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南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目前,湖南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1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❷ 湖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一个月可以领到多少保险金
退休金不是几句话能算清的。
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要细算。
一般,各地(以城市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除以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216
50195
55170
60139
65101
假设:55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85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85000/170=500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乘以1%乘以当地月工资(退休那一年的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30年。
基础养老金=30*1%*4000=1200元。
注意: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最低为0.4%左右。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1700元。
注意: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3)其他少量津贴。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工资(养老金)。每年会上调一定比例,比如8%、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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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湖南的养老保险交十五年后,每个月能拿多少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6
❹ 湖南娄底工龄22年退休后养老金每月有多少
具体数据不确定,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涉及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很多具体数据不确定,是无法计算当事人退休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❺ 湖南省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湖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全文
❻ 2021湖南退休金是什么怎么计算湖南退休金
一、退休金简介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二、湖南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
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拓展资料:
一、2021年湖南退休金上调
2021湖南退休金上调45元每人每月,那么一年就是540元,除此之外,还会增加缴费年限、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意思是这几类人每个月除了多领取45元的养老金,还可以领取额外的钱。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去年这个数字是2.8元,涨了0.2元。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第三步是倾斜调整,四大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倾斜照顾,包括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工残退休人员。其中,高龄退休人员的年龄起点为70岁,70岁到80岁每月增加20元,80岁以上每月增长3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可以每月多涨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工残退休人员最低增加140元,不足140元按140元增加。举个例子吧,70岁的赵大爷,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是30年,养老金是3000元,此次他能涨多少钱呢?首先50元的定额调整,然后是30×3元=90元的挂钩调整,再就是她属于高龄退休人员,可以再多涨20元,那么她可以享受的上涨金额是160元,增加后的养老金达到3160元,涨幅是5.3%。观察湖南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一个亮点值得点赞,就是倾斜调整人员范围包括4类人,比国家提出的两类人也就是高龄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多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工残退休人员两类人。
❼ 湖南人2017年一次交9万多社保,2022年55岁女性每月可领多少养老金
湖南人2017年一次交9万多社保,2022年55岁女性每月可领多少养老金?
现在都转为社会养老保险了,以后叫领养老金,不叫领退休工资。 个人退休时所领到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
一、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
1、个人账户部分金额:自己交的话,40%进入这个账记,60%进入统筹账户。这个数据在档案中每年都有记录。
2、计发月数:指按人口平均寿命算得的可能应该发养老金的月数,一般男性都是60岁退休,除以139,一般女性都是55岁退休的,除以170。这其中有个表专门定好了的,如50岁退休除以195,65岁退休除以101。
二、统筹部分部分给的养老金,也叫月基础养老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数)% 即个人退休后所得工资=(一)+(二) 如一个人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上有60000元,领养老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为1000元 即=60000/139+1000=431.65+1000元=1431.65元 因为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不断上涨的,所以个人的养老金会随之上涨。
❽ 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关于湖南企业退休养老金标准可以参考下面官方文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4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4.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即认真落实湘人发〔2008〕119号文件规定的解困标准。
6.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1.此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表1),交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调整(附表1和附表2)。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3.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3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调整汇总情况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附件:1.《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表1)
2.《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汇总表》(附表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