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一、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养老金个人账户建立以前,参加工作或之后退休的人员,由于之前的工作年限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后个人账户不能完全提现其劳动年限,因此给他们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1)过渡性养老金=调休是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缴费年限*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前的缴费年限*1%*本人视同缴费工资指数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只有在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或退休的人员才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偿,建立个人账户后参加工作就不会有这部分补贴了,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一个过渡性的历史问题,随着未来的不断发展慢慢会消失的。
㈡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属于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解决了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这一问题。㈢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属于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解决了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这一问题。㈣ 什么叫做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属于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解决了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㈤ 过度养老金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同时也帮您了解更多知识。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是指在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因为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不能完全体现其劳动贡献情况,因而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而这部分以过渡性养老金的形式进行补偿。例如,一个人在新制度(或“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这个就是他的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即大家口头所称的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199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下称6号文),这个文件规定了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重要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或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个人缴费的积累,即个人账户中累积的储存额,除以预期寿命,就是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但是,由于在此之前,没有实行职工个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的规定,一些职工缴费不久后就要离退休,如果完全按照个人账户积累,那么他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非常少。例如,某人在1995年时已57岁,缴费3年后即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中只有3年的缴费,但是他的预期寿命可能是20年,那么,3年的缴费分到20年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太低了。因此,6号文规定了过渡性养老金。就是说,在国发[1995]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除了领取个人账户积累中的钱之外,再加发一部分钱,使他的养老金和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职工的养老金差别不大,后退休的略高。这样,就能够实现养老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加发的这部分钱,就是过渡性养老金,意即为实现政策过渡而加发的养老金。而对于6号文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按政策,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应缴交养老保险费,因此不存在过渡的问题,也就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从理论上讲,随着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相继死亡,过渡性养老金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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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相关法律
《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另外,我国还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还有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等。
㈦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一、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过渡性养老金一般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发放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也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基本养老金也就是俗称的养老金、退休金,基本养老金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或者丧失基本劳动的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哪些人退休有过渡性养老金
可以领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类:
1、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参加工作,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退休的人。这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2、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我国正式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在此之前,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3、特殊情形人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人,可能也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获得对应的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㈧ 社保养老金过渡户是怎么回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8
㈨ 社保养老金过渡户是怎么回事
过渡新养老金是什么?哪些人能领过渡新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因为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不能完全体现其劳动贡献情况,因而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而这部分以过渡性养老金的形式进行补偿。
据悉,可以享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有如下: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值得一提的是,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一个过渡性的历史问题,未来将会慢慢会消失。另外,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还是要尽早缴纳社保,因为越早交社保,我们今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