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协议离婚了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离婚只有在有小孩并取得抚养权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抚养费的问题,不存在赡养费的问题。
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❷ 离婚后对方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了对方不给赡养费的,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拒不执行判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❸ 离婚后子女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子女不赡养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❹ 我老婆不赡养我的父母,我该和她离婚吗
尽量不要离,古人说:‘百善孝为先’。每个人都是爹生娘养的,做人可不能这么忘本吧,好好和你的妻子再沟通沟通,为了赡养老人的事而把家庭给分散了,可怜的是孩子,你找你妻子平时比较说的来朋友或亲戚好好再做做她的思想工作,能把她的思想作通才是最好的结局。
法律对亲生子女、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媳妇和女婿的对公婆和岳父母的赡养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媳妇和女婿的对公婆和岳父母的赡养现在还只是一种道德责任。所以妻子不赡养公婆,老公不要觉得老婆就很坏,就觉得是不是该离婚。
老公平时要对妻子父母好,在家里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和妻子商量也给爱人父母一定的赡养费,或者经常去妻子父母家看看,嘘寒问暖,买些老人需要的东西,妻子觉得你心里确实有她的父母,自然就会愿意愉快赡养自己的公婆。
老婆不赡养公婆老公不该想着离婚,而是把心思多放在工作或者事业上,事业上的成功,能让家里的经济收入增加,那么老婆就不会因为要付赡养费而让家中的压力倍增,只要不影响家里的基本收支,妻子也不会为每次拿赡养费为难的,自然会拿出赡养费,好好赡养你的父母,不让你有后顾之忧。
❺ 离婚了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❻ 老婆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老婆不赡养父母,我觉得从情理方面是要跟她谈谈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你可以跟她谈谈,善解人意的老婆一定会理解你的。
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我国的古代教育里一向推崇“百善孝为先”,普遍认为:孝顺是生而为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抚养孩子长大,孩子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儿媳与公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继承法上并没有规定丧偶儿媳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的继承人中并没有儿媳。继承法中只是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继承。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讲,丧偶儿媳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❼ 老婆不赡养公公婆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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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什么是赡养?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
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你老公或者你老婆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不代表你有同样的义务。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什么是协助赡养?不干涉对方孝顺父母就是协助了,对方孝顺父母的同时,自己尽力照顾好自己一家大小也是协助,没有规定必须给予情感上的慰藉和陪伴,也就是说,端茶倒水端水倒尿轮不上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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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
根据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儿媳、女婿!
所以,孝顺是自己的事情,别绑架配偶,最好的办法是:各管各妈,互不期待,互不干涉。
对于有的婆家或者男人把握经济大权,媳妇回娘家带点礼物都撂脸子的这种家庭,劝女人们:别生孩子。假如已经生了孩子,那就把孩子让婆婆带,自己出去工作,或者按月让老公支付工资。否则,你连孝顺自己父母的机会都被别人剥夺了。
,互不期待互不干涉
03
三、法律鼓励儿媳赡养老人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
但是,这个鼓励的前提都是要在遗产继承人给媳妇或许女婿的基础上建立的,也就是说,没有付出,没有得到,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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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和公婆,如果开始的几年没有积累下什么情分,那么媳妇将来不想管真的属于脑回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不属于无德或违法行为。而很多用尊老孝顺来绑架媳妇的圣母,在我看来就不正常了。原谅我是俗人,真的没那么伟大。
❽ 中国离婚没有赡养费
法律分析:1、离婚双方不是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不用支付赡养费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