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加强养老院的监督管理
1、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要根据养老服务业的实际,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功能。采取持证经营,明码标价,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养老院工作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的业务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2、制订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养老院的规章制度要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佩证上岗。要突出对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并对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照料。要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院与入住老年人要签订入住协议,告知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患有老年痴呆等对他人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老年人,要劝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这是对老年人最好的保护。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公开投诉电话,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回访,对养老院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文明不规范的服务行为要进行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争先创优,树立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养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入住率。过去一提老年人进养老院,人们就很容易联想到这位老年人在家一定过得不是很好。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新的养老理念,转变传统观念,让老年人自愿去养老院,让老年人在养老院感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愉快与舒心,安享晚年。
5、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公办敬老院与民办养老院互补结合工作环境。要充分利用公办敬老院的资源优势,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闲置资金以及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以形成多方合力,资源共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局面。
㈡ 养老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礼仪礼貌
礼仪是人际交往中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良好的面容,整洁的服装等都是养老院护理员礼仪须知的内容。下面详细介绍护理员礼仪须知的内容。1. 服装整洁大方
养老院护理员的着装不要裸露太多,不要过于花哨,以得体为宜,养老院护理员工作时要穿袜子并穿软底平跟或坡跟鞋子,不要穿硬底鞋,以防扭伤脚踝或走路时发出响声影响养老院老年人的休息,更不能赤脚穿拖鞋。
2. 头发不要过长
如果养老院护理员的头发过长,可以用工作帽或发网将头发遮盖住,防止养老院护理员在老年护理时,头发沾染物品,也防止养老院护理员自己受到感染。
3. 注意个人卫生
养老院护理员应定时洗澡、洗头、剪指甲,衣服、鞋袜要及时更换,不要染色彩鲜艳的指甲,在老年照护完一位老人后须再护理另一位老人时,要及时的吸收,防止交叉感染。
4. 淡妆上岗
养老院护理员在上班时不可浓妆艳抹,要庄重、朴素、大方。
5. 举止端庄
养老院护理员在工作时不要当着老人的面抠鼻子、挖耳朵、剪指甲。倘若养老院护理员身体不适而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绢或纸巾遮掩口鼻,并说“对不起”,养老院护理员对老人说话时要和颜悦色,要微笑上岗,给养老院老人一种满面春风的感觉。
6. 礼貌待人
养老院护理员对待老人或者家属、同时时,都要有礼貌,语言文明。尊敬老人,与老人说话时要亲切、温和、语速要适当。
㈢ 养老院九大风险
养老院的风险包括有:法规不健全,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弱;民营养老机构面临政策和运营风险;入住老人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护等。防范的对策在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监管部门的标准规范要求,依法依规。
在社会一般人认知上,往往认为服务对象老人是弱势,机构是强势,从法理上讲这样没有问题,但是相对来说,事实上,遇到纠纷,特别是遇到相对强势的老人亲属,机构同样变成弱势。相对于学校、医院,养老行业至今没有一部老人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规定。
民营机构用地用房受规划、拆迁影响的风险,一旦遇到拆迁,以前的投资和建设都面临巨大的风险,导致社会资本对进入养老行业持谨慎态度。
另外,养老行业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属性也让许多经营者忧心忡忡,特别是许多民营机构,购买或租地大多数处于城乡接合部或郊区,交通条件不便,床位入住率在一定时期甚至长时间都难达到预期,处于勉强经营状态,运营风险相当大。
(3)养老院不规范行为都有哪些扩展阅读
当养老机构从硬件、软件管理方面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做好了,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护理纪录都比较规范完善,相对来说抗风险能力就强。然而,最根本还是国家要出台相应的老人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规定,从法律层面界定。如现在对医闹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希望对养老机构也应该有类似的法律规定。
㈣ 养老院最怕什么投诉
敬老院,依法由民政部门批准设立,如果该院态度恶劣,影响老人健康,可以向民政机关投诉,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处分,如果民政部门不处理,还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投诉时,可以通过短信、互联网、电话、信函或者亲自到当地民政机关即可。
一、申办养老院手续: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二、养老院的入住条件:
1、老人需是自愿入住;
2、申请入住的老人没有精神病及传染病;
3、没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如打架、酗酒等;
4、可以适应团体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交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㈤ 上海一养老服务机构因严重失信被列为信用D级,会面临哪些处罚
震惊!7月21日上海的一家养老服务机构竟然因为严重失信,而被上海的相关部门评价信用等级为D级。此次对上海这一家养老服务机构信誉进行评价的举措,上海的相关部门表示将会对此养老院实行相应的处罚工作,采取的措施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限制该养老院的财政大权,第二个就是将该养老院列入失信名单,减少信誉积分,限制其相应的社会活动,三是上海相关部门将会加大监督力度,增加检查养老院的频率。
小编认为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如果信誉评价等级过低,那么便会很难取得信任。小编认为,很多的家庭可能都不会放心将自己家里面的老人交给信誉度过低的养老院。每一个人都需要为其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小编希望我国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以此次事件警醒自己,并且自觉规范自身的行为。
㈥ 敬老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给老人换了房间,把老人的衣物丢失了算什么行为
敬老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给老人换了房间,把老人的衣物丢失了算什么,也许老人的衣物是不是弄脏了呀,就换洗的那种衣服丢了就丢了嘛,重新再买,如果是崭新的衣服弄丢了,那就找敬老院赔呀。不过你还是要具体的了解情况一下而已,不要误会了敬老院毕竟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是容易的。
㈦ 农村养老院问题
多看看抄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有政策支持的,也有相关要求。
先学习相关政策、规范等等吧!看看这些——
http://lin550603.blog.163.com/blog/static/30194305200792552037335/
http://www.ocan.com.cn/jzfg-fwzlbz4.htm
另外,看看武汉市社会福利院的资料吧-中国快乐老人网
㈧ 养老院的九大风险分别是什么
1、日常运营管理风险:日常运营中做好各岗位流程监督管理,对各全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
2、法律风险:主要涉及长者护理级别的评估与界定、 长者家属的担保权与代理权问题、 长者及其家属信息的有效性问题、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变更问题。
3、硬件设施风险:园区内硬件设施应达标,规范其日常管理、使用、维护流程。
4、服务风险:医养康护学交修为闻乐之专业服务风险。规范痕迹管理和证据档案管理。
5、政策风险:及时关注政府政策的更新与发布,如民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
6、消防安全风险:消防通道、应急演练、消防设施等安排到位。
(8)养老院不规范行为都有哪些扩展阅读:
处理风险的要点:
1、及时上报事件过程
发生风险,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危机处置小组报告,在最短时间内最先获得危机信息并制定应变计划,特别要规避可能再发的危机。
2、四要四不宜
要统一口径,确立发言人,不宜出现谁想发言就发言的现象;要敢于负责,不宜推三阻四,转嫁矛盾;要尊重事实,不宜匆忙定性,妄加评论和不切实际地表态;要增强保护意识,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收集信息,不宜在无证据时推测怀疑。
3、应对媒体
与媒体要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沟通,在危机未完善处理前不宜报道,以免引起不良导向。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批准不接受单独采访,以免炒作。
4、掌握主动权
掌握主动权使园区成为第一信息发布源;准备好应急新闻稿,留足余地并不断充实最新情况;安排好应对媒介及公众询问的联系电话。
㈨ 养老院工作者对老人不敬触犯了什么法律
如果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说构成虐待或遗弃,是会判刑。情节轻的可能不会。
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应该好好去做,而且养老院里的都是老人家,希望人不要丢失自己的良心,敬老是我的传统美德。
资料扩展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