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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哪些地方要取消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2-07-02 08:56:12

㈠ 听说国家要取消养老金是真是假

你好,辟谣!假的、国务院发文将来是会实行养老金双轨制
《决定》版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权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㈡ 哪五种情况停发养老金

第一种:退休人员没有及时进行生存认证的。简单来讲,就是要进行官方认证,证明你还活着。为了避免已经去世的退休人员家属多领、冒领养老金,大多数地区要对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就是每年的年审。没有及时参加认证的,社保机构就会暂停发放。
等到退休人员认证后,可以继续领取,还会对之前未领的进行补发。未及时认证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失踪时间超出六个月,被申报失踪或者注销户口的情况下,养老金也会暂停发放。
第二种:有多地缴费,或者重复缴费的,退休时没有把缴费记录归集起来,确定具体的发放地区的。年轻时跨地区跳槽,没有办理养老保险记录转移的,或者是因为失业有停缴记录的,恢复缴纳未计入养老金待遇,这些都需要重新核算,并且给相关部门提交证明,才有可能恢复发放。
第三种:违规在多地办理退休,领取双份或者多份养老金。前面有讲到多地缴费或者重复缴费的,无论是多地办理还是多地缴费,每个退休人员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一旦发现有多领的情况,也可能会暂停发放养老金,
违规在多地领取养老金,违规两地或多地办理退休,领取双份或多份养老金待遇的,一经发现,也可能暂停发放养老金,该退的退,该清的清。有的地区也有过往不追,已领不退,之后只能领一份,另一份办清退的。
第四种:退休人员出现违法犯罪记录的。这项规定旨在让我们做一个守法合法的好公民。退休后一旦出现违法犯罪情况,处于服刑期间,也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刑满释放后,会按照复兴前的养老金标准恢复发放,也可以被纳入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范围之内。所以即使是退休后,做人做事也要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之内,才能合法合理的拿到应得的退休金
第五种:退休人员欠债没有偿还。退休人员如果有欠债,且在法院有记录。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院一般会判定把养老金划拨给债权人,直到领取人员的债务还清,退休人员才能领取正常的养老金。也有一种情况,会留给领取人员一定的费用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尽量减少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㈢ 养老保险国家取消了吗

截至2019年4月,养老保险国家没有取消。

2019年4月10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隐忧正在浮现,养老金入不敷出、两极分化的问题渐趋严重。根据预测,到2035年左右,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结余或将耗尽。

2019年4月23日,针对2035年养老保险金将要用光的言论,人社部回应:完全能够保证养老金的长期按时足额发放。



(3)国家规定哪些地方要取消养老金扩展阅读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

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 包下来" 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4、商业养老保险

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㈣ 过渡性养老金什么时候会取消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关于过渡性养老金什么时候取消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主要还是针对于机关单位当中的待遇,而不同的地区,发放时间以及发放标准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补偿比例也是根据退休年限来确定的,像2014年退休的人群就可以获得10%左右的补偿比例,而2022年退休的人大概率是能够获得70%~80%的补偿比例。而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标准这必须满足参保时间以及所在省份的条件,那样才会有资格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最后国企以及事业单位的人可以拿着自己的人事档案,到当地的部门进行认定就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㈤ 为啥国家要取消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现实中,很多农民朋友年轻的时候都没有交过养老保险,根据实际情况,很多地区都已经出台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只要年满60周岁的农民朋友都是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并在每个月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

以广东省为例,农户一次性缴纳十五年的养老保险需要9万多元,这样在60岁之后,每个月便可以领取1200元的养老金。

提醒大家一点:大家在补缴时,要考虑一下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决定自己应该缴哪个档次,更为合算

㈥ 2022年退休人员将被严查,哪些人群的退休金将会被停发

现在年轻人的压力很大,要背负高额的房贷,高昂的教育成本等等。所以老年人也体谅他们,不希望加大他们的压力,养老更多是靠自己。因此,人们的参保意识也不断提高,希望退休后能够靠养老金来维持生活。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也就是有单位帮你缴纳大部分,自己交一部分;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朋友等。

最典型的是很多人找一家公司挂靠,但又没在那里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按照《社保法》规定,一经发现这种行为,不但要退回骗取的养老金,还要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五类是进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人。一旦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那他的资产都要被用来偿债,包括社保在内。如果老赖仍然在领养老金,那就需要退回。据了解,今年以来已经有安徽、新疆等多地发布了通知,有针对性地打击那些“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并要对“违规”人员进行追偿。因此,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否则要承担后果。

㈦ 全国将取消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全国将不可能取消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我们国家的退休政策,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职工达到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纳年限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由于我国以前制度不完善,缴纳养老保险比较晚,很多到了退休的时候并没有缴纳年限满15年,所以国家也出台过一些政策,就是到了退休年龄年限不够,是可以让你补交,补交完成之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以及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㈧ 过渡性养老金什么时候会取消呢

过渡养老金的设立是对一些要退休的工作人员发放一些过渡养老金的待遇,这主要是根据事业单位中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产生的差距进行一些补偿,所以我觉得这样的做法还是非常的不错的,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上面的便利,而且能让退休的老人感觉到温暖,但是这个规定主要是也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在2014年十月份退休的人和在2024年九月份退休的人在这个区间里的人可以享受到这等的待遇,所以这也就表明了,在2024年九月份将会取消这一过渡养老金的设立。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论过渡养老基金能否在2024年过后继续实施,我们都要遵从国家如今的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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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听说河北沧州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取消了是吗如果不是的话,现在是什么政策呢具体点。

哪有这个政策啊,你看下国家的政策吧。地方的虽然和国家略有不同,但差不了多少。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区、市、旗,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同时,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㈩ 7类人将被停发养老金,涉及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看看你在其中吗

法律分析:7类人将被停发养老金,其中包括:1、伪造资料领取养老金的人;2、篡改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3、重复领取多份养老金的人;4、冒充离世遗属领养老金的人;5、没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人;6、正在服刑期间的退休人员;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退休人员。这些都是违规或违法人员,停发养老金自然是应该的,毕竟领取养老金的人也有相关的规定要遵守。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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