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职工社保缴费标准2022
根据各地区前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最低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为60%,最大缴费基数为300%。其中养老保险为8%的个人20%,医疗保险为个人2%8%,失业保险为个人1%单位2%,生育保险为个人不支付单位的1%,工伤保险为个人不支付单位0.5-2%。
一、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Ⅱ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重庆社保缴费基数: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注意:
(1)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
2、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Ⅲ 重庆2022职工社保缴费档次表
一、2022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1.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1)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
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中自行选择。
三、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 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根据不同行业执行不同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点击查看: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标准表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生育保险 与医疗一同缴纳 不单独缴纳
Ⅳ 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缴费比例:
1、职工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
2、医疗保险(含生育)(8+1.5)%、个人2%+5元;
3、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4、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根据企业经营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在0.3%-2.2%之间,且每年根据实缴支出比进行上下浮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Ⅳ 重庆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Ⅵ 重庆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