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想转换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底可不可行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八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并 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呢?实际上转入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重复缴费问题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 一般应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办理程序如下,一,社保机构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重复缴费的月数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得到社保部门的时间准寻与认可,无论是集体办理还是个人办理,都要按步骤按要求,直接到社保部门经办 不要委托在外的机构和个人,以免上当受骗,办理前要先权衡自己的经济实力是否能承受,以免能力不足而后悔。
Ⅱ 支付宝里面买的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转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吗,这个可以在哪里问
支付宝里面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省一级的。这项养老保险只有县区一级的。你所说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也是不存在的。养老保险目前分为三种,第一种为职工养老保险。第二种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第三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你可以到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社局社保中心去详细咨询。
Ⅲ 居民养老保险怎样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更换社保卡吗
不需要转,如果你符合参保城职养老保险,如,属于4050下岗人员或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你可直接申请参保,参保城职保险后,居民养老保险就会自动失效,办理退休时会自动累加养老保险年限,不需要更换社保卡。
Ⅳ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能互转吗
是可以互相转移的。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办理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Ⅳ 城镇居民社保转城镇职工社保怎么办理
摘要 您好!由我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Ⅵ 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成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可以和当事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合并,但是合并时只是个人账户余额的累计,并不涉及到当事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时长。
简单来说,只是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记入当事人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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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个人农村养老保险可以转成城市养老保险吗
现在没有农村养老来保险,统源一叫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论是城镇和农村,都是一样的待遇。一样的缴费标准,没有必要转移到城镇。也没有城市养老保险。只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因为从缴费形式,计算待遇,都是不一样的,不能互相转移。如果参加工作,可以由用人单位给予办理参保缴费,同时停止缴纳新农保,到退休年龄,可以合并计算。
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么
不可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领取的额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直接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转为职工养老保险。
Ⅸ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如何转移
法律分析:可以。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办理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