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范围如下:
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如下:
每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如下:
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可选择档次进行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待遇领取人员条件如下:
1、具有临泽县户籍;
2、年满60周岁;
3、未享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㈡ 2022年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镇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2022年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镇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镇江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要求,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镇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镇江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一般有下面几种汇缴基数比例提供参考;
用人单位职工:单位14%,个人8%
个体经济组织:单位12%,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16%,个人8%
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设七个档次:第一档360元、第二档600元、第三档900元、第四档1200元、第五档1800元、第六档3600元、第七档48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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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或签订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㈣ 怎么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乡居民依法携带其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就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三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四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集体补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哪里办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方式: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