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河北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
法律分析:2021河北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如下: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 河北农民养老金涨了多少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之前已经有过调整,预计明年还会再次上调15元左右,具体的上调幅度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标准而定,部分地区已经调整至180元每月。政策导向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金的政策将会继续,只是此项政策个别地方还尚未实行,具体要向当地咨询。一次性缴纳政策也是多缴多拿的原则,以农民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为基准,另外男性必须在45周岁以上,女性必须在40岁以上才可以补缴,补缴年限不超过10年。一次性补缴10w元左右,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1300元左右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全国养老金统筹后河北省的养老金会下降吗
养老金发放标准没有改变。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账户和个人养老账户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所以全国统筹对养老金发放的金额标准影响不大。
4. 百度河北省保定市居民基础养老舍是多少
1、“新人”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新人”是指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2006年1月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
“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2年底以前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取值为1.0,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本人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于1.2时,按1.2计算,也就是1993、1994、1995这三年,缴费工资指数最低是1.2,高于1.2时,按实际指数计算。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实际指数计算,即1996年以后缴费工资指数按本人当年实际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在岗职工省社会平均工资。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求得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中人”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中人”是指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
“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一)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同“新人”。
(二)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三)调节金。调节金为调节金基数乘以计发比例,调节金基数为130元,计发比例2006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10%,直至取消。同一年度退休的人员,调节金数额是一样的。
5. 2021年河北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
法律分析:一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增加22元。
二是挂钩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然后再跟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比例是1.4%。
不仅如此,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年至不满26年期间的增加9元,满26年及以上的增加19元。
这意味着,工龄长的企业退休人员是非常受益的。因为缴费年限越长的话,年限挂钩调整金额是越高的。
而且此条只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并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以,这一点也是有助于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看到这里,相信企业退休人员会拍手称赞。
4类人可以享受养老金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70周岁至74周岁增加2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增加40元。
二是艰苦边远地区也可以享受倾斜照顾,一类地区增加15元,二类地区增加20元,三类地区增加25元。
法律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与河北省近五年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比较,主要有五个特点:
1.调整发布时间提前,去年,河北 省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消息的时间是在7月8日,今年,则在6月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调整方案,比去年发布调整时间提前了一个多月。
2.定额调整水平降低。2018年以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2元为最高,由于受到疫情影响,2021年定额调整水平没有增反而降低了3元。
3.缴费年限调整降低较多。2017年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最高为每年增加2.5元/月,2018年至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的标准基本都降为1.5元,2020年调整标准上调为2.32元,今年降到最低点,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32元。
4.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有所提高,今年退休人员按本人去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次基本养老金,今年不降反涨,比去年调整比例提高了0.62%。
5.倾斜调整水平略有降低,高龄老人倾斜调整水平和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水平都比2020年有所降低,高龄倾斜调整水平全部回到了2019年前的调整水平。
6. 河北省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档能交到多少钱。
河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标准为8000元。
河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
7. 河北省退休金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
法律依据:《河北省2021年退休养老金调整公告》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8. 河北省养老保险退休后最低拿多少钱
法律分析:按照0.4%的比例上涨养老金,目前在各省份属于最低标准。适当倾斜调整,针对高龄老人的老龄补助也并不算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