比例方面: 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即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折合约10.6元/月。 同时,《条例》还规定上海政府可以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并报上海人大常委会备案。三、在保险待遇方面: 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参保人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年限等确定。照护评定等级确定后,失能老年人即可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021年上海长护险新政策改变的还是挺多的,首先是独立险种独立筹资,上海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另外在缴费比例和保险待遇方面也有了较大的完善。
Ⅳ “2021年上海长护险”这个最新政策内容是什么呢
9月2日,上海市首个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上海市长宁区龙养保险居家服务管理标准》集团标准发布,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让有需要的老人真正享受优质服务。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残疾已经成为社会和家庭共同面临的问题和问题。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4年来取得积极成果。然而,作为一项新制度,标准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按照“标准”,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42项,其中基本生活保障项目27项,普通临床护理项目15项,每项内容的“标准”已明确;在人员资格方面,已明确规定,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应是执业护士或参加过护理护士(医疗护理)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以及其他合格人员。护理人员不得提供保洁及其他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物品。
长护险已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残疾人“社会住院”问题的有力工具。在政策层面,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趋势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长宁区将从相关机构的培训、考核、考核入手,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促进行业自律、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进一步科学规范构建区域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平台,形成以残障老人服务为核心、服务规范、需求匹配、保障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