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残疾人如何养老送终
关于养老院送终的思考:
住进养老院,他们不用再做事,每日主要日程是散步、逛吃、养生、会友,发呆、以及游览青山绿水。日复一日,闲得久了,他们不再能淡然以对时间的荒原。我在他们眼中捕捉到一种安享晚年的寂寥与无奈。我悲哀地发现,自由舒适的日子过久了,与繁忙焦躁的日子过久了,结果一样都是厌倦。
敬老院,曾经以为是老人们的天堂,老人们在那里衣食无忧、安享晚年。今天是我第二次去敬老院看望老人们,和第一次一样,老人们脸上流露的是难得的快乐,我从他们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悲凉,那种令人无法呼吸的能将空气凝固的孤独,也许只有死亡的灵魂才能忍受吧!
于是我找到了关于美国敬老院的一篇文章《美国养老院那一楼孤独的老人》:银山养老院位于威尔威斯城郊,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据院负责人介绍,该院共117名老人,年龄最大者98岁。除老年人外,养老院还收留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养老院有75名工作人员 ,绝大部分是志愿来此工作的女青年。住院老人的费用一半由养老金支付,一半由政府拨给。他们的衣食住以及生病送终等全部由养老院负责。我们参观了老人们的住房楼。这是一幢类似卫星式的建筑,,中间一圆厅是接待室、办公室、医疗室等枢纽机构;分别向六面放射式建造的是宿舍楼。根据老人的年龄和身体情况分别安排居住。老人的住房宽敞舒适,设备齐全,一般是两人一间。各种保健器械、电视、书籍等应有尽有。走出这幢几乎没什么声音的楼,我们以为参观已结束了。可主人指着不远处的一幢楼说:“ 那里还住着一些老人,你们愿意去看看吗? ” 我很诧异:“这幢楼里还有很多空房间,为什么要分开住呢?” 主人答:“一般养老院的老人分两种。一种是时常有亲友来探望,或偶尔有人来看望的老人;一种是被自己的子女送来后就再也没人来探望的老人。为避免这些从没有人来探望的老人触景伤情, 就把他们分楼安排。 难道儿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我觉得奇怪。主人笑笑:“儿女长大就可独立在外闯荡,有的偶尔回来看望父母,有的一去不返,音信全无。” 这幢楼较前一幢要显得破旧些。老人的衣着,也不似前楼的老人那般整洁。他们独坐房中,神情忧郁,默默无语。我们的到来并未引起他们太大的注意,他们好像已习惯了孤独。细看去,能见到他们皱纹满布的脸上、眼中,似有泪光点点。我们的到来毕竟还是给这幢暮气沉沉的孤楼带来了一些生气。有的老人似从木讷中醒来, 开始喋喋不休地向我们诉说着什么, 好像全然忘记了语言的障碍。演出安排在新楼外的院子里, 绝大多数老人被工作人员用轮椅推出来观看演出。看着我们的年轻演员又唱又跳,不少老人的脸上绽开了笑容。演出结束后,一位82岁的老人请工作人员代她朗诵了一首她自己写的诗。这首诗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你们精彩的表演,为这个寂寞的世界带来了欢乐。”
所以即使生活在熟悉的老宅院里,也比生活在养老院强,即使养老院的服务更让老人生活方便。但老人需要爱、和亲情,这才是最主要的。熟悉的老宅院生活,让他们充实,让他们能回忆曾经的亲情和忘事。
人生大多数东西,没得到时以为得到了该有多幸福啊,可真得到了,又觉得不过如此。
关于养老院送终的思考
② 民间说送终是怎么回事,送过终的人是好事还是坏事
您好!俗话说“养老送终”,养老好理解,就是照顾老人,给他们提供给养,让他们安度晚年。
送终,指的是送老人最后一程,就是发送死者,将他们安葬。养老送终的人心地善良,会得到人们的称赞。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孝顺懂事的人,知道他们人格高尚,讲究信用。如果他们借钱,不担心他们不还。如果他们有儿女,愿意与他们联姻。所以说养老送终是好处的。好人有好抱,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
③ 我大姨是丁克族,60岁了想让我养老送终,我该怎么办
作者你好,读完你的问题我也深深陷入深思,不过想起自己的大姨,最终还是写下“我认为应该的”但是怎样养老是个问题。
第一:血浓于水,大姨就是妈妈的姐姐,是大年初二回娘家奋战在灶台前的人,也是妈妈小时候把所有好吃的好玩的先让给妈妈的人。可能也是每次回姥姥家把好东西塞到你兜兜里的人。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前边提及的养老,如果说作者有能力一个人挑起大梁,那没得说,但人生大事于情于理,尽力就好,第二条中提到,作者应该有兄弟姐妹,大舅或者小姑,这种情况作为晚辈于情于理要帮着父母这一辈来帮衬大姨,至于养老送终的后者,想必作者一定能挑起大梁。
最后想说的是,中国有句古话叫“血浓于水”,几千年以来它一直深深地印在中国人的脑中,有些东西是刻进骨子里的,想必作者提问时就已经有了答案
④ 老年人最后时光送养老院等离世可以吗
可以。
养老院可以养老送终,有些老人住养老院后会突发疾病,在养老院去世,但是大多数老人如果生病了子女会接去医院治疗疾病,接回家亲自伺候,也有个别忤逆不孝的子女,怕脏怕累,送去养老院就不再关心照顾自己父母。
⑤ 农村无儿无女的人怎么养老
农村无儿无女的人怎么养老?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有两种养老方式,一是国家给养老,二是由直系亲属给养老! 在我们农村的每一个乡镇,都有一个养老院,或者叫老年服务中心,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养老,这些在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在他们还有生活能力的时候,他们生活的很好,而当他们年老了,或者不能自己劳动了,如果他们想进入当地养老院的话,他们就可以进入到当地乡镇的养老院养老,因为他们都有承包的土地,当他们进入乡镇养老院养老的时候,他们不能种地了,所以,他们承包的土地就会退还给村里! 这是农村无儿无女老人的一种养老方式,也是国家最后托底的一种养老方式,但是不是唯一的养老方式,在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他们不但有自己承包的土地,他们也有自己的宅基地,也有自己的房屋,当他们老了,自己不能生活的时候,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留在自己的家里养老,留在自己家里养老的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国家每个月会给他们养老费的,而不愿意进养老院养老的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多数是由自己的直系亲属给养老,当然了,老人承包的土地,老人的宅基地和老人的房屋,在他们百年之后也都会留给他们养老的直系亲属,而国家每个月给的养老金,也就直接发放给了给他们养老的那些直系亲属! 凡是留在自己家里,有直系亲属给养老的那些无儿无女的农村老人,一定是要有自己承包的土地,也一定要有自己的宅基地,而且一定要有自己的住房,而且自己的住房子房屋状况一定很好,当他们百年之后,负责给他们养老的直系亲属,就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继承这些无儿无女老人的承包的土地,宅基地和房屋的,也就是说,虽然这些无儿无女的农村老人的直系亲属会给他们养老送终,但是也不是白尽义务的,也要得到相应的报酬的,这些报酬就是这些无儿无女老人的土地,宅基地和房屋,以及国家给予他们的养老金! 因此,农村这些无儿无女老人的养老就有两个方式,一是国家养老,国家养老,就是他们进养老院养老,二是由直系亲属给他们养老!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农村无儿无女的人怎么养老?
在农村无儿无女的人,几乎每个村子里都有 ,这样的人称为五保户 。
他们田地,宅基地 ,房屋都有 的,在年轻 的时候 ,他们可以自理生活 ,到了晚年以后 ,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 ,有的是兄弟和侄子来给他们养 老,我们村里就有一位老人,他不肯上养老院 ,就有兄弟来照顾他 ,平时的生活费 ,大队部一年给好几千块呢 ,具体数字我也记不清了 ,上次回家听他讲过 ,大队一年给他两次钱 ,半年领一次 ,他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如果他百年以后,他的家产就归兄弟所有 。
如果没有亲属关系照顾的,那肯定就要上村里的养老院了 ,如果在养老院养老,等到百年以后 ,老人的全部家产就归村里所有 。
以上叙述,就是农村一些无儿无女老人的养老总结 ,文写有不足之处,请朋友们在评论区交流指教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阅读[呲牙][作揖]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如果近亲们不养,都是五保户,吃穿由民政部门发放,比如:米,面,油,棉被,棉衣,还可以去政府办的免费养老院……前几天还给低保户,五保户每人发500元消费卷,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我们这里是这样的
农村无儿无女的人怎么养老,可能大多数人认为可以办"五保","五保户"政策已延续多年了,国家的养老政策相当好。可哪一位人又愿意老了却无儿无女,成为"五保户″中的一员呢。
农村人常说: "养儿养女防老", 无儿无女的凄凉。中华民族有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不孝子孙毕竞很少。农民辛辛苦苦将儿女养育成人,总想早点为儿子娶个媳妇成家,为女儿找个好人家,望子成龙,盼女为凤。可总有那么一些人,单身一辈子打光棍,到老了也无后,60岁无依无靠,成为"五保户″,靠国家的补助养老。
国家的"五保户″政策虽好,可那解决了的只是生活费的来源。老了谁来照顾,有个头痛脑热,谁又会床前送水送饭?光棍的日子老了也难熬。
前几天,我村的一位五保老人,刚刚68岁,因意外摔倒在自家的院子里,天气又太热,一个人无助,因缺氧去世了。死后朋友查过手机,打过几个求助朋友的电话,只因朋友未手机接听,就出现了这样的悲剧。人老了,身边无人照料,结果就是如此凄惨。
农村无儿无女,老了虽然可以办理"五保户”,可那解决的只是钱的问题,养老依然有很多的困难,敬老院、养老机构,还需国家大力扶持兴办。农村老龄化问题,更值的引以重视。农村老人如何养老的问题,还需我们大家一齐关注努力。
如今这个现实的啃老时代,人到了晚年并指望不上儿女养老,由于多子女不赡养老人,被老人告上法庭的也是屡见不鲜,老人活着时都不管不顾,等老人死了都回来争财产,借助老人的遗体收礼敛财的儿女也是大有人在。
对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失去双亲的孤儿,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妥善安排了这个问题,把无保户放到了弟一位,为孤寡老人健起了敬老院,为孤儿健起了福利院。如今国家农村的孤寡老人可以拿到养老金,等动不动了就可以到敬老院安度晚年,感谢人民政府,TA们的晚年真的很幸福!
五保户,国家包干。
在年轻时自己努力赚钱!多为自己留点积续!老了去老年公寓吧!
早先无儿无女的人,在亲戚朋友家要个侄子过记给自己养老,百年后,把庄基地和房产给予养自己的人。现在不同了,国家有了养老院,无依无靠的人,给他们吃上了低保,能行动时,可以自己生活,走不动了,国家送养老院管吃管住。还是现在的政策好,让我们国家的无儿无女的老人,都能过上老有所依靠生活。
感谢党,感谢政府让人民过上了无优无虑的生活。
我在农村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无儿无女的农村人养老问题?题主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对农村还是比较了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造成无儿无女的农村人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早逝,成为孤儿。二是成家后家庭遭受变故而成为孤寡,又没有再成家的。三是性格孤僻的人。四是父母去世后的弱智农村人。
无儿无女的农村人养老问题,在现在的农村是这样处理的。首先,身体 健康 而无儿无女的农村人,是自己养活自己。因为他们有很好的身体,有自己的责任田。也有一定的劳动技术。他们能够通过劳动保障自己的生活。到了60岁以后或者身体原因不能劳动了,就会由当地政府安排进养老院。
二是对于本来身体就差又不能自食其力的农村人,由政府统一安排进养老院,他们的生活全部由养老院负责。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到了一定的年龄还有高龄补贴。我生活过的大队就有两兄弟同时进养老院生活的。
农村无儿无女的人怎么养老?
我们村里就有两个无儿无女的老人,我来说说他们的老年生活的养老情况。
这两个老人都是一辈子光棍。年龄大的那个有七十多岁,年龄小点的也有六十多岁。
大慨在三年前,在国家政策的照顾下,把这两个老人的房子都修建了,每个人都是三室一厅的平房。每个月还有一千多元钱的养老金。生病了上医院凭医保卡几乎是免费的。过年还有慰问品或者慰问金。
这两个老人的生活基本上是无忧的。(农村老人节俭,菜自己种)但是生病比较严重时,那就要靠自己的亲侄子或者其他比较亲的晚辈的时时照看。这就需要老人平时维护自己和这一家人的感情。
那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年轻时比较勤快,手头有些积蓄。他最小的弟弟五十岁因癌症去世,弟弟的孩子,也就是老人的侄子还没有成家,他就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来帮这个侄子买房、结婚。侄子也是个知道感恩的人,过年过节都要接他去团聚,并表示以后床前照料就交给他了。
另外一个六十多岁的那个老人,一辈子就比较懒,年轻时在外面漂,今日有钱今日花,明日无钱饿肚子。他也有亲侄子,对自己的亲侄子没有半点亲情。侄子对他也没有情分。现在虽然有国家政策的照顾,生活无忧,但如果有病需要人床前服侍,请护工吧,估计也请不起。所以他的以后的状况就很难说。
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养老,生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老人如果有病,需要人照顾,就有困难。现在农村也有养老院,但是人多院少。也有一些志愿者来帮助老人,但也是杯水车薪。
随着 社会 的发展,我相信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养老问题,让越来越多的人来关爱孤单寂寞、需要温暖、需要帮助的老人。让农村里的这些老人也能和城里老人一样,在养老院里度过自己的最后时光。如果能实现,那将是农村老人之福, 社会 之福。
⑥ 如果没有小孩,将来怎么样给自己养老送终
你可以了解一下养老金以及养老机构。
别说得好像有了后代就万无一失似的,养老金是干啥用的?养老院是干啥用的?比如你请个护工,和你有雇佣干系,自然会照顾你,但是后代呢?没有利益就凭那点孝心你能指望上什么。若是小时候你教诲不妥,孩子也不会有多少孝心,更不会很乐意体贴你,顶多定期给你扔点钱罢了。个人认为为了以后自己可以有人养而生孩子是最自私的做法。
有没有孩子真的不重要,现在有孩子的哪个能靠上孩子呢?孩子们过的也不宽裕,有时候父母还得拉一把孩子,毕竟父母总是盼望自己的孩子能过的好些,这都是为人父母共同的想法吧。少给他们增长贫苦,于是自己照顾好自己的身子才是对后代最大的资助。
现在国家也渐渐对老年人养老方面也开始珍视起来了,将来老年人到一块也可以相互照顾,经济条件好的也可以三五好友抱团养老。
⑦ 一个老人没有儿女,应该怎么解决他的丧事养老送终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
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
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
⑧ 51岁独居男,去世7天才被发现!那些不要孩子的人怎么养老送终
那些不要孩子的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养老院来让自己的后半辈子生活的更好一些,现在有很多家庭是很拒绝养小孩儿的,他们觉得生活压力太大,他们更愿意把自己好不容易赚来的钱全部在自己这辈子享受完。
如果一个人独居的话,最好要保证身边有人能够随时照应,不管是合租公寓还是养老院,都要有人在旁边知道自己的死活,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避免发生类似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生小孩的意愿,也不要强迫着自己为了养老而生小孩这种观念本来就不对。
⑨ 养老送终
母亲身体 这两年越发不好,频频入院。打电话的时候也多是哭诉 身体难受,各种慢性病,加上老年体质虚弱,骨质疏松,腰腿疼痛。视频的时候看着她瘦弱孤单的样子,身体也消瘦了几分。心里还是很难过的。
为人子女,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义务。我个人意见更倾向在世时的生活质量,但是可能年纪不同,想法各有不同。感觉母亲更多考虑的是身后事。
她说不担心现在没有人照顾,也不担心没有钱用,担心她去世后,可能要花一大笔钱,担心我们兄妹几个因此生隙。这两年给她钱都总是拒绝不肯收下。我给她保证,绝对不会让她去了还受人非议,仪式这些的参考当地中上水平,费用上我们四个会商量解决,有争议的我担着。她听了才放心了一些。
国庆之行,变得有些沉重,又有些期待。希望我们能商量妥当,给老人安心。头顶还有一层父母,心理也多一层防线。有母亲在,娘家就还在。愿她少病少痛,心情愉快地多陪陪我们。
子女多处理不好钱财导致晚年生活凄惨的老人很多。有一回在公交车上,两位刷着爱心卡上车的老人聊起自己的父母。其中一位说,有什么办法,老太太不跟其他子女商量,就把其他儿女合资购买给她的养老房过户给最小的儿子。结果各种原因自己却不能再住在曾经的自己的家里,现在只有住在养老院生活。但是老人无怨无悔,虽然自己困难了,自己的孩子过得比较舒心。人老了好象就只是捱着混日子,少些疼痛就是多些福气,其他的很不在意。唯一在意的可能还是自己最爱的孩子是否过得幸福。对自己的养老送终问题,并未予以太多规划。
同学老公的父母离异后父亲重新组成新家庭。提前把钱财做了规划,大的比如房产,各人的归各人的子女,男方住在女方的房子里,那么由他承担家庭生活费,日后节余的钱财也归女方所有。生病住院这些,由各自己的子女承担。正好男方女方各自有一套房子,也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大家相处和谐,逢年过节还能聚一下,直到男方老人不在。即使是这样,男方老人的子女春节时还会买了礼物去看望女方老人。非常羡慕人家有这样的家庭氛围。
普通的人家多数因为外物子女不睦,导致的结果就是老人的养老送终,也是会打一定的折扣。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孩子的时候,渗透一些家庭人伦概念,自己的后方先不能起火。家和方能万事兴。家庭和睦了,每个家庭成员才能有更多的底气。
母亲虽然文化不高,但是在孝道上对我们教育深刻。子女成婚前在父母的家里的时候,感觉不到多亲,但是结婚后却和哥哥们渐行渐远。诚然各家有各家的琐事,有新的亲人需要接纳。但是我们都是父母的孩子,为父母养老送终是义务也是权利。这些共同的事情会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们还是一家人,大家庭里的一份子。
⑩ 养老送终在法律上的解释
养老送终是民间说法,在法律上的称谓是子女的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版第11条规定权:“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