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院接受单位捐赠的物品发放给老人怎么去做账
摘要 如果是你们的产品,可按同期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分录: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按售价计提)库存商品(按成本金额)
2. 接受捐赠的材料物资如何记账
如果捐赠方提供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加上因接收捐赠的存货所发生的税费等,确认为入账价值。
如果捐赠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相关价值凭证,可参照同类及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算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入账价值。
相关会计分录:
1. 接收捐赠入账:
借:存货科目
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如果捐赠方提供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贷:待转资产价值 -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及应缴税费 (因接收捐赠的存货所发生的税费等)
2. 计提所得税、结转:
借:待转资产价值 -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缴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另外,如果接收捐赠金额比较大,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纳税所得额计题缴纳所得税。
3. 捐赠物资是以售价还是成本价记账怎样做分录
捐赠物资以成本价加按售价(公允价)计算的应交增值税记账。例如: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捐赠给灾区商品一批,成本价值8万元,公允价值(销售价值)10万元,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97000元, 贷:库存商品80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17000
4. 公司购买了两台电脑送给养老院 请问账上应如何处理 (如果视同销售有没有相关的税务文件 谢谢)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内货物:容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8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其确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你们的属于第八种。
账面的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者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公司捐款怎么入账
1、根据收据入账
借:营业外支出--灾区捐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单位的捐款中有一部分是员工捐的,单位统一收齐,再加上单位捐的部分,向当地府捐的
(1)收到职工个人捐款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灾区捐款
(2)上交时
借:营业外支出 (单位捐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灾区捐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公司的公益性捐赠做账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5)捐给养老院的物资怎么记账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6. 我公司捐赠物资给医院,然后我公司开免税发票给医院,我公司怎么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贷:银行存款 /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
1-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2-企业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捐赠,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论企业是直接捐赠给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非盈利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还是捐赠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其会计企业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捐赠,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所不同的是,对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捐赠资产扣除规定部分,即规定所进行的捐赠额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的,可 以税前列支,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否则,不予纳税调整
7. 捐款如何做帐,用什么做原始凭证
捐助款怎么做会计凭证,有很多会计朋友对此不了解,很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做很多公益项目来回馈社会,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对受赠者也是一种非常好的帮助,企业捐出去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捐助款怎么做会计凭证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
3、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为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慈善捐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捐赠支出如何做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例如,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捐赠应确认为存货减少及捐赠费用的增加,而无条件捐赠承诺给予现金则应确认为应付账款及捐赠费用.捐赠费用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如果捐赠是以债务豁免或承担债务形式提供的,则该捐赠应以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条件捐赠承诺和"条件"捐赠,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满足后,才能确认捐赠费用,其处理方法与捐赠收入相对应。
8. 捐赠款项如何记帐
捐赠的账务处理:
1、爱心捐赠涉及的问题有三个:①捐钱还是捐物,②公益性捐赠还是非公益性捐赠;③直接捐还是间接捐。所谓直接捐,就是企业直接将爱心款项或爱心物资交付给当事人;间接捐则是指企业将爱心款项或物资捐给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
有一点是明确的,企业无论捐钱捐物、公益与否、捐给谁,捐赠支出在会计账务处理上,都记录在“营业外支出”科目。
捐钱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银行存款(现金)
2、捐物的会计处理要复杂一点,有个细节很容易被会计人员忽略,捐物涉及视同销售的问题,捐赠物资是要交增值税的。
捐物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捐赠物资的计价按下列顺序确定: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税总局确定。
(1)能否减免增值税,企业做公益性捐赠,捐赠物资时要视同销售,还要交增值税,这一规定略显尴尬,新的《增值税法》有望改观。针对某些特定捐赠事项,如对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对地震灾区捐赠,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曾联合发文减免所捐物资的增值税。
(2)能否所得税前扣除,捐赠支出能否在 前扣除,要做两项判断。其一,是否是公益捐赠,如果是非公益性捐赠(如捐给老板的同学、朋友),捐赠支出不得在企业所税前扣除,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其二,公益性捐赠是否是通过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企业直接捐赠给当事人的,捐赠支出不能在 前扣除,应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
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得到税务认可)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捐赠后要记得索取相应的票据,作为日后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合规的票据包括,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收据联。
(3)接下来再说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问题。对于公益性捐赠,除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专项发文认可的特定捐赠事项外,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实行限额扣除。具体标准如下:
在年度利润(指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