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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抚养老人与孩子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5-31 05:35:01

⑴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如何维权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维权办法如下:一般来说,老人可以与子女自行协商处理。若双方无法就赡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的,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⑵ 父亲70了无力_养有病儿子怎么办

赡养生病已婚的孩子要看具体情况。第一,如果这个70岁的老人没有体力,没有经济能力,就没有责任赡养生病已婚的孩子。第二,如果这个生病,已婚的孩子已经有自己成年并且有能力照顾自己的父母,那么这个70岁的老人对这个生病,已婚的孩子也没有责任赡养。第三,如果这个生病离婚的孩子没有自己的孩子或者自己的孩子,年幼无力成抚养自己的孩子,父母这个70岁的老人。又有体力又有经济条件,他必须继续协助抚养这个孩子,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要注意,只是协助抚养,不是全部。
父母无力抚养,能否将孩子交与他人收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完收养手续后,可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未办理收养手续可以进行收养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一实质要件: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二形式要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但在现实中,欠缺形式要件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收养关系大量存在。如果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律宣告此类收养关系不成立不仅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生活习惯而且会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事实收养关系是予以有条件的承认,具体来说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收养关系发生在1991年《民法典》颁布之前的;其次,必须符合《民法典》对收养人资格的限制条件;最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父母子女的名义生活多年,亲友、群众或有关组织对收养关系予以认可或证明。

⑶ 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怎么办

法律分析: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核实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⑷ 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怎么办,可以由国家来养吗

对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⑸ 子女不赡养老人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⑹ 赡养老人不赡养孩子该承担什么责任

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先与儿女协商,协商之后仍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方面,子女都应该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⑺ 无能力赡养老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赡养人确无能力赡养老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⑻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没有能力去赡养又是如何规定的

1、如何赡养老人: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1)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继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我国《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我国《民法典》第1074条第2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⑼ 子女无力赡养生病老人,老人两口欲轻生,该怎么办

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近日,在河南南阳,一对年迈的夫妇在桥旁边打电话边哭,附近的民警担心老人落水,于是便前去劝告老人,得知老人因没有钱再继续做透析,四个子女因无力救助相互推脱,导致两位老人相约准备轻生。民警与其子女联系后将老人送回女儿家中。还有一位老奶奶,姓刘,今年76岁,鄠邑区玉蝉镇人,轻生时因洪水被困在河道上。据老奶奶所说,她的4个儿子均不愿意赡养她,去年她摔断了一条腿,至今还没有痊愈,今年老伴又去世了,于是做出了跳河轻生的举动。

父母陪伴着子女成长,子女长大了,就该报答父母的恩情,不应让父母产生轻生的想法。子女如若不履行义务,会受到谴责和制裁。法律对于老人的养老问题和子女应尽的义务都有相关的规定,最后的时刻,父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诉讼。

⑽ 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法律分析: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有以下方法:1、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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