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产业政策新政
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
一、养老产业有以下几种项目:
1、老年疗养,包括:老年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养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车、老年手机、助听器等。
3、老年服务,包括生活料理、养老保险和心理辅导等。
4、养老地产,包括养老公寓和养老社区等。
5、老年文化,包括老年人的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等。
6、老年出行,包括老年旅游等。
二、开办养老机构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2. 养老产业政策新政
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
一、养老产业有以下几种项目:
1、老年疗养,包括:老年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养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车、老年手机、助听器等。
3、老年服务,包括生活料理、养老保险和心理辅导等。
4、养老地产,包括养老公寓和养老社区等。
5、老年文化,包括老年人的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等。
6、老年出行,包括老年旅游等。
二、开办养老机构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3. 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比如天津对个人开养老院的按人头给于800到2万的补贴,具体有当地民政局负责,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3)养老产业金融的政策性手段有哪些扩展阅读:
补助条件
除满足养老机构(不含护理型)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助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DB 37/T 2721-2015)、《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2)医疗功能完善。单独建设的老年养护院、护理院,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医疗科室,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养老机构中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养护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的,应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审批,分支医疗机构应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规定的医疗条件。
(3)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4)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
4. 国家对养老产业的扶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国家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具体有:
1、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
2、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二、养老产业有以下几种项目:
1、老年疗养,包括:老年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养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车、老年手机、助听器等。
3、老年服务,包括生活料理、养老保险和心理辅导等。
三、养老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老年疗养,包括:老年康复医疗,保健医疗,养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车、老年手机、助听器等。
3、老年服务,包括生活料理、养老保险和心理辅导等。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5. 养老金融是什么
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养老金融是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的一个系统性的概念体系。目前,在政府和市场通力合作的背景下,养老金金融步入新的轨道,养老服务金融成效初现,养老产业金融持续发力。
但与此同时,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在养老金金融方面,制度设计有待完善,资产管理能力仍需提升;在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多方因素制约,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在养老产业金融方面,不确定因素增加,机遇与风险并存。尽管一系列挑战制约了我国目前养老金融的发展速度,但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将长期存在的背景下,养老需求也将持续增加,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未来前景依然广阔。
养老金融的三大领域:
1. 养老金金融
指的是为储备制度化的养老金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 其对象是制度化的养老金资产, 目标是通过制度安排积累养老资产,同时实现保值增值。
具体而言,养老金金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养老金制度安排,旨在人口老龄化成为世界趋势、养老金制度体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可持续性困境的背景下, 通过政府、 单位和个人责任分担建立多支柱、 风险分散的养老金制度体系; 二是养老金资产管理,旨在保障养老金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我们知道的三支柱养老金模式,这些支柱里面还有很多的制度安排,同时还包括养老金的资产管理。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图如下
两幅图表达的意思是一样,想看哪幅看哪幅
2. 养老服务金融
作为养老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除制度化的养老金以外, 金融机构围绕全体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投资、 理财、消费及其他衍生需求采取的一系列有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金融活动,其本质是通过金融创新保障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具体而言,养老服务金融涉及两方面的服务内容, 一是养老财富管理, 包括工作期以养老为目标的财富积累以及老年期养老资产的管理和消费, 旨在开发跨生命周期内平滑消费需求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如银行业的养老理财产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基金业的养老目标基金,保险业的商业养老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及信托业的养老信托等; 二是养老金融便捷性支持, 包括适应不同年龄段人群需求的软件设计以及适老化改造等硬件设施的完善等等。
3.养老产业金融
指的是为与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其对象是养老产业,目标是满足养老产业的各种投融资需求。
养老产业金融业态的产生主要是基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社会化养老功能逐步兴起, 养老产业需求不断增加, 但由于养老产业具有投资额度大、回报周期长等一系列特征,需要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
总体来看, 养老金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的最终目标都是为广大国民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财富, 从而为实现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经济基础, 养老产业金融的目标则是通过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 从而为国民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服务保障, 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6. 国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养老新政策政府加强托底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一是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二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7. 国家对扶持养老有些什么政策
1、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
2、2011年出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例,2011年共计投入37.9亿元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2014年6月,国土资源部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求,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土地性质可暂不变更、五年内可不增租。
为鼓励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意见》从供地方式、地价(租金)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一是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二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4、2014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2015 年将继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制等试点工作,确保2015 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的目标。”
等等。
8. 国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养老新政策政府加强托底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一是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二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