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山东省近日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山东还对“1949前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等单独制定了养老金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退休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202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方法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此外,此次调整养老金还采取了适当倾斜的方法,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三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⑵ 2021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全部退休人员的总体调整水平为4.5%,共惠及我省753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⑶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确定了,4%到底能涨多少
一条养老金涨幅确定的消息,让很多退休的人员有些失望了,养老金确实是涨了,但是涨的幅度却是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对于依靠养老金生活的广大退休老人来说,可谓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养老金平均上调比例是4%,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加额,是用现在的退休金的基数乘以4%。4%只是全国平均上涨比例,即使是在一个省市内,有的退休人员也可能会高于这个比例,有的退休人员则低于这个比例,不是绝对的4%。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2021年退休金的涨幅是4.5%,但是山东的退休人员老张原来每月领取养老金会4500元,按照2021年调整政策计算出来的增加额大约为191元,增加比例为4.24%。
而另外一位退休人员老刘原来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500元,按照政策计算出的增加额为116元,增加比例为4.64%。
为什么同样是山东的退休人员,原因是由于老张的养老金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而老刘的养老金则低于山东的平均养老金,所以说政策倾斜之下老张的养老金涨幅不到4.5%,而老刘的涨幅则是超过4.5%。
所以说具体的4%的养老金涨幅是多少钱,每个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可能是3.9%,也可以是4.1%,是各不相同的。
⑷ 山东省2021年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从2014年10月份调整工资,已经退休的,调整退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不分教师或者其他行业,而是根据职务或者技术职称进行调整的,各地的调整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文件执行,以辽宁省为例:
1离休人员每月最高增加1400元
根据《辽宁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2 工龄30年以上无技术等级工人每月增加330元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无职务(技术等级)人员,按下列办法增加退休费:无职务的干部:按本人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六类工资区)确定增加退休费标准,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原标准工资额在138元及以上的,增加55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87.5元及以上的,增加40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70元及以上的,增加330元;原标准工资额不足70元的,增加260元。无技术等级的工人:工龄在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330元;工龄在29年以下的,增加260元。
3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教授及相当职务76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职)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4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将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
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离退休(职)人员按本人现执行的离退休(职)费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职)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离休后提高了政治、生活待遇的离休人员,按照提高后的职务待遇增加离休费。只提高了住房、医疗,坐车等单项待遇的离休人员,按其离休时实际担任的职务增加离休费。无职务的离休人员,按现执行离休费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休费。
增加离退休(职)费人员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期间死亡的,增加的离退休(职)费补发到其死亡之月止。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离休人员增加的离休费,从2014年度起纳入计发1—2个月的生活补贴基数。按照本人l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确定增加离退休费标准的规定,仅适用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不涉及职务认定和其他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