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农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金一般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基础养老金完全是由你们当地来进行财政补贴的,广东地区,据我了解大概是175元左右,并不是很高,当然今年如果增长的话可能会接近于200元,我们姑且按照200元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Ⅱ 农村养老保险金额是多少
基础养老金最低55元。
农村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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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2021广东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广东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如下:
1、参保人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
2、从7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4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60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3、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根据相关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农村养老金政府补贴如下:
1、政府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
2、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其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的,补贴30元,个人缴费240元的,补贴40元,个人缴费360元的,补贴50元,个人缴费480元的,补贴60元,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70元,个人缴费960元的,补贴80元,个人缴费1200元的,补贴90元,个人缴费1800元的,补贴100元,个人缴费2400元的,补贴110元,个人缴费3600元的,补贴120元,参保人未按本通知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予补贴;
3、对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在补贴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补助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为其个人缴费档次金额减去100元补助。
4、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市、区财政共同承担,除中央财政补贴外的其余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建设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Ⅳ 广东省农村老人养老金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Ⅳ 农村养老保险一月多少钱
那么农民要怎么缴纳农村养老保险?
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了,刚开始满60岁的农民都能够领到55块的养老金,现在涨到了70块钱一个月。很多农民都以为以后自己退休也会直接有钱领,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到实施时满了60岁的农民才不需要缴费就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而之后的农民,都是必须交钱才可以享受。所以农民朋友可别苦苦傻等着60岁就可以领钱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现在各地不同,缴纳的时间跟标准不一样,农民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咨询,看看当地是什么时候可以缴纳。一般村里的村干部都会一家家宣传讲解,所以也不用太着急。
缴纳多少钱,怎么缴纳最划算?
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档次有不少,从100-3000都有。首先说一下如果只是想领基础养老金的话,那每年缴纳100块就可以了,这样就有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但是如果有更高的追求,那自然不能缴纳那么少的养老保险了,毕竟是多缴多得。
从上图可以看出,缴纳100块的块,个人缴纳部分的养老金只能领到107-70=37块,而缴纳500块每年是95块,缴纳1000块是165块。
此建议农民朋友每年可以缴纳1000元的养老保险,这样的话收益不错,对于大部分农民朋友也可以承担得起,一家两个老人一年只需要交2000块就可以了。
这样老人未来每月至少可以领到235块的养老金。要知道在广东等发达地区,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就有350块了,未来15年内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肯定会上涨,所以以后回本很快的,农民可以放心缴纳养老保险。
总的来说,现在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也可以享受养老金了,是一个非常好的惠农措施,农民们千万不要不缴纳,否则退休后连每年70块的养老金都领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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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2017年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领取多少钱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领取多少要根据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Ⅶ 南雄市有关农保问题了解
南雄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 32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粤府[2009] 12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农试[2010]1号)、《韶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韶府办〔2011〕28号)精神,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南雄市农村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第三条 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第四条 新农保实行南雄市级统筹。
第五条 南雄市人民政府保证新农保基金征集和待遇给付。新农保基金及其收益和养老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第二章 新农保基金的征集
第六条 新农保基金的来源:
(一)农村居民个人缴费;
(二)集体补助;
(三)国家、省、市、县(县级市)各级政府补贴;
(四)新农保基金的利息;
(五)其他收入。
第七条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参保人的缴费方式为按年缴费。
第八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货币形式通过上级规定储蓄银行托收,参保人应按时足额缴费。
第九条 参保人员应当于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人选择的下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凡未申报或未按要求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按其上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第十条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成员参保给予补助,补助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省、市、县(市)三级政府对参保人进行缴费补贴,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各承担三分之一,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县(市)级政府补贴调整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补贴方案报韶关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二条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按最低缴费档次由南雄市政府给予补贴,本人不缴费。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含)以上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至领取待遇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逐年缴费期间出现中断缴费的须进行补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不作为间断缴费),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也可选择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对趸缴部分的财政补贴,在其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前,由各级财政逐年拨付,在其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后,剩余趸缴年限的缴费补贴按趸缴当年各级财政负担的标准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
本办法实施时,年龄不满45周岁(含)的参保人在达到领取社会养老待遇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继续逐年缴费至缴费年限满15年止,从其符合申领养老待遇条件时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继续缴费期间享受政府补贴。
第十四条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对参加新农
保的农村居民给予资助。
第十五条 退伍军人回乡后参加新农保,如果其服役期间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应视同新农保缴费年限;服役期间参加了军人养老保险的,应做好与新农保的衔接,军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保费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按新农保规定继续缴费。
第三章 新农保待遇
第十六条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按月领取农村社会养老金:
(一)年满60周岁;
(二)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
本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户口在同一村民小组的子女(含外出务工者,不含外嫁女)必须参保缴费;或者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养老金。
第十七条 新农保社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55元由各级政府补贴给付,其中国家财政负担基础养老金的50%(27.5元),省级财政负担13.75元,市级财政负担6.88元,县(市)级财政负担6.87元。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而调整。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年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由南雄市政府给予补贴。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中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如初次领取待遇时年龄大于60周岁,其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应减少,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第十八条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申领养老金的年龄以户籍年龄为准。
(一)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60周岁不足1年的参保人,按1年缴费,并在达到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其填表申领待遇的时间为待遇计发时间,对以前月份不予补发。
(三)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但未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其到龄的次月起全额补发养老金。
第十九条 按月领取待遇的参保人死亡时,其亲属应当在
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除政府补贴外,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由法定继承人或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按月领取待遇的农村居民户口迁出本市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继续支付社会养老金。
第四章 新农保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第二十条 新农保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参保居民唯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一条 参保的农村居民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全部转移。
参保的农村居民在缴费期内出国定居或死亡的,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由其继承人继承,政府补贴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 新农保基金管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农保基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平调、侵占或从中提取费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从农村居民参保之日起,为其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并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新农保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分别记帐,单独核算。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七条 相关制度衔接
(一)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在不同时段分别按本办法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按如下办法处理:
1、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其新农保个人帐户储存额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新农保缴费年限折算后,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具体折算办法由省另行制订。
2、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储存额转入新农保个人帐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
(二)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
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统一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养老
保障制度并入新农保制度。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被征地农民,转为按照新农保规定参保缴费和计发待遇,并加发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原个人缴费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的人员,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领取老年津贴的被征地农民,停发老年津贴,改发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符合粤府办[2010]41号文件规定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的人员,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标准为其单列计提养老保险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南雄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新农保的宣传发动和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经办人员、资金、设施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九条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农保工作。
第三十条 韶关市社会保险南雄办事处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基金的征收、管理和待遇核发、档案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
第三十一条 南雄市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新农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十二条 对在参加新农保申报、登记、缴费、待遇领取
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冒领、多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Ⅷ 现在农村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3、政府补贴。(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Ⅸ 农村养老保险一个月领多少钱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月可以拿多少钱
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农村户口养老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第一、投保人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下个月开始,到保险关系所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用《缴费手册》换取《领取手册》,按规定逐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领取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以投保人缴费的档次、金额和年限确定。在目前的利率标准下月领取的标准为:0.008631526×养老金的积累总额。
第二、投保人年满60周岁后身体仍很健壮,若自愿延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应根据延期年县(最长不超过5年)重新计算发放标准,重新计算后的标准高于原发放标准。
第三、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的,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其余额。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丧葬费。
第四、投保人70周岁后仍健在的,领取养老保险金不受10年限制,可按原标准一直领取到去世为止。
Ⅹ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新农村养老保险
现在开始参加新农村保险,到了60岁时一次性补缴够15年就可以领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