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院的服务项目都有哪些
从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功能来看,除属于卫生部门主管的老年护理医院(也称老年护理院)与民政部门主管的老年公寓在收养的老人需照料程度上有明显差别外,一般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均未进行功能定位,其收养的老人从基本生活能自理的一直到长期卧床不起、甚至需要"临终关怀"的。这些养老机构只是在机构内部按收养老人需照料程度的不同,分成专门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等几类,实行分部或分区管理,尚无专门收养需专门护理和一级护理的养老机构。
如体检、娱乐、康复训练、读寿星大学、参与寿星农庄的种养殖、送饭、洗衣服、搞卫生、组织各种文娱活动等等。但是不是每个养老院都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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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以下四种基础服务:
1、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2、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紧急救助服务: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2)青岛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扩展阅读: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创新机制。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改进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
(二)坚持政府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政府要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
(三)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管办分离,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各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社区居家养老
网络-养老服务
3. 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化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 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都可以通过社村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行设置服务项目,统一管理,以便搭建起“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化养老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4.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是什么
服务项目如下:
1、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2、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紧急救助服务: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基本原则如下:
(一)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创新机制,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改进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
(二)坚持政府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政府要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
(三)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推进事分开、政社分开,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管办分离,放开市场准入。
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各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5. 养老服务能提供的老人服务内容有哪些
以家庭为核心,以村(社区)为依托,由公益性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其主要内容是:以生活照料、家政维修、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安全防护、文化体育等;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是指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各类机构。 据了解,这种求救求助呼叫系统是由呼叫器、电话线、信息处理平台共同构成的一个信息发送与处理系统。呼叫器装在孤寡老人家的电话机边,遇紧急事情或需要帮助时,老人只需按下相应按钮,求助信号便自动通过电话线,发送到信息管理中心。 “家庭呼叫器”服务项目,只要需要,拨通该医院热线服务电话,即可安装,随叫随到,这一应急措施使空巢老人心里有了底,为该医院周边社区20多万百姓提供了便利;加之该医院近年来不断推出便民、利民的医疗服务措施,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自费购买服务对象。除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外,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也可向本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服务申请,由服务机构(实体)指派助老服务员提供有偿服务。 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等服务 一是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二是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是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 其余是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和其他。分别包括: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心理疏导服务。 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6. 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三条市、区(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教育、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政府的老龄、残疾人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的有关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养老服务工作。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程度以及养老服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所需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捐助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发展养老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中介服务、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章规划与设施建设第六条市、区(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发展趋势、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养老服务发展目标、服务设施布局以及规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七条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第八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民政部门编制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九条城市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下同),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已建成居住区和老城区中未达到居住区规模的居民片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不到前列标准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前两款规定的标准和建设区域及其毗邻区域的现实、预期需求,按照方便老年人和适当集约的原则,统筹考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第十条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占地不少于二亩、建筑面积不少于四百平方米、床位不少于二十张的标准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能够满足规定服务范围内百分之七十以上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标准建设。
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用地、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有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以划拨方式用地的其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建设单位代为配建或者建成后回购,并将产权移交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
以出让方式用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区(市)人民政府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回购,并将产权移交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途或者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不得侵占、破坏养老服务设施。第十三条养老服务设施因公共利益需要搬迁、拆除的,应当征求市、区(市)民政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予以重建或者易地建设。建设期间,应当安排过渡用房,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7. 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什么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养老方式之一。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主要内容是举办养老、敬老、托老福利机构;设立老人购物中心和服务中心;开设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老年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婚介所;开办老年学校;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庇护服务等。
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
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在21世纪上半叶所面临的巨大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8. 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都有哪些
在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与社村通智慧居家养老系统相结合开发出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以云架构的模式支撑开展智慧养老服务,采取全天候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 真正做到“让老人生活的舒心、安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
9.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10. 养老服务项目有哪些
养老服务项目具体有以下几点:
1、生活照料类。为老人提供托老、购物、送餐、代购物品、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顾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陪护、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服务;
3、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4、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看望、电话问候、谈心交流等服务;
7、应急救援服务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有需要的独居、有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安装“一键通”电话,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疾病和意外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第八条 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