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
法律分析:1、单位先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填写《减员表》盖上单位公章)。
2、员工填写《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到所属的社保部门办理。
4、办理手续后,凭社保局出具的单据到银行领取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② 养老保险怎么退保
养老保险退保的流程如下:
1、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已加盖“注销”字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参保人护照及复印件;
3、本人在参保地银行活期结算账户正本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 怎样申请退个人养老保险
首先要满足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养老保险退保条件,然后,提供相关的材料办理退保手续,建议大家,在办理退保之前,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一下。另外,一般来说,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需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另外,一般来说,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需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单位的收据。收据单位才有,个人只提交前面四种即可。要单位的人事专员办理,通常会有个固定日期,去公司领取你的现金或是支票即可。
养老保险退还大致分为四种情况?
1、在职死亡,参保个人死亡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2、出国定居,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4、农民工返乡,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账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④ 养老保险退保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在职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人员可以办理退保手续。一、参保死亡后办理退专保待遇核发所需资料:(一)属需提供死亡职工死亡证,死亡证必须要有派出所死亡销户印章;(二)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继承人相关资料: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如结婚证、户口等,如无法证明与死者关系的需提供公证书;(四)法定继承人需提供银行结算户存折;(五)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二、出国定居人员退保待遇核发所需资料:(一)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国外永久居住证;(二)本人身份证;(三)银行结算户存折。
⑤ 养老保险退保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退保办理流程:
1、写退保申请,写明原因,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户口迁移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
2、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养老保险退保:
退出农村养老保险可分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
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去世。
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为非正常退出保险。
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退休前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这种情况应该马上也要不能退保了)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