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个人养老保险可以补交。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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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断之后,该怎么补救
医疗停了1-3个月,必须补齐之前的才能享受,停了3个月以上的,除了补交之前的之外,而且还要等3个月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断交之外,其他一旦停交则不能补缴,需要重新开始再次缴纳。但是养老保险只要累计缴纳15年,在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C. 如何补交养老保险
补交方式:
中断三个月以内:原银行卡扣缴人员,中断3个月以内的可通过银行卡进行补扣缴;现金缴费人员须至档案托管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中断3个月以上:
须至档案托管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当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前的养老医疗保险不得补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影响:
(1)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统筹待遇自办理续保缴费当月起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2)在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或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均有6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中断期间及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D. 退休时医疗保险怎么补啊
也就是说买断工龄前,单位给你上了社会保险是吗?医疗和养老是一样的,养老缴满专15年能享受退休,医疗属是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养老符合退休条件,那么医疗不够可以补缴,补缴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个人缴12%(也就是单位和个人那部分都要自己缴),
E. 养老保险补交怎么交
养老保险补交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或信息注销申报表》,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F. 如何补交医保(个人补缴)
根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男必须年满25年、女必须年满20年,办理退休后,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如果中间有中断,可以累计计算。办理退休手续前,只有在缴费时间内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三个月及以内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准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因不按规定时间参保而补缴基本医保费的,补缴段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个人账户不予补划。凡恢复参保的,应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
(6)怎么补交养老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缴纳。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月全额直接划拨,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部门根据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按月征收。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三、欠费处理
用人单位和个人中途未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和个人账户的划拨。同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暂停享受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首先应补清欠缴的保险费和滞纳金,然后再恢复对该单位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