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怎么算
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举例来说: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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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缴纳养老保险的年份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在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
无论是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缴费,还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费,两者的缴费年限均属于实际缴费年限。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报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累加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其未缴费的月份和年份不能计算缴费年限,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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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怎么规定的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
(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至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正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职工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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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办法如下:
一、在单位就业的
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比例分别缴纳,当前单位缴费一般为19——20%,个人缴费为8%。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本人缴费工资是指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加减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当前为省级统筹)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为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工资基数,按20%比例缴纳,一般是按年缴费。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 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E. 社保缴纳年限怎么计算方法
1、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92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工龄视同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实际缴费年限是92年10月后参加工作人员实际交纳社会保险月数计算的社会保险年限。
3、实际缴费年限按缴费月数累计,如果转移单的月数有误,尽快到社保查询,医疗的计算方法基本与养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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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养老保险怎么算
法律分析:养老金的详细核算办法有:补缴金额公式为: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缴费份额乘补缴系数。
个人帐户金公式为: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11%乘补缴系数。
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需交纳部分的公式为: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个人缴费份额乘补缴系数。然而有必须留意的是核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996年。
按照我国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的大小、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低都有直接关系。
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法律依据: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G. 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和年限计算的。 社保的最低缴纳年限为累计缴纳满15年,如果缴满15年还没到退休年限的话,个别地区会要求缴纳到退休年龄。
一:养老金是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和年限计算得出的。是要求最低累计缴满15年,如果现在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已经缴纳满15年的话,可能有的地区会要求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通常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二:能领多少养老金?这个要根据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口养老金,视缴纳基数决定。根据各个省市地区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决定,比如说广东深圳和清远的养老金就不一样,因为他们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一样,所以也是差别的。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退休前1年社平工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计发月数(60退的话是139),按月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