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包括配偶的父母吗
法律分析: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需要赡养老人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抵扣相应的个税,其中老人的范围包括有纳税人本人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无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包括配偶父母吗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老人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法律规定了我们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同样也为赡养老人提供了更好地社会层面的支持,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赡养年满60周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定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涉及是否独生子女、扣除标准、扣除主体以及其他分摊注意事项。
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人民币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一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年人民币12000元(每月不超过1000元);非独生子女的扣除额度分摊,具体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情况,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此外,如果纳税人父母双方的年龄都超过了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不能按照两倍标准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赡养专项扣除主体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①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果纳税人的亲戚长辈没有自己的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了对亲戚长辈的赡养义务,对于这种情况可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亲戚长辈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是不能享受扣除政策的。
④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吗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不包括公婆或岳父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满足条件是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人
有几个填几个,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⑥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赡养老人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⑦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吗
一、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吗?
1、专项附加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可以是公婆,只能是父母。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妻子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情况?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⑧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包括配偶的父母吗
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⑨ 个税赡养老人包括配偶父母吗
个税赡养老人不包括配偶父母。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者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⑩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包括配偶的父母吗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