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9年农村养老金多少
现在的公司都需要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保,而对于农村居民国家推出的有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人们通过 缴纳养老保险 可以在退休之后拿到 养老退休金 以此来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因此对于每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发放问题让很多人十分关心。 一、 农村养老保险 的基本情况 1.农村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它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新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每个地区的档次都有不同,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参保对象为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的农村居民。 3.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二、2019年农村 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与发放标准是多少? 1.2019年农村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广西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300、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6000元15个档次,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其他的省市地区也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为准。
㈡ 上海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标准是多少,按哪个档次缴纳更为划算呢
参与住户养老保险金的退休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并不是一直不会改变,由于住户养老退休金也与职工养老金一样,有正常调整管理机制。
这是很多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在此次养老金调整以前,上海市住户养老退休金标准的是每人每月1200元,是全国的最高水平,假如再加上本人养老金账户金额,住户养老金待遇早已追上已经超过了许多人的员工养老金待遇了。根据通知要求,上海市此次住户养老退休金从每人每月1200元再涨1300元,换句话说,每人每月上涨100元,大涨的额度还是很高的,比我国最少93块的规范还要高。
调节养老保险金逐渐时间2022年7月12日,凡在2021年底前已经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分月领取养老保险手续工作人员,都能够按规定作出调整,这也是并没有疑惑的,离休住户能够领取1到7月份总共7月700块的调节养老保险金。
那样,今年退休居民能不能享有调节工资待遇呢?答案就是也可以享受,只不过是享受的时间从2022年7月12日逐渐,换句话说,今年退休工作的人员,前几个月是不可以享受的,剩下来的月就可以开始享有调节工资待遇。
除此之外,上海市还要求,针对交费满15年以上,每超出1年,养老退休金每个月再增加20元,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每个月的依据是个人帐户存储额除于139。
㈢ 上海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上海基础养老金是1300元,主要包含三部分如下:
1、上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其中包含了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2、2022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2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1300元同步调整。
目前上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主要分为10个档次,从500元/年至5300元/年,其中对应政府补贴标准为200元/年至675元/年。
如果上海市城乡居民每年缴费500元补贴200元,逐年缴费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约10500元,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76元,合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约1376元。
缴费15年合计需要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500元,预计在退休后第6个月,就可以通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拿回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如果上海市城乡居民每年缴费500元补贴200元,逐年缴费40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约28000元,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202元,合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约1502元。
缴费40年合计需要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000元,预计在退休后第14个月,就可以通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拿回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如果上海市城乡居民每年缴费5300元补贴675元,逐年缴费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约89625元,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645元,合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约1945元。
缴费15年合计需要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9500元,预计在退休后第41个月,就可以通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拿回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如果上海市城乡居民每年缴费5300元补贴675元,逐年缴费40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约239000元,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1720元,合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约3020元。
缴费40年合计需要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12000元,预计在退休后第71个月,就可以通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拿回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
(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责任。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三)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四)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五)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48号)要求和规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㈣ 上海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案细则
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从5月起上海市每年个人缴费分为500-3300元12档,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4〕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4月26日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推进覆盖本市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区县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五条(基金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六条(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七条(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第八条(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户籍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缴费标准,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区县政府为本辖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1100元确定,其中,个人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代缴。重度残疾人中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人员,个人不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区县财政代缴500元。具体办法,由市残联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标准调整)
个人缴费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条(建立个人账户)
本市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第十二条(待遇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第十三条(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540元(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其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
基础养老金由市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区县财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担。其中,区县财政对本辖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承担相应的基础养老金。
第十四条(待遇调整)
本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以及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十六条(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家属可以领取标准为3600元的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担。其中,区县财政对本辖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承担相应的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七条(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四章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第十八条(制度内转移接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照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照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第十九条(相关制度衔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度、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人员、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老制度衔接)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新农保制度中原参加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原享受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以及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按照“锁定人群、待遇平稳过渡”原则处理。
(一)新农保制度中原参加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规定可以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新农保基金中的“原统筹基金”承担,使用完毕后由区县财政继续承担。
(二)新农保制度中原享受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补贴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三)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高于基础养老金的100元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担。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和运营)
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管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市财政和区县财政承担的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分项目拨付至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基金监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基金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积极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第二十三条(经办机构)
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区县政府确定本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具体受理。
第二十四条(经办管理服务)
区县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第二十五条(工作经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建设)
建立市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延伸到行政村,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参保信息查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实施细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4月30日。本市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同时废止。
㈤ 2019上海退休人员养老金多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㈥ 上海最低养老金是多少钱一年
上海最低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
1、不同的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是不同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上海市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是每月1200元,对于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的标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2、上海最低退休工资标准如下: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乘缴费年限乘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乘缴费年限乘1%。
㈦ 19年上海退休养老金
上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日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和上海规定,上海从2019年1月起,对企业 退休 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 养老金 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并将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按照联合国划分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 上海是中国内地第一个(1979年)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上海市民政局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老龄化率达到14.3%。上海“老龄化列车”跑得很快。 2000年,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到上海户籍人口的18.3%;到了2017年末,上海的老年人口总数达到483.6万,占户籍总人口的33.2%。 本轮调整,上海对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㈧ 上海社保网2019年养老金新增加怎么算的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的消息,上海市从2016年1月起,对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镇保”、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位。
上海市对2015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一是先统一增加8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员中,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上海市还将对2015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对2015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90元.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6月1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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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上海交19年金能领到多少退休金
退休时的退休金,与缴费年限、缴费指数有关。
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并且符合非沪籍人员在上海领取养老金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推许手续后就能在上海按月领取养老金了。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如果上海市养老金上调,非沪籍人员的养老金也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基础养老金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纳总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㈩ 上海新农保2019年养老金增加吗
你是问新农保的缴费标准还是养老金增资?另外,各地政策不一样,你得咨询当地的新农保管理部门才行。如果在上海,养老金增资政策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调整本市新农保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4年调整新农保养老金的范围是:2013年底前已按《实施意见》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对符合《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一)、(四)项规定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再增加的100元应首先用于抵充过渡性养老金补贴,具体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本市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各区(县)不再自行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区(县)财政(含乡镇)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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