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后个人账户储蓄金额少了是什么原因就解答,谢谢!
各地的社会保险软件不统一,导致显示有误,可以在转入地的社保要求打印一份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上面就会有详细准确真实的记载了。
㈡ 如果感觉自己的退休金不对怎么办
带着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当地社保局退休处查询。
㈢ 由于工作调转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发现把我个人缴纳金额算的不对,会对我以后享受养老的福利待有影响吗
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帐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如发现数据不符合,可到原参保局核实。
㈣ 养老保险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为什么还是0
可能是网络上查不到,实际账户已经存在了,这个你去当地问一下,账户有延迟是很正常的
㈤ 养老保险转移到异地,再转移,原来的个人账户余额怎么没有
由于各地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规定不一样,造成有的地方在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时,对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是不作转移的,而是直接将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退给参保人员本人。如果你在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时,个人帐户余额没有转,你可直接要求转出地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将个人帐户里的余额退给你。
医保一般只转移缴费年限不转缴费金额的,就是转的话也仅仅是转你医保卡配置的个人账户的钱而已。这个对你个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账户有结余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转外地人员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有结余且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的,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根据本人意愿划入其亲属等人的个人账户,或可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或转入调入单位由其负责报销本人医药费。
医疗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㈥ 养老保险转移后,显示个人账户余额是0,怎么回事
各地的社会保险软件不统一,导致显示有误,可以在转入地的社保要求打印一份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上面就会有详细准确真实的记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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