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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对重残养老保险金怎么发放

发布时间:2022-05-16 02:56:25

Ⅰ 国家对残疾人的养老保险和退休有哪些优惠政策

疾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有很多,只要市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残疾人养老保险,一般都能享受最低保障。不过,各个阶层的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是不一样的。

国家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规定,只要是本地户口,有残疾证的,男满16周岁不足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足55周岁,都可以进行残疾人养老保险,享受残疾人养老保险的优惠,时间不超过15年补贴。

国家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提出,对参加该保险的一级、二级的残疾人,精神疾病一级、二级、三级的重度残疾人,按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规定进行全部补贴,其它伤残人士,按照最低缴费规定的50%进行补贴。

为了方便残疾人按照最低标准缴费,每年的10月1日之前,残疾人可以向街道等组织部门提出参保申请,随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确保残疾人能第一时间及时办理完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公务员退休费及提前退休优惠政策: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发放依照黔人通,(2002)4号文件规定,按其本人在职的职务工资加级别之和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按90%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及以上的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工作年限满面10年及以上不满面20年的,按70%计发

5,已办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的退休费比例。

资料扩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a new type of pension insurance for rural residents)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新型保险模式。

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它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资料来源:网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Ⅱ 日照市莒县农村养老保险怎样交莒县养老保险按照百分之多少发放

按照3%的利息发放,例:去年59岁,今年领取的是去年存入的帐户利息和基础养老金

Ⅲ 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渠道和标准是什么

发放渠道一般都是打到社保卡里面的,少数地区会有别的领取方式。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是基于你所缴纳的社保地区,以及社保档次来进行决定的,缴纳的地区偏一线城市,且社保缴纳档次偏高,那么你的养老金相对的就会多一些,但是最直接影响社保养老金的多与少的是你所缴纳的年限,缴纳的年限越长,那么每月领取的越多

Ⅳ 养老保险是怎样发放

不是你那样理解的,具体发放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中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

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4)莒县对重残养老保险金怎么发放扩展阅读: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参考资料:网络:养老保险金

Ⅳ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怎么发放发给哪些家属

一次性抚恤金,应当是由姥姥姥爷、两个孩子分别继受,对于孩子的部分可以由他们的监护人进行监管。丧葬费是用来进行丧葬事宜的。建议丧葬费交由姥姥姥爷,一次性抚恤金分成4份,3份由姥姥姥爷领取,代位管理,另一份交由爷爷奶奶代位管理那个孩子的财产。
让他们出具收条,还有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主要是确认对方与死者的亲属关系。

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Ⅵ 重残人农村养老保险能提前发放吗

为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从依月依日起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年满依吧周岁不满陆0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年满依吧周岁不满陆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城镇年满四5周岁不满陆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按照参保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依5年。 补贴申请:(一)自愿按最低缴费比例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应在每年依月依日至依依月贰0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提出当年个人缴费补贴申请。(二)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还需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表》。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依月依日至依依月贰0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本人不需缴费,《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由本人留存;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于核定缴费当月的贰0日前,到指定金融机构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50%,另50%由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补助: 申请:第一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第二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依-依.5倍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第三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依.5倍以上的,但是本人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未婚、离异、丧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具体数额每地方不一样,根据当地财政情况而定

Ⅶ 养老保险最后怎么发放

1、办理退休后,我国已经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发放给个人;
2、缴纳养老保险后,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会给一份养老缴费凭证,有的地方是不给的,但所有地方在每年都会给你一张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对账单。
你也可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帐户情况。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Ⅷ 莒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有谁知道

莒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老有所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第三条具有本县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四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五条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墩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 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以后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第六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并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赞助。
第七条 政府缴费补贴。省、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县财政对参保人每人每年缴费补贴为15元,省补 贴待方案出台后计入个人动账户。
第三章建立个人账户
第八条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省、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九条 参保人如因特殊情况中断缴费的,保留个人账户,以后继续参保的,个人账户可以连续计存.
参保人缴费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暂停缴费,待服刑期满后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继续缴费。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条 凡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第十一条政府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每人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55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适时调整机制。
第十二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相同).
第+三条参保人男女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
15年的,可按最低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不享受缴费补贴),从缴费满15年的次月起计发养老金。
本暂行办法实施时,已满60周岁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检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同住一个乡镇)应当参保缴费。
第十四条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参加人享受待遇后死亡的可一次性享受3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斯间已到龄的,暂缓办理
领取手续,待服刑期满后次月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待服刑期满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第五章与原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
第+五条对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农民,原则上应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部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折算缴费年限。折算后不满15年的,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逐年或一次性补缴差额部分,并享受政府补贴;,本《暂行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农民,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十六条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者保险领导小组是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履行职责,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3、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行为;
4、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七条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小组是全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机构。职责是:
1、监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组织及县乡镇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2、监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实施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
职责是:
1、履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监管职责;
2、制定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3、对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单位,其所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实施本乡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职责是:
1、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2、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资料信息收集和录入、个人档案建立及统计等工作;
3、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
4、做好参保人的参保登记、待遇资格初审、生存验证、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条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农委、公安、民政、计生、审计、广电、统计、农联社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七章基金管理
第二+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县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性质和用途.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基金损失,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伪造证件或者利用其它手段多领、冒领养老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Ⅸ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发放

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如下:1、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3、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Ⅹ 残疾人可以提前拿到养老金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残疾人作为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因为身体某个地方的障碍,导致了失去部分劳动能力,与正常人相比确实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即便是在社会上找个工作都相当困难,而且还受一部分人的歧视。

对于一二级重度残疾的标准,主要是以第二代残疾证为标准,以残疾人的等级标准来办理,提前享受农村养老金待遇。但对于三四级的轻度残疾人,养老金需要自己缴纳,享受养老金的年龄必须达到60周岁才可以领取享受养老金。

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两种具体情形

在法定年龄中,还包括在企业生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的女职工,可以按照50岁提前退休;在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8到10年,达到目录内规定标准,男55周岁,女45周岁,可以提前退休;被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0%,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周岁,女45周岁,可以提前退休。

如果比照工伤等级简单判断,那一二级一般能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提前退休。三四级也有希望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以上一般只能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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