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养老工资怎么办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生活来源的基本保障,发放期限从办理完退休后的次月一直发放到离世后的第二个月,离世后则终止养老金的发放。虽然养老金在离世后终止发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脱离了社保关系,离世人员的继承人依然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款等。
(山东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结语由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退休人员离世后的第二个月就会被取消养老金的发放,但是遗属依然可以继承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领取当地实际执行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山东和陕西还可以领取数额不等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款。
但是另一方面,各省市执行丧葬费、抚恤金的标准和计发方式不一样,所以具体能发放多少还要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为准,另外在领取丧葬费和怃恤金的时候一般需要以下资料: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火化证、火化收据、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死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Ⅱ 退休后人死亡了退休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现在养老金有规定了个人死亡养老金的可以继承,有一种就是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还有一种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就是在单位缴纳的都会被统筹管理,就是说这些人养老金都会被当地的社会保障服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发放。意思就是说,如果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是当初所交的养老金属于单位缴费的,他们的子女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Ⅲ 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可以继承。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Ⅳ 退休后死亡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Ⅳ 病退了几个月去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月份病退,十一月份去世。那么说当时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很多余额,该余额是由继承人全额继承。除此之外,社保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一般是几千块钱抚恤金是当事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Ⅵ 刚退休2年就死了以后的退休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刚退休两年就去世的,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Ⅶ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退休金的领取方法是从死亡的第二个月开始就停发养老金了,养老保险当中剩余的这部分个人账户可以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但是,当事人在领取老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的时候,需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养老金不会在去世之后还一直发放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Ⅷ 退休后社保去世怎么处理
退休之后去世之后,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由缴纳保险的劳动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无法继承。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Ⅸ 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4
Ⅹ 退休职工,不幸去世之后,养老金怎么办
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大多数地区规定,在职职工医保返还与社保缴费基准挂钩,通常不超过2%;退休职工医保返还与个人基本养老金或者当地社平工资挂钩,通常介于4%~6%。
目前,个人医保卡账户余额可以在参保地看病、买药,少数地区可以取现或者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职工去世之后,家属是可以继承医保卡账户余额的。当前,领取的前提是账户余额不为0。查看的方法很多,通过APP、或者到药房,都可以。
3、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主要用于补助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因地而异。比如,大连是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社平工资、南京市一次性补助6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现有政策中,公务员最多发放40个月基本养老金、事退职工最多发放20个月基本养老金;企退职工,各个地区不一,比如山东是10个月基本养老金、重庆市15个月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去世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同时,还能领取其他三笔权益,如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医保卡余额、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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