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黑龙江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黑龙江省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2017年,黑龙江省由地方财政出资,首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黑龙江省自行承担10元);2018 年,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黑龙江省自行承担20元)。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贰』 黑龙江养老保险百分之70退休领多少钱
黑龙江养老保险百分之70退休领1414.7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为,根据黑龙江省老年保险政策,每月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根据2019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1元,则按照百分之70退休领取的养老金为1414.7元。
『叁』 87岁老人养老金每月领多少钱
法律分析:需具体看老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需要参保以后才能领取。80岁以后,不论农村城市都有高龄津贴月80元,90以后150元,100岁后1至3千不等。但各地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只能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肆』 黑龙江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补助多少钱
哈尔滨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一、发放范围、标准
(一)百岁老人高龄津贴
具有我市城乡户籍,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无基本养老金老人高龄津贴
具有我市城区非农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无基本养老金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无基本养老金是指:(1)没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2)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3)没有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
2.享受民政部门救助人员(三无、低保、低收入困难、低收入)、领取遗属补助人员、享受“老委主任”补贴人员、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津贴。
3.县(市)参照执行。
(三)扩面发放老人高龄津贴
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含农业户口),且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99周岁所有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既符合扩面津贴发放条件,又符合无基本养老金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可以兼得两种高龄津贴。
2.低保人员(80—99周岁)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在低保金中进行加发,其他人员高龄津贴由老龄部门组织发放。
3.县(市)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