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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在哪个位置

发布时间:2022-08-06 12:35:19

❶ 旬邑县保险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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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已经在旬邑县开始,具体的情况可以去县里面的民政局进行咨询,或者去区里面的养老保险部门咨询。下面是具体的资料请参考:
旬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旬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旬政办发〔2009〕20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16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我县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劳教服刑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农村“五保供养户”不纳入新农保实施范围。
(三)现役军人在退役返乡后可以参加新农保。
(四)劳教、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暂不参加新农保,服刑期满返乡后可参加新农保。
二、缴费标准和办法
(一)新农保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试点期间,按100元和200元标准缴费的,财政每年补贴30元;按300元标准缴费的,财政每年补贴40元;按400元标准缴费的,财政每年补贴45元;按500元标准缴费的,财政每年补贴50元。
(二)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三、参保登记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以家庭(成员包括户主与配偶及同村户籍的子女与配偶,不论户口是否分立,均为其家庭成员。)为单位持所有参保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4张二寸彩色照片到村新农保服务站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三)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农保中心。
(四)县农保中心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四、缴费年限
(一)续缴保费时,参保人员持《缴费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新农保服务站办理续缴手续。
(二)新农保实施时(即起始日2010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纳保险费,但其家庭成员必须参保缴费,45周岁以上参保人缴费年限为实际年龄至60周岁期间年限,4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缴费必须满15年。
(三)因嫁娶等原因发生流动的,原则上按照本人流动到所在乡镇、村进行登记参保。已在原籍参加新农保的,原个人账户随之迁移。对农村户籍人员嫁给城镇居民,因无法办理户籍迁转的,在本人原户籍所在村登记参保。
(四)农村居民在县内务工且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由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本人出具参保证明;在县外务工且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在务工参保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本人参保证明。出具的参保证明装入家庭成员档案。
五、个人账户管理
(一)县社保中心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参保人员、需更换银行存折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为新参保人员和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的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止参保起始日年满45周岁人员未按时参保,间隔几年后参保缴费者,应首先补足所欠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含利息,补缴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后县农保中心方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补记个人账户信息。对于参保缴费期间中断缴费者,县农保中心应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账户,封存期间的个人账户不间断计息。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又恢复缴费的,县农保经办中心应及时启封其个人账户,并恢复个人账户记录。
(三)县农保中心每年对领取待遇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收支相抵余额)进行结算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生成《个人账户结存清单》。
(四)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本村新农保服务站提出申请,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农保中心审核审批后办理继承手续。
(五)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缴存额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及政府补贴,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六、享受养老待遇条件和标准
(一)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且其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均已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可从年满60周岁的下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1、止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止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
3、止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二)标准
按月享受的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
2、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70周岁以上人员增设两个档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标准为60至6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55元;70至7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为65元;8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为75元。
对新农保实施后,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补贴0.5元。
(三)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干部、职工转为农村户口返回农村居住的,不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
(四)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无故中断缴费者,其父母已享受的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也随之停止。待其家庭成员补缴保费,并继续履行缴费义务后,从家庭成员缴清养老保险费下月起,父母方可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
七、新农保养老金领取
(一)乡镇事务所按月通过农保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参保人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交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二)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待遇。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
(三)县农保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确认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后,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四)县农保中心于每月月末前根据领取新农保待遇、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等情况,编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县财政部门。待财政部门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后,金融机构应及时通知县农保中心。
新农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农保中心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等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银行存折等指定账户,同时向县级社保机构传送支付回执,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保中心反馈资金支付情况明细。每月月末前,县农保中心核对无误后,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并相应扣减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账户记录额。
县农保中心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五)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每年5月进行生存验证(年检),过期未办理生存验证手续的,县农保中心停发该参保人的养老金。待本人补办生存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资格并于次月补发已停发的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村协办员和乡镇事务所应及时提请县农保中心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服刑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七)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其死亡后6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协办员和乡镇事务所向县农保中心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和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
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县农保中心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二)参保人员户口在本县乡镇之间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不转移账户资金。
(三)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转入地乡镇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将参保、转移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转入地县农保中心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农社保中心寄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转出地县农保中心接到《接收函》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于次月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农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申请转移人员参保信息。
(四)转入地县农保中心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告知转入人员,并进行实收处理、为转入人员记录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县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参保人被录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出新农保参保范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息退还本人或转入本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政府补贴、其它资助及利息并入新农保基金。
九、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和缴费补助办法
(一)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向村新农保服务站提供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残疾证》申请参保。
(二)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填写《旬邑县农村居民残疾评定表》,由本人所在村、乡镇审查后统一汇总报县残联,县残联和县评审委员会对可直观认定人员予以认定;对不能直观认定的人员,指定县医院进行医疗评定后,由县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县评审委员会的审定结论,向全体村民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服务站填写《残疾人参保登记表》,按照参保缴费程序进行登记参保。
(三)被评定为重度、中度、轻度残疾的参保人缴费享受政府补助,县农保中心向财政部门申报补助资金,由乡镇根据《残疾人参保登记表》,统一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十、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县人劳局、财政局是新农保基金管理和保值增值的共同责任主体。基金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新农保基金实施监管。
(二)县农保中心根据实际确定与乡镇收缴保险费的结算时间和办法,确保基金流转顺畅、安全完整。
(三)县农保中心建立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领销制度,做到按月结算,账、证、票、实相符。
十一、业务经办
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新农保经办机构,分级承担工作职责。
(一)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全县新农保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以下简称“农保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农保政策;负责对乡镇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险费汇集、存储及基金管理;负责参保人员资格审查、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注销登记审批;负责审查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养老金给付标准和拨付;负责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档案的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业务工作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乡镇社会保障专职干部具体承办,乡镇社会保障协理员协助办理。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为:负责本乡镇保险费汇集、上解;负责对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转保、注销登记资格及有关登记表册进行审核;配合县农保中心建立本乡镇参保人档案和个人账户;负责本乡镇新农保信息系统及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三)村委会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农保有关政策。各村设立新农保服务站,村主任兼任站长,并确定一名协办员(一般由村委会会计兼任)具体办理有关业务工作。
村新农保服务站主要职责为:负责本村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人员资格、增减变化的初审上报;负责本村保险费收集、上缴;负责本村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注销登记及转保的申报;负责村新农保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十二、本实施细则实施中,如国家和省、市有新的规定,改按新规定执行。

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属单位,工作地点按照实际需要地点不同,请咨询当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为例: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2、负责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内控稽核。

3、负责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农村老兽医、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农村老放映员、老村干部、老村医、老民师八类“老字号”群体补助的发放。

4、指导各县区以上业务的实施。

(2)旬邑县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在哪个位置扩展阅读

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全国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❸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里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办理缴纳。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委、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各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十七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3)旬邑县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在哪个位置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❹ 旬邑县社保卡在哪里办理

摘要 咸阳市旬邑县城西大街电话:029-12333

❺ 咸阳市毛条路社保中心地址

摘要 单位名称x09通讯地址x09邮编x09区号x09联系方式

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里交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银行直接缴费、村协办员代收保费等。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概念,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1、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2、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二十六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
基础养老金指按规定计发标准,由各级财政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全额予以补助的养老金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指参保城乡居民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以及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存储额的支出。
丧葬补助金指在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参保人死亡后,政府给予遗属用于丧葬的补助费用。
转移支出指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转出的个人账户资金额等。

❼ 咸阳市旬邑县社保卡在那里办

摘要 咸阳市长武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里可以办理

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可以到当地社区,村委会就可以办理了啊

❾ 旬邑县中心敬老院怎么样

简介:旬邑县中心敬老院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位于太村镇东河村,建于2009年,占地面积75亩,总投资2100多万元,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
注册资本:198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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