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以下两种:
1、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可以选择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清缴申报。
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②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③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④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⑵ 个税赡养老人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申报方法是: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申报后,公司在发工资时进行专项扣除。二、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⑶ 个税赡养老人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个税填报赡养老人报税只要父母中一位,到达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并不按老人人数来计算。填报前,需要提前准备被赡养人的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由报税人独享。非独生子女,应和兄弟姐妹进行平摊,可以一起协商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的具体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的比例,除均摊外均需要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⑷ 个税赡养老人如何申报
个税赡养老人申报的方式:由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分摊方案确认,进行专项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⑸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个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作者,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用人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个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⑹ 个税赡养老人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申报方法是: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申报后,公司在发工资时进行专项扣除。二、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