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老保险测算公式
养老保险测算公式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贰』 如何计算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多少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包括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因此分为两种计算方式。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指50岁为195、55岁为170。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一、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领取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不同省份的基础养老金算法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下限为0.6,上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计算中,无论哪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领取计算
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0.6)÷2×15×1%=54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1.0)÷2×15×1%=675元
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3.0)÷2×15×1%=135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0.6)÷2×40×1%=144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1.0)÷2×40×1%=18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3.0)÷2×40×1%=3600元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月=每月养老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叁』 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办法如下:
一、在单位就业的
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比例分别缴纳,当前单位缴费一般为19——20%,个人缴费为8%。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本人缴费工资是指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加减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当前为省级统筹)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为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工资基数,按20%比例缴纳,一般是按年缴费。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 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肆』 社保养老金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介绍:
①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②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温馨提示】: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度记账利率×1/12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n≤12)。
养老保险计算解析
1、养老金的多少,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
2、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主要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伍』 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和年限计算的。 社保的最低缴纳年限为累计缴纳满15年,如果缴满15年还没到退休年限的话,个别地区会要求缴纳到退休年龄。
一:养老金是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和年限计算得出的。是要求最低累计缴满15年,如果现在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已经缴纳满15年的话,可能有的地区会要求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通常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二:能领多少养老金?这个要根据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口养老金,视缴纳基数决定。根据各个省市地区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决定,比如说广东深圳和清远的养老金就不一样,因为他们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一样,所以也是差别的。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退休前1年社平工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发月数(60退的话是139),按月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