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类人将被停发养老金,具体是哪七类人
7类人将被停发养老金,其中包括:1、伪造资料领取养老金的人;2、篡改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3、重复领取多份养老金的人;4、冒充离世遗属领养老金的人;5、没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人;6、正在服刑期间的退休人员;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退休人员。这些都是违规或违法人员,停发养老金自然是应该的,毕竟领取养老金的人也有相关的规定要遵守。
正在服刑期间的退休人员,就算是达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也应该停发养老金,直到这类人员出狱为止。因为,养老金是我国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福利,对于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人员,应该予以相应的惩罚,暂停他们的社会福利也是一种惩罚。
B. 以个人身份参保者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吗有什么依据
我认为以个人身份参保者是可以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主要依据就在于最近我国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根据最新的通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C. 补缴养老保险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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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将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进行补缴后,应继续缴费至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其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低于15年的,可延长缴费到满15年为止,延长缴费至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低于15年,需一次性缴费满至15年为止,可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养老保险补交范围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需本人自愿,可按照个人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就是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劳服公司、城镇集体企业、家属工厂、五七工厂等)、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多方面的原因离开了事业单位或解除了劳动关系,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又未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都会具有城镇户籍。
D. 企业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前一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当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上一年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当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当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各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 划型标准 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要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调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