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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老人对子女养老金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2-08-31 15:52:53

❶ 有养老金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继续享受国家给的养老金吗

有养老金的一方去世后,是无法继续享受国家给的养老金的。
【拓展资料】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其享有的份额作为遗产在其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需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出一半,作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死亡一方所享有的一半财产即为其遗产,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一、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第4款还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二、制定和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保障制定的专门性法律。
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不受侵犯,2013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时增加了新的规定:即除增设了老年监护制度外,新法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还作了较全面的增添:一是对家庭养老作了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人对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给予医疗和照料的义务;三是针对现实中老年人住房等财产权益易受侵害以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继承权难以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老年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四是充实了精神慰藉的规定,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五是增加了有关组织应当对不履行义务的赡养人和扶养人予以督促的规定;六是原则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此外,还完善了赡养协议的相关规定,增加了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同时,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立了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实行同等优待的原则,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首次增设宜居环境一章,重点规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是老年宜居环境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主要是考虑到残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所面临的失能或者残疾的风险会逐步提高所致。此外,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对老年友好型城市以及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作了规定。
三、在民事法律中有所体现。比如,《民法通则》第104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四、《婚姻家庭法》有明确要求。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全法权益。”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条第3款还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五、《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六、《刑法》第261条第1款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❷ 计生办对独生子女户丧偶的扶助政策

目前国家对独生子女户丧偶的情形,尚未出台专门的扶助政策。中央对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伤残的,已经出台了特别扶助制度,各地根据自身情况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规定。


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政策解释

按照《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双方分别领取特别扶助金: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

2、女方1933 年 1 月 1 日(含,下同)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 49 周岁;

4、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

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 (含三级,下同),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合上述条件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 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丧偶或离异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满49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上其他条件的,单方申请特别扶助金。

❸ 退休丧偶,现任妻子享受退休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❹ 孤寡老人遗产继承以及退休金问题

一,孤寡老人遗产继承(退休金也是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后,也是遗产之一):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没有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继承;
3,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
4,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5,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❺ 夫妻丧偶一方的养老规定我爱人去世了,他有退休金,我没有工作,有没有规定我有养老金

您好!如果您没有养老金,您老公去世了,他的养老金不会变成您的。但是您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谢谢阅读!

❻ 丧偶退休金与正常退休金有什么区别

丧偶退休金,是一次性补发20多个月,还有其他的政策性的补贴,正常退休金就是按照每个月发放,这就是上了退休金和正常退休金的区别。

❼ 老年丧偶,去世的一方有退休金,另一方没工作,会得到社会救助吗

会有一定的补助金。

1、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2、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3、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7)丧偶老人对子女养老金有什么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抚恤金

❽ 至于过世人员的妻子i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多少社安金

美国人养老并不完全依赖政府,但政府需提供退休者最基本的养老需求。 美国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五大方面,即社会安全金、私人公司的401K退休储蓄、金融房地产等收入、退休金、工作收入。总体而言,美国的社会福利在西方国家不是最好的,但其社会安全金体系却是全世界最大的。美国90%以上的工薪族在退休后都可以领到社安金,这对美国降低贫困率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每一个工作的人,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退休后每个月都可以从联邦政府领取到社会安全金(养老金)。

根据美国社安局的资料,在2013年美国将有5800万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社安金),总金额在8210亿美元。根据2012年12月份美国社安局发放的社安金实际数据,全美有3700万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总金额为4630亿美元,每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平均为每月1262美元。退休人员的配偶有290万人也领取退休金,领取的退休及金额总计为18亿美元。美国的社安金不仅是为退休人员设立的,同时也为残疾人士和丧偶的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福利。2012年12月,有880万残疾人士领取社安金,总金额为100亿美元,平均每人每月为1130美元。残疾人士的家属也可以享受社安金的福利,2012年12月。有210万残疾人的家属领取了社安金。夫妇家庭如果有配偶过世,无社安金的配偶也可以继续领取过世配偶的社安金。2012年12月,全美有630万丧偶的居民领取社安金,总金额为66亿美元,平均每人每月领取的社安金为1215美元。

美国的社安金是大众式的养老金,因涉及面广,也成为民众最基本的养老资金来源。根据统计,美国65岁以上的工薪族90%可以在退休后拿到社安金这种养老金,约占美国老年人退休后总收入的40%。美国人的养老金是由联邦政府发放的,而联邦政府主要通过收取薪资税来积累资金以使美国人退休时老有所养。因此每一个工薪族从工作那天起就要交纳薪资税,通常是收入的6.2%,而且雇主也要交纳相同比例的薪资税。因此,美国人退休后每月最低的养老金(社安金)没有底线,一般在800美元左右,这主要看一个工作时收入是多少。但美国社安金却有最高金额的限制,按照2013年的标准,退休人员从联邦政府领取的养老金最高金额为2533美元。从此点看,联邦政府负责的美国人退休福利在金额上差距并不大,养老金的幅度在800美元至2500美元之间。

2013年,美国人的养老金有了上调。按照统计数据,联邦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按照所有退休人员平均来看,每个月为1261美元,夫妇家庭可领到的退休金每月平均为2048美元。丧偶的女性如果带有两个孩子,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为2592美元。丧偶的老人,每月养老金平均为1214美元。伤残人士每个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为1132美元,如果伤残人士有配偶和一个孩子,每月的养老金可上升到1919美元。

根据美国社会安全金管理局的统计数据,社安金是大部分美国人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2007年,63%退休人员收入的一半是来自社安金,32%退休人员90%的收入来自社安金。政府的报告认为,由于社会安全金项目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这使得四成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免于陷入贫困境地。从美国人领取到的社安金金额可以看出,即使老人退休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单纯依赖政府发放的社安金生活,基本上不会沦落为贫困人口。所以说,美国实行的退休人员福利重点在于保证人到老年后的基本生活所需,而且是涵盖所有曾经工作过的退休人员。

美国人的养老金不仅仅是退休人员一个人的社会福利,同时也会惠及到配偶和子女。如果退休人员过世,他的配偶没有收入也可领取过世配偶的社安金,但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一是配偶的年龄超过50岁、属于残障人士;二是配偶年龄超过60岁;三是不论配偶年龄多大,家中有16岁以下儿童或是残障人士需要抚养。只要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之一,该配偶即可享受过世人员的社安金。即使配偶60岁后重新结婚,她仍符合资格享受过世前配偶的社安金福利。过世退休人员配偶享受的社安金金额也是依据年龄,如果是到了可领取全额社安金的年龄时开始领取,自然是获得全额社安金。提前领取的社安金减扣情形减依照年龄来决定。目前美国大约有500万丧偶者享受过世配偶的社安金福利,这对于年长者尤其是女性的生活是个不小的帮助。

如果退休人员过世,家中的孩子也可以享受过世人员的社安金。过世退休人员子女领取社安金的条件为:不超过18岁;18至19岁仍在高中读书者;18至22岁残障人士。如果退休人员要供养父母,而且供养花费的占到老人生活费用的一半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如果过世,他的父母可以享受领取过世人员社安金的待遇。至于过世人员的家属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多少社安金,这要依照具体的情况和规定来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退休人员属于离婚,他过世后前配能否领取他的社安金金呢?在这一点上,政府的规定还算有人情味,只要原配偶的婚姻维持了10年,年龄在60岁以上或是50岁以上但属于残障人士,这名前配偶就有资格领取过世前配偶的社安金。前配偶没有收入、但需抚养孩子,前配偶离婚后在60岁前未再婚,符合这两项条件之一,前配偶也可以领取过世退休人员的社安金。

❾ 丧偶老人谁来赡养

由子女来进行赡养,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以前的法律条例也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赡养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面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仅规定了,子女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赡养人是对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的,而赡养人的配偶仅负有协助的义务。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②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女婿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与公、婆婆之间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也不具有法律上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义务。相关的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拓展资料】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优先,顺序继承。若是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其父母可以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替子女尽到赡养义务。除非遗嘱继承时,继承遗产是以“代为赡养父母”作为前提条件的,否则无论遗产如何分配,逝者父母都不能要求无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来赡养自己。二、丧偶儿媳赡养对方父母后 能分遗产吗?首先要明确的是,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实际中,丈夫死亡后,丧偶儿媳大多会继续照顾对方的老人,并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参与遗产分配。不过,这时候若是家族有多个继承人,可能会产生继承纠纷,涉及遗产较多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5.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3倍社平工资免税和不并入综合所得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6.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并入综合所得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7.办理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并入工资薪金计税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人,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人,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2018]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8.破产企业职工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财税[2001]157号)9.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10.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税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1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税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12.实际领取“三险一金”——免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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