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陕西洋县远景规划
法律分析:持续推进42个重点镇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加快实现由镇向城转变,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在巩固提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基础上,重点培育建设15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健全特色小镇激励约束机制和规范管理机制,坚持质量第一、突出特色、市场主导原则,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镇纳入全省特色小镇建设清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类、健康养老类、研学教育类、体育休闲类特色小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B. 洋县政府关于农村交养老保险的政策是什么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2011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陕政发〔2011〕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县区。
第三条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二)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四)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五)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条探索建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第六条从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第七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起步阶段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八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第九条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应当按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第十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组)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提供资助。
第十一条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缴费200元以下档次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为40元;缴费400元以上(含400元)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标准在4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最高补贴标准为80元。财政补贴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其中省级承担50%,市级承担15%、县区级承担35%。补缴年度不享受财政补贴。
第十二条残疾人补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由省财政全额补贴;其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度或轻度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所需资金市财政承担30%、县区财政承担70%。
第三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作和发放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并建立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档案。参保人须持证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录入缴费及个人账户储存额。
第十四条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须做实,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有权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章 养老金待遇
第十八条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按55元/月标准确定。列入国家试点县区的由中央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未列入国家试点县区的,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础养老金暂由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承担50%,其余部分,市级财政承担15%、县区级财政承担35%。
市、县区政府对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增设两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其中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加发10元,80周岁及其以上每人每月加发20元。加发部分市财政承担 30%、县区财政承担70%。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含利息),可依法继承。
第十九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第二十条中青年居民应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第二十一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的养老金由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核发《养老金领取证》,领取人员须持证按月领取养老金并年检(认定领取资格)。
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在一个月内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第五章 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在同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责,制定完善管理规程,规范业务程序,并做实个人账户。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年度预算,及时将缴费补贴及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划拨到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六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七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同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部门在同一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基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制度。按年度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监督。建立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二十九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在所辖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 经办管理服务
第三十条市、县区政府应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注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及时充实人员,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人员及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确保基金安全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十一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机构规格、编制、人员、职能、经费,由市、县区编制、财政部门按程序明确。经办机构按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可优先从事业单位、镇(办事处)富余人员中或从大学毕业生中招聘,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但一律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镇、办事处应依托现有劳动保障事务所、站,采取调整富裕人员、调整业务分工等办法,增强经办机构及服务人员工作能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提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养老金领取证》工本费由县、区财政承担,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
第三十二条市、县区应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并将其纳入“金保工程”和省、市、县区信息化建设范围,统一软件,统一流程,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
第三十三条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做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
第七章 相关制度衔接
第三十四条各县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相关制度衔接按照《汉中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社会保险暨创业就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10〕153号)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及其它优抚政策的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汉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五条市政府成立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补贴资金,全力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市、县区组织、宣传、发展改革、民政、计生、国土、公安、农业、扶贫办、残联、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保,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人以非法手段骗取、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擅自改变基金用途、挤占挪用基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未列入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区应做好充分准备,积极主动争取。并按照中、省、市部署,积极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汉中经济开发区区内的城乡居民纳入汉台区整体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汉台区统一安排,开发区负责落实区级财政补贴、工作经费、人员费用及承办部分具体工作,保证工作整体推进。
第四十二条各县区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汉中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汉政发〔2009〕61号)及《汉中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汉政办发〔2010〕98号)同时废止。
C. 西安去洋县逛逛。请给出旅游攻略我们是学生,穷游。嘿嘿~谢谢好心人。
从城南出站后直达目的地洋县汉运司,在城西边上汉江大桥附近。玩的地方有华阳古镇门票120,朱鹮保护区门票40,蔡伦墓门票20,牛头坡梨园景区免费。有学生证的话门票都是半价。住的地方有胡光轩商务酒店,白云宾馆,洋县宾馆等都是三星级, 价格100到500不等 。 其他的旅馆之类就比较便宜了,但条件也可以想象 。 在县城里面打的就可以,十块钱以内就可以城南到城北或者城东到城西没必要等公交,因为县城公交系统不发达太慢 了。
D. 洋县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1、朱鹮梨园景区
陕西朱鹮梨园景区是汉中市重点旅游景区“四园”之一,始建于2008年,景区紧依洋县县城,毗邻
京昆高速和108国道,西成高铁从景区前方横空而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长青华阳景区
华阳景区地处秦岭南麓的洋县华阳镇,距县城76公里,平均海拔1700m,山水风光以“高、寒、
奇、险、秀”为特点,“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是其气候变化多样的生动写照。“四大国
宝”——朱鹮、大熊猫、金丝猴、羚牛同一区域繁衍,世所罕见。
3、蔡伦墓祠
国家AAA级景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城东10公里的龙亭镇。这里古柏参
天,殿宇栉比,碑石林立,风景秀丽而幽静。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造纸术的发明者蔡伦就长眠
在这里,千百年来在这里接受着子孙的顶礼膜拜,是海内外一切追求文明与进步的人们参观朝拜的
圣地。 蔡伦墓冢巍峨高耸,壮观异常。
4、朱鹮生态园
国家AAA级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城北3公里,
与108国道、西汉高速公路洋县县城出口相接。是集自然保护区与科研、朱鹮保护与观赏、游览、会
务、水上娱乐、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区。
5、洋县黄金峡
黄金峡,是汉江第一峡,系汉江流经本县东南部金水、桑溪和黄金峡镇的一段河谷,全长47公里。
黄金峡自古以滩多势险著称,自环珠台入峡,有24个险滩,出峡口即渭门,最为险阻的有九斗米
滩、拘滩、鳖滩,大、小瓦滩和大、小唐兴滩,不仅滩险,而且景奇。
6、 红二十五军司令部旧址位于汉中市洋县华阳镇红石窑村。
7、智果寺藏经楼智果寺藏经楼位于城西12公里处的谢村镇智果村。
8、华阳古镇是历史上有名的古道驿站(傥骆古道),古军事要冲,古经济政治重镇。
9、良马寺觉皇殿良马寺觉皇殿位于城西17公里处的胥水镇庞家店村。建于元中统二年(公元1261
年),殿长18米,宽15米,高12米,面阔5间,双层假昂斗拱,歇山顶,建筑精良,雕刻别致,是
汉中地区唯一的一座元代建筑。
E. 关于陕西洋县的个人养老保险,有谁知道的说下!
的确是不能买双份的。强制参保指的是你未参保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参保了,出具证明也可以不参加的。
把你的职工个人账户手册复印件或者参保证明寄回家里,交给办事机构就可以了。
F. 洋县牡丹园在什么地方
洋县在朱鹮梨园景区建成全国最大牡丹园,目前,园内拥有9大色系、200多个品种、3000多万株各国牡丹,牡丹园占地一万亩。其中,油用牡丹品种达8000多亩。因其品种数量之多、连片种植面积之广而成为全国之最,被业内誉为“全国最大的牡丹园”。
朱鹮梨园位于陕西南部,汉中盆地东缘,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江横贯其中,古为“汉江明珠”,今称“朱鹮之乡”的洋县县城北郊,依山傍水、沟壑纵横,是融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农业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从洋县城区向北走梨花大道约步行约15分钟。
朱鹮梨园风景区位于县城以北牛头山麓,紧邻傥河,依山傍水,沟壑纵横,绵延起伏,生态绝佳。近年来,洋县县委、县政府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在朱鹮保护区大力发展以有机食品生产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思路,举力打造融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生态园林景观名片。该景区占地187公顷,由“一轴、两核、五区”构成。“一轴”即山脊观光景观轴,“两核”分别为翠湖、郦湖两个人工水体形成的景观核心,“五区“为现代园艺景观区、人文景观交融区、梨园农家风情区、朱鹮生态科普区和山林康体健身区。整个景区分三期进行建设,总投资2.5亿元。目前已投资1000多万元,
G. 洋县这个地方怎么样
呵呵,楼主对洋县感兴趣啊。洋县总人口44万,合并后有20个镇,368个行政村。洋县民风淳朴,社会秩序井然有序,随着交通的大发展,房地产的开发,三大工业园区的建成,重点企业的落户,县城框架进一步拉大。而且洋县生态环境很好,有世界珍稀动物朱鹮,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洋县黑米,有四大发明造纸术之蔡伦墓,有中国最有魅力的古镇洋县华阳等等。了解洋县,评论洋县,挖掘洋县商机,就上洋县网。洋县网是洋县人必上的网站,是洋县最大的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休闲娱乐大型门户网站。洋县网旗下洋县论坛,洋县贴吧,是洋县人很好的交流园地。提供洋县概况,洋县旅游特产,洋县人文历史,洋县特色文化。网络搜索洋县网,点击进入,你会发现洋县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