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什么时候开始赡养父母
法律分析: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成年子女才对其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具体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❷ 赡养义务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分析:赡养义务一般是从六十周岁开始的。赡养义务开始的时间,其实法律当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按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时候,那么就差不多应该进行赡养的义务了。而如果要是在六十岁之前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就需要提前开始履行子女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❸ 子女多少岁赡养父母
婚姻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当父母年老的时候,或者父母变得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能力的话,就有权利要求具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主要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而子女就要满足已经成年,而且具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条件。换句话说,子女已满18周岁的话,能够独自生活,同时具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子女是否已经结婚,就算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担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而且赡养扶助的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义务,还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义务。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❹ 子女从什么时候开始要赡养父母
子女可以在父母60岁以上的时候就开始赡养父母,或者是65岁以上,等他年纪比较大的时候,就要开始赡养他们了,特别是自己成年以后。
因为等他们年纪大了,那么你就有赡养的义务,当然要看你的一个经济条件以及生活条件,如果是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好,那么你也可以提前的去赡养他们,因为这个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
但是如果他的一个生活起居经济条件非常的差,同时你又没有去帮助他们,然后也没有尽自己的赡养的义务,那么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尽量要结合上铺的一个条件,要照顾好他们的一个饮食起居,这样是最基础的一种赡养责任。
像我的家庭的话,就会成年之后都会赡养父母,自己有什么好的东西都会给他们分享,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情况。
❺ 父母多大岁数可以要赡养费
一、父母多大岁数可以要赡养费
1、无劳动能力一般是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可以要赡养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赡养费包括的费用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
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父母什么时候需要赡养
1、父母六十周岁的时候需要赡养。但若父母未满六十周岁,已经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要求子女进行赡养。且前述所称的赡养义务一般是指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子女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❼ 子女什么时候开始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从何时开始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父母一般默认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是抚养自己的父母,再或是爱人的父母等是直接与自己相关的亲人。每一个家庭与氛围会有所不同,根据各自的家庭情况去对待父母的赡养。
日常相处,每一个家庭都可能拥有父母的存在,除非父母不在了。对一般家庭而言,未成家之时可以与父母同住,可以从日常的饮食、作息时间、生活习惯上进行互动。一起做饭;一起做家务;一起理财;一起旅游;一起讨论或分享各自的想法。
很多年轻人喜欢自由自的生活方式,与父母在一起反而不习惯或不自在的现象;这时可以从不同的面去考虑:1.双休时可以适当聚会;2.过年、过节可以与父母制定相应的共同爱好,如旅行、游玩、做美食、购物等;3.适当给予父母一些生活补贴,每月、每季节、每年给予相应的数量,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或是社会有益的活动。
❽ 父母什么时候需要赡养
父母六十周岁之时,一般是需要赡养的。
但若父母未满六十周岁,已经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要求子女进行赡养。且前述所称的赡养义务一般是指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❾ 老人几岁需要赡养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从父亲达到六十周岁,母亲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❿ 赡养义务包括哪些从什么时候开始
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从这个时候开始 履行赡养义务 。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老年人权益 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八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