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保险是由哪个国家部门负责的
养老保险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各个省市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县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这个工作的,是各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社保局
⑵ 健康养老服务业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应该是民政部门来管理。
⑶ 职工的养老保险应该由单位的哪个部门办理
1、职工社保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2、有的单位可能是行政办公室专职文员代为办理。也有的单位可能是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3、参保人如果想了解个人参保缴纳社保情况, 可以咨询咨询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也可以拿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申请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⑷ 养老保险属于政府哪个部门管的
人力资源保障部
⑸ 哪家单位可以做健康养老产业规划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专注于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医疗养老产业研究、养老养生产业研究等相关健康养老产业课题研究,做过很多成功案例,如下:
1、平谷熊儿寨乡产业发展策划2014~2019
2、郑州宜居健康城产业发展规划
3、山东烟台磁山养生养老地产策划
4、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规划
⑹ 养老是由什么部门管的
社保局。
养老保险缴纳和社保缴纳一样,需要在当地社保局缴纳。
养老缴纳情况:
基本回养老保险费缴费答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以上理解为每月交5%,计入个人养老帐户的为11%。
新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⑺ 养老社区是谁主要负责营业
民政部门负责。
养老院由民政部门负责。主管单位是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就是民政局。
养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⑻ 养老院归政府那个部门管理
复1、现行相关法律规制定:养老院是指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目前公办的养老院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
敬自由的原则。
2、养老院的主管单位是所在地地的民政部门,即:民政局等。
⑼ 养老院属哪个部门管
养老院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分属不同到部门管理。
具体如下:
1、公办形式的养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门设立,归民政部门管理;
2、民办形式的养老院有两种:
(1)由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按归属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区(县)一级民政部门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成立,这就归工商部门管理。
(9)养老产业哪个单位负责扩展阅读
一、民政部职责如下: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拟订烈士褒扬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7、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机构设置
1、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下设:综合处、福利彩票处、慈善和社会捐助处、老年人福利处、残障人福利处
2、社会事务司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承办政府间儿童收养政策协调事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下设: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综合)处、殡葬管理处、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婚姻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