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时,养老保险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可得知,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不能获得法院支持。未能对养老保险金进行分割的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未将婚姻关系终结作为提取养老保险金的法定理由,导致未退休的离婚当事人对养老保险金无法实际进行分割。而分割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即是日后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可以说,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养老保险金中属于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部分进行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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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㈢ 夫妻离婚养老金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 一方离婚前,已经退休并且按月领取了保险金或者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对于可预测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离婚时还未实际取得,按照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进行分割。对于不可预测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这种情况下的养老保险不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㈣ 有关离婚时养老金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为双方按出资额共有,按份共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养老金按照规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对婚内取得的养老金要求进行分割,而原则上对养老金的分割也是一家一半的
㈤ 养老保险金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㈥ 离婚养老保险怎么分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是不可以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㈦ 离婚养老保险金怎么分
法律分析:离婚时可以分割的保险仅限于双方婚后买的保险,从种类上看商业保险都可以作为分割对象,而社会保险则仅限于养老保险可以分割。另外,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不予分割,比如说,本人作为被保险人因疾病、身体受到伤害的保险金视为个人财产,不管婚前婚后取得,均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割,如个人因患重病或发生车祸取得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㈧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不一定可以分割,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婚时对于养老保险金不进行分割。
2、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账户存储额进行平均分割,或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即可。
3、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只能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已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总额为基准,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㈨ 退休后离婚退休金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限取得的财产,而退休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之一,如果是退休工人要离婚的,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实际缴纳的养老金及利息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予以分割的,但是不能要求将养老金账户里所有的资金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