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80岁以上老人补贴
北京80岁以上老人补贴每月100元。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北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用于养老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1)家庭养老服务补贴300元有哪些项目扩展阅读:
复核
(一)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的复核采取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至少每季度一次;或者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街道(乡镇)或区民政局依据综合管理平台自动预警信息,或者与申请人/监护人核对后,从补贴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直接执行,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1、老年人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
2、经济或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享受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条件的。
3、户籍迁出本市的。
4、死亡或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5、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
6、经复核不合格的。
因申请人个人情况变化导致补贴资金的增加、减少、停发的,由综合管理平台主动向申请人发送信息,确保申请人知情权。
㈡ 上海有关养老服务补贴相关的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通知
沪民规〔2018〕1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衔接,现就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目的
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主要是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未覆盖的困难人群和未涵盖的服务项目予以兜底保障,确保困难对象原有待遇不降低。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其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补贴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5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75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0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三、相关事项
(一)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补贴券(卡)等形式,用于购买养老服务。
(二)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可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养老服务补贴。
(三)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户分离的老年人,在居住地申请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垫付,由户籍所在地区财政承担。具体跨区结算方案另行制定。
(四)按照有关规定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按相应等级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50%享受,用于支付养老机构服务费用(伙食费除外)。
(五)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按原渠道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妥衔接。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结合相关保障待遇制度实施,认真落实政策。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对新老政策过渡期间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应对、加强保障、妥善处理,实现新老政策平稳有序衔接。
(二)规范操作,优化服务。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基层服务组织、服务实体、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的遴选机制,通过招募、招标等方式确定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快助老服务社转型,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提升服务质量。
(三)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各区要建立规范的补贴经费使用监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资金的下拨、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各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审核、下拨、结算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7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
资料来源于养老信息网
㈢ 养老项目国家有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上市补助(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税收所得税减免、医保定点补贴、用地保障、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补助及其它专项补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三)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㈣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1、73周岁及以上城市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城市低保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其中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则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和4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和城市低保救助的,仍按照原标准渠道予以发放;
2、73周岁及以上非低收入群体中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
3、90周岁及以上群体,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属低收入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和4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属非低收入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享受高龄补贴的仍按照原标准渠道予以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㈤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包括哪些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具有本市户口、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三类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条件:享受本市低保(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低收入的老年人,以及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申请条件: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经过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有6个月以内的评估报告)的老年人,或者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的老年人。
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条件: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方法:共有三种便捷申请方法,一是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http://mzjgfpt.caservice.cn/mzjwz/)、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二是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三是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其中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发放护理补贴。
为方便申请人,对在2019年10月25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老年人,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在线通过老年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补贴津贴发放通知,确认回复后,管理平台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卡帐户。
㈥ 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是多少
法律分析: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具体补贴对象、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要做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长期照护保险服务机制的统筹衔接,使专业护理服务更好惠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各区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采取借记方式将护理补贴发放到老年人账户,以服务给付方式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允许用于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确保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个性、便捷支付、专业照料的服务需求,账户原则上不支持提现、不定期清零、不指定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限定地域消费,对执行中的例外情况另行通知。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用于养老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 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具体补贴对象、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要做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长期照护保险服务机制的统筹衔接,使专业护理服务更好惠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各区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采取借记方式将护理补贴发放到老年人账户,以服务给付方式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允许用于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确保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个性、便捷支付、专业照料的服务需求,账户原则上不支持提现、不定期清零、不指定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限定地域消费,对执行中的例外情况另行通知。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用于养老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㈦ 高龄老人的补贴,浙江省的高龄老人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呢
80~89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50元的补助,90~99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每个月100元的补贴,100岁以及以上的老人,每个月享受300元的补贴。
㈧ 百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可以领取的补贴都有哪些呢每月领多少钱
截止到目前,国内各地都有明确的高龄津贴,只不过是发放标准有所不同而已,但对于100岁以上老人,各地高龄津贴一定是可以享受的,并且领到额度还非常高,下面咱就简单了解一下吧。
针对达到100岁及以上大龄老人,各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还是很高的,例如广西南宁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北京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陕西、广东的高龄津贴是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河南、江苏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不少于300元;青海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80元;上海的高龄津贴是600元;新疆的发放标准是200元。
不难看出,全国各地针对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发放额度还是很高的,而此外,局部地区还有其他的补贴可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