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目前,我国的老龄化社会面临哪些挑战
1、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挑战最为直接。
首先,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出了挑战。
其次,人口老龄化对现行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
再次,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金支付能力提出了挑战。
最后,人口老龄化必然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战
2、 人口老龄化挑战劳动力结构的调整能力
3、人口老龄化挑战消费产业的服务能力
一方面,14岁以下人口的消费总量逐渐下降,该群体的整体购买力也随之下降,针对该年龄段所生产的服装、日用品、保健品以及文化教育等数量及产业相对减少。
另一方面,老年消费品需求增大,老年人口消费总量持续上升,从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结构,影响人们的消费偏好。
㈡ 法国的退休金改革为何引起公愤改革内容是啥
——析法国近期社会冲突的深层原因
22日,法国交通系统大罢工造成巴黎地铁站内人满为患。
22日,法国政府、交通部门和工会“三方会谈”首轮谈判宣告破裂!致使全国陷入混乱的交通大罢工由此进入第9天。除罢工外,接连两天法国均爆发了示威游行。医务人员、教育系统、公务员、警察、邮电、航空部门职工、烟草店老板、渔民等社会各阶层人士均“大街上见”。法国社会冲突因萨科齐总统推出的体制改革而进入高潮。
起因:退休金改革
这次社会冲突与1995年希拉克总统和朱佩总理推出同样改革而引发大罢工几乎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社会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法国国内和全球化高速发展中的国际大 环境两个领域。从理论上来说,从9天前开始的交通部门大罢工,首先是因退休体制改革而引发的。法国因各种工作性质的不同,规定了多种特殊的退休金制度。其中地铁和铁路职工因工作艰辛而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养老金政策,即可以在支付37.5年的养老保险金后全额领取退休金而退休。这样,其他国家职工大多要干到65岁才能退休,而铁路和地铁职工可以提前退休。
问题在于37.5年所交纳的退休保险金,并不能支付提前离职职工的退休金,国家必须对亏空部分进行补贴。早在十几年前法国政府就酝酿着要取消这一特殊政策。一则国家已经负担不起这笔大约30亿欧元左右的支出,这占法国国家各种补贴的6%。二则铁路和地铁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早已与当年制定这一政策时大为改善,不再存在特殊艰苦的问题。法国有些制度确实制定于很久以前,如国家歌剧院职工所享有另外一种特殊退休的制度制定于1698年!而铁路职工养老金制度制定于1855年。1945年曾对旧制度做出了一定的修正。但总的来说,开煤烧的火车和今天按按电钮的高速列车的工作,两者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因此萨科齐总统下决心要修改所有特殊规定,将交纳退休保险金的年限一律提高到40年,以填补国家赤字。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铁路与地铁特殊养老金涉及的人数并不多,但铁路和地铁职工并不准备放弃他们的这一“既得利益”;或说他们同意放弃,前提是国家进行另类补贴,但如果这样,对政府来说等于没有改革。因此双方谈判破裂,即在讨价还价中尚未找到一个平衡点。由于交通是一国经济命脉的“血管”,一旦堵塞,后果严重。9天来,法国每天因罢工而损失近4亿欧元。
目前工会组织决心要给政府点颜色看看——毕竟二十多年来在法国罢工者从未尝过败绩。而法国政府也一再强调,这一次“绝不再让步”。萨科齐指责工会以少数人利益拿全国公交乘客作为“人质”,是不可接受的。政府显然在动用一切力量,试图削弱罢工者的决心和意志。双方冲突肯定将会加剧。
斗争:劳方维护权益
但这次罢工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2.5年的退休金问题,而涉及更为深层的因素。
冷战结束后,东方社会主义阵营瓦解,以市场经济和民主体制为代表的西方现行资本主义制度成为全球主流。“历史终结”论被及时地提出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际社会普遍认为,阶级斗争从此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全球都将共享“和平红利”——一个富裕、和平、民主的世界将会甚至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
然而全球化和对利润的追逐,却使资本主义的本质重新充分地表现出来。冷战时的“福利资本主义”现在看来并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而是在社会主义阵营存在的情况下的一种“让步政策”而已。当外部的压力消失后,这几年西方国家内部,特别是法国,追逐利润变得日益疯狂。事实上,就在法国政府以解决赤字为借口要取消铁路和地铁职工的“特殊退休制度”的同时,其他不公平的现象却在法国社会迅速发展。法国社会几十年来首次明确向资产者倾斜。
只要举几个例子即可理解这一不公平现象的严重性质: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由于石油价格的上涨而盈利高达90亿欧元,但这一盈利却只对执股者分红,即资本的胜利。在要求铁路和地铁职工勒紧裤带的同时,政府却通过立法,将高达150亿欧元的税收还给法国最富有者(通过税收封顶政策)。当政府决心修改特殊退休金制度的同时,法国大老板的退休金或赔偿金却提高到历史空前的程度(理由是向美国看齐)。事实上有专家指出,改革特殊退休金制度给国库只能带来区区2亿欧元而已。但给富人减税一项就使国家多支出150亿欧元。这是无法说服穷人的。
但法国政府这样做也并不是没有理由。法国在全球化背景下,竞争力越来越差,原因就是法国人工资太高。法国的出口越来越困难,贸易赤字不断增加。不对富人减税的话,就会有很多资金流向低税收的周边国家,特别是一些小国,如比利时、卢森堡等。因此,法国政府这次确实是下定决心要将改革推到底。
结局:最后一次罢工?
事实上,从欧洲的范围来说,这一改革与欧洲目前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英国早在十来年前就由撒切尔夫人强行改革而将自由经济推给英国人。人们对英国煤矿工人长达一年半的大罢工惨遭失败至今记忆犹新。德国也在默克尔上台后左右翼联手向工会“宣战”,迫使德国社会接受一系列痛苦的改革。法国目前可能是欧洲“最后的一个堡垒”。
社会学家们注意到的是,在英、德等真正推行了全面自由经济的国家,罢工已经成为一种“奢侈行为”。工人在严酷的社会背景面前,已经没有选择。法国如果这次罢工失败,政府下一步的改革措施必然是放宽解雇条件,随后即降低工资,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利润收入;也就是说,穷人将日趋贫困化……2006年当时的政府总理德维尔潘推出“首次青年雇佣法”就是一个先例。当时工会和学生的示威、罢工,在执政党内部因争夺总统大选起内哄的有利时机,获得了成功。但这一次,则不是那么容易取胜了。
对此,右翼政治家和左翼工会领导心里其实都很清楚。法国预算部国务秘书桑蒂尼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漏出了一句真话:“这次罢工很有可能是法国的最后一次……”言下之意非常明确:一旦罢工失败,从此工会力量将走向消亡。事实上法国公众对公务员罢工带来诸多不便也都心甘情愿地忍受,就是因为他们的罢工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被雇佣者。在法国,私营企业职工几乎无法罢工。如果这次罢工失败,用不了多久,宪法规定的罢工权利,将会成为一种摆设。
法国选民也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法国政治图谱这几天正在迅速地朝着两极分化。极左翼的“工人革命团”领袖贝尚什诺的民望因明确且全面支持罢工迅速上升,相反对罢工至今态度暧昧的社会党总统候选人罗亚尔则直线下跌。两者在民意测验中已经持平。这非常说明问题,也证明法国社会危机正在加剧,而工人们也明白了这一点。在罢工获得成功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出现了高速火车系统遭致人为破坏的现象。这是绝望中的工人的一种无望挣扎。对此,政府与工会都是一致的:破坏者将遭致司法的无情镇压…
法国改革养老金制度(综述)
新华社记者 ;郭京花
法国总理若斯潘21日宣布对法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改
革,虽然只是提出了改革方向,并没有具体措施,但仍在法国
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
二战后,法国建立起来的养老金体系实行的是分配制,即
用企业和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分摊金作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退休金管理机构把在职人员的分摊金汇总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给退休人员。这种分配方式打破了新老企业和盈利高低企业间
的差异,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负担不匀的问题。退休人员欲拿到
全额退休金,在私营部门供职者要达到40年工龄,公立部门的
职员须达37年半工龄。法国的养老金制度十分繁杂,除了多行
业的基础系统外,还有各行业的增补系统。
近年来,法国养老金制度遇到了无法回避的难题。一是社
会面临人口老化,战后出生、被喻为“婴儿潮”的一代人从20
05年起将逐渐步入退休行列,老年人口比例将剧增,而就业人
口相对减少,每年进入劳动市场的人数将少于退休人员。二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更长了,预计到2040年,
法国人的平均寿命将比现在提高6岁,男性和女性将分别达到8
0岁和89岁。寿命的延长意味着对养老金需求的增加。
法国计划委员会去年向政府递交的一份报告指出,按现在
的养老金制度,法国的退休金金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
例将从目前的12%增加到2040年的15%左右,而1959年,这一
比例仅为5.4%。从在职与退休人员的比例看,目前10个在职
人员供养4个退休人员,40年后,这一比例将是10∶7。若要保
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就业者,维护社会各方人士的利
益,改革养老金制度势在必行。
改革养老金制度是法国近年来历届政府面临的棘手难题,
因为它涉及到各个社会阶层和所有人的利益。若斯潘提出的改
革方向强调坚持退休金分配制这一基本原则,立足于通过刺激
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数,来应对养老金制度
所面临的挑战。
面对退休人员即将大增而带来的压力,若斯潘决定进一步
加强去年设立的养老金储备基金,将其数额由今年的200亿法郎
增加到2020年的1万亿法郎,以渡难关。这笔钱从哪里来?若斯
潘说,来自国家在国营企业中所占有的股份,比如法国电信公
司。具体办法是拿出部分股份还是用股息作为储备基金,还有
待进一步研究。
政府提出将逐步缩小公职人员与私营部门的职员在领取全
额退休金所需要达到的工龄方面的差异,但未提出具体措施。
若斯潘只是建议将公职人员的部分奖金纳入退休金计算。政府
对各种增补系统的改革不作硬性规定,但希望由劳资各方谈判
协商解决。
若斯潘还宣布在两个月内成立有关养老金制度的方向委员
会,由劳资代表、国民议会议员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任务是保证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连续性,同时就养老金制度各种
不同系统间的平衡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
法国舆论界普遍认为,若斯潘的改革计划谨慎,能在多大
程度上解决问题,尚需观察。
㈢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困境
我国与其他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第三阶段,探索性改革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全部展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迫使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传统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阶段,个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实行试点阶段。2000年12月,国务院第42号文件《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国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在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这个制度积累了经验。
第五阶段,全国覆盖改革阶段。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一决定主要针对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显现出的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总结我国20多年来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探索和实践经验,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2001年以来东北三省试点实践的基础上作出了改革决策。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型保险计划,由此初步构建了我国现代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框架。
第一个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对城镇企业职工强制实行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广。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我国政府鼓励当地政府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和试点。
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它由政府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建立,企业或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通过商业机构运营,给付水平由缴费和投资收益率决定。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尚处于零星发展的状态。
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它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后两个层次中,企业和个人既可以将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存入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也可以选择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
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经济水平较低,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工业比较落后,农业比重较大,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的差异很大,加上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原因引起的各种利益差异,使新旧矛盾相互交织,情况极为复杂。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造就了我国特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其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如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的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空帐运行,没有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基本养老计发方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调剂能力还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等等。
三、国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
在养老金方面,瑞典和英国两国的养老金制度都包括统一标准的国家的养老金,与收入相联系的补充养老金,各种职业津贴等制度层次。日本的养老保险也分为三个层次: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组合年金、厚生年金基金。德国养老保险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养老保险。美国有多种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比较发达。截止2007年底,我国已有北京、天津等13个省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辽宁、安徽等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它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全国1800多个统筹地区,成为世界上一道独特的“景观”。养老保险基金的分散管理,在实践中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是限制了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低层次统筹的格局加剧了资金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二是加大了基金管理的风险,增加了基金监管的难度;三是过低的统筹层次,导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
瑞典养老金的覆盖面具有普遍性,凡是达到在瑞典居住或工作的法定年限者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金制度。英国的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也具有普遍性,它的条件是所有满足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所规定的年龄和资格标准的老年人都可以领取。德国养老保障的受益人涵盖普通雇员、矿工、公共部门、雇员、自雇者;农民、农业工人,被排除于制度之外者很少。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一般限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固定职工,而占人口较大比重的农民群体和数量逐渐增多的灵活就业者,还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的框架之内,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说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社会化程度不够,其所应有的保障功能还未实现。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的发展实践来看,尤其是总结美国、新加坡等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比较规范的国家的先进经验,养老保险必须建立在一整套严密的法律体系支撑下有效地发展下去。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是与国家养老保险立法不完善密切相关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备,完善养老保险立法已是当务之急。迄今国家对养老保险尚未单独立法,代而行之的是各种政策、暂行规定、通知、决定等低层次的行政法规模式,且经常变动的政策文件,缺乏整体性和权威性。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原则性的依据,不少退休劳动者的养老费用被拖欠,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维护,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缺乏实施的物质基础。(四)我国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国外的养老保险资金一般说来有三条渠道:劳动者缴纳受保工资的一个比例,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一个比例,政府做出一定贡献。发达国家中采取双方负担的标准模式是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缴费通常与收入水平相联系,受保工资有一个最高限额。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但大多数国家雇主比例更高。政府的贡献来自于国家总收入,也有少数国家取自专项税收(如烟草税、酒精饮料税)。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征缴养老保险收入及其利息收支、财政补贴,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养老保险费的欠缴与流失情况十分严重。另一方面,由于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养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导致部分地区的收不抵支,原有的积累逐渐减少。此外,养老保险管理费用的不合理增加导致养老金开支更加“吃紧”。
(五)我国领取养老金年龄过轻
为了适应21世纪老龄化社会,1994年日本把领取养老金的起始年龄推迟到65岁,对没有工作或低薪的劳动者,可在60~64岁期间支付部分养老金。瑞典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相联系养老金的年龄资格未满65岁。美国通过一项国会立法,将退休年龄从65岁推迟到67岁。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是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特殊工种职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和企业为减轻职工下岗和事业压力,通过采用提前退休的方式解决就业的矛盾,实际上就是把就业的压力转移给养老保险,把近期问题推向远期。
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战略构想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践以及当前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为我们深入思考养老保险制度科学发展的路径,提供了充足的土壤和养分。现实的约束条件决定了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原有的制度安排推倒重来,但是,却迫切需要对原有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完善。
(一)推动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
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从理论上讲有两种路径:一种思路是自下而上,从县、地市再到省级统筹,从而进一步发展到全国统筹。这种思路看似较为稳妥,实则十分缓慢。目前我国采用的就是这种思路。另一种思路是自上而下,一步到位。一步到位实行全国统筹,企业缴费形成的统筹账户资金统一由中央政府筹集、管理、调剂和调动,个人账户资金由省级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这就将名义上地方负责、实际上中央出钱的暗补变为明补,充分明确中央政府承担养老保险的财政责任,进而增强人们在养老保险上的预期和信心,增强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建立统一制度、统一规则的全国“大一统”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城乡全面覆盖、人人皆有保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养老保障体系,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政策需求,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才是解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问题的根本之策。有媒体报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动因是财政负担问题。若仅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将成为“头痛医头”的改革,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降低到企业水平,而公务员养老改革却不纳入改革的范畴,必将增加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阻力。将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公务员养老改革、农民工养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国养老制度的“碎片化”将从“二元”演变为“三元”“四元”,其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将更加严峻。
(三)加强养老保险政府配套措施
政府应当建立专业的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及时全面地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公开化,并切实实行问责制;让承担缴费义务的直接责任主体劳资双方及其代表组织工会和雇主组织参与养老保险事务的监督管理;国家加强养老保险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用法律法规及时解决在养老保险参保、退保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资金安全性,强化保险费的收缴功能、达到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保险基金支付风险。
(四)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新来源
通过征收特种税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政府可以考虑征收遗产税、消费税,以及从个人所得税、利息税中划出一定的比例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还可以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等渠道筹资。一些专家建议建立保险基金对企业的持股,使其获得了稳定的基金来源,增强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的能力;同时,企业因让渡了一部分产权,也有利于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给社会保险体系。这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有助于企业改革。按照行业、地区,参照企业现行的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确定资产的平均报酬率,将历年来政府从企业中提取的超过这一水平的资产收益视为投资抽回,将国家的再投资和政府补贴视作投资追加。投资抽回与投资追加的差额,即资产存量中劳动积累形成的部分。
(五)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应适当延长,不同性质的劳动者不应“一刀切”规定退休工龄,即不分职业、学历,劳动者统一按到规定年龄实行退休。而且性别也不应是退休年龄的考虑的必要因素,劳动者的学历、职业应列于新体制制定退休年龄的考虑因素。采取“一刀切”规定退休年龄,将造成高素质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同时对高学历的劳动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议新的养老保险立法将劳动者的学历作为参考因素来规定退休年龄,应比未接受高等教育者延长若干年。
五、总结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加剧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进入21世纪后,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的挑战。不断出现的养老统筹层面低、筹资难等问题,已使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不从心;而传统的养老模式与现实要求相距甚远。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和完善上,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模式进行大范围甚至全国性的社会统筹,必须认真分析中外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准确定位制度改革方向,结合我国国情与经济实力,正确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从而构建符合国情和深得人心的新的养老保险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目前,我国老龄化社会面临哪些挑战
1、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挑战最为直接。
首先,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出了挑战。
其次,人口老龄化对现行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
再次,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金支付能力提出了挑战。
最后,人口老龄化必然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战
2、
人口老龄化挑战劳动力结构的调整能力
3、人口老龄化挑战消费产业的服务能力
一方面,14岁以下人口的消费总量逐渐下降,该群体的整体购买力也随之下降,针对该年龄段所生产的服装、日用品、保健品以及文化教育等数量及产业相对减少。
另一方面,老年消费品需求增大,老年人口消费总量持续上升,从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结构,影响人们的消费偏好。
㈤ 养老金革命的名词解释
发达国家养老金系统的风险水平在逐步提高。越来越多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所期待的终生保障,到头来只剩下一些养老金承诺和毫无价值的借条。
这种局面是如何造成的?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必须做些什么来重新思考、重造和改革失败的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革命》一书对造成当前养老金危机的原因进行了逐条分析。本书由获奖作者,全球公认的养老金和投资分析师基思P.安巴克希尔(Keith P.Ambachtsheer)撰写。书中涉及的研究探索为商业、劳工、政府和专业群体成员,在养老金设计、组织架构、投资信念、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和结果披露等方面提供了适时而深刻的见解。[1]
《养老金革命》揭露了当今养老金方法的缺陷,进一步提出了一种新的安排由于几十年无效的养老基金监管遇到了当前退休人员数量激增的事实,传统的养老金计划目前依赖借款和借来的时间在艰难地运行。《养老金革命》揭示了决策者从现在开始能够做什么及必须做什么才能够扭转这种危险局面,以及如何通过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数以百万计的员工提供退休收入
㈥ 从养老危机看保险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一、“九五”情况回顾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下所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涉及城镇,一般不包括农村地区)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职工的医疗、养老以及贫困救济负全部责任;企业在职工安全保障方面的支出全部计入经营成本。目前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将终身雇佣改造为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合同制以及通过市场竞争就业,将由企业承担的医疗、养老等安全保障转移到社会统筹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将企业全额负担本企业职工全部安全保障费用改变为企业和个人共同向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统筹体系负责对职工个人的保障金发放。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大国,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只能以“低水乎、广覆盖”为基本原则。从1998年以来,这个“低水平”的基本含义是确保城镇家庭的基本生活来源。
1999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确保“下岗”职工生活费足额按时发放。政府财政仍是实现这一保障目标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中央财政直接投入255亿元,比1998年增加了近100亿元。到1999年末,全年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190多万,其中实现再就业的有450多万,到年底还有下岗职工约650万。到1999年末,93%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90%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全国有9433万职工和29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9900多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100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部分地区已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在1999年基本实现,全年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00多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98%以上。全年还补发前期国有企业拖欠的养老金120多亿元,其中地方筹资5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76亿元。
1999年7月,我国政府出台了提高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政策。到10月1日,全国600万下岗职工、80多万失业人员和270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得到相应调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增加86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44元,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60元。
1999年,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外,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仍保持在3.1%左右。按照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要求,全国启动了100个城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试点,有45个城市初步实现市内劳动力市场计算机联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落实“三年千万”的再就业培训计划,为390万下岗职工提供了职业指导和培训。创业培训也在全国30个城市开始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
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截至199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已达9900多万,比上一年增加了1900多万,是历年来覆盖范围最大的,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0多亿元,基金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年底每月有超过100万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比年初增加40%。
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分别制定了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用药管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和结算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基本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全国有24个省份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315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占总数的90%。
在社会福利事业方面,1999年末我国全国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108万张,收养8l万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6572个。全国667个城市、1682个县已全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525.7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0亿元,接收社会捐赠6亿元。
二、“十五”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
1.“下岗”职工归入一般社会失业人口,失业保险基金可能出现收支赤字
在1997年国有企业富裕人员大量涌现的时候,我国采取了一个体制转轨过程中的过渡性政策,即为“下岗”职工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富裕人员离开劳动岗位后可以有三年的期限去重新接受劳动技能训练、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在这三年中这部分失去工作的职工可以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和政府仍要为他们发放生活费。在此期间,“下岗”职工人数未被统计在社会失业人口之内,他们的生活费也不由社会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但从2000年起,按照最初的政策期限,已领取生活费三年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将开始需要与原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他们的生活保障将由社会失业保险基金负责。2000年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人数将达500万人。这个数字已经接近1999年末时我国的社会登记失业人口(670万人)。
1997年,我国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的单位60.3万个,参加失业保险的总人数为7961万人,占同期城镇从业人员17705万人的45%。1997年底,失业保险基金共节余97亿元。由于“下岗”职工将很快归入一般失业保险范围,从1999年1月起,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3%。1998年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为5l亿元,其中,发放失业救济金20亿元,医疗补助金0.7亿元,丧葬费76万元,抚恤金300万元,转业训练费6.6亿元,其他19.7亿元,管理费4亿元。共有158万人领取了失业救济,人均失业救济水平为1291元。1999年我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9900万人,比1998年增加1900万人。同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125.2亿元,比1998年增加56.8亿元。当年基金支出91.6亿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32.7亿元,用于医疗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等支出的部分为1.42亿元,当年基金节余33.62亿元,累积节余159.85亿元。
根据物价和工资水平推算,2000年人均救济水平可能会达到1400元。如果2000年由“下岗”职工转换而来,新增500万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那么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将至少要增加70亿元。从1999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看,在2000年,我国的社会失业保险基金可能将开始出现较大收支赤字。
2.养老保险基金现收现付制度可能难以长期维持
1999年,我国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965.12亿元,支出1924.85亿元,当年节余40.26亿元。全国累积节余733亿元。但各地区出现严重不平衡。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沿海7个省累积节余454.76亿元,占全国节余总量的62%。与此同时,有16个省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以1999年的支付水平计算,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节余只够支付养老金5.06个月,比1998年减少了1.72个月。1999年我国全国养老金收缴率为93.25%,比1998年提高了3.01个百分点。1999年全国月人均离退休费为494元。当年实缴养老保险费与缴费工资之比为21.56%。
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7年才开始实施的。按照这个制度,职工的养老金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帐户养老金,筹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11%缴费,其中企业负担3%,个人缴纳8%,长期积累,退休后,每月按总积累额/120计发;另一部分基础养老金,相当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筹资仍沿用现收现付模式,由企业按工资总额的5%缴纳。目前与这个制度相应的最大问题是,在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和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中没有先期的缴费积累。这部分人的养老金只能依靠养老保险基金的现收现付。而这部分人在新制度实施前领取的工资中已经作了养老金的扣除,这部分扣除在原有国有经济的体制下被用作了投资。这就是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支付与企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隐性负债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采取了长期加大企业统筹费率的办法,期望逐步消化隐性债务。这个改革方案面临的挑战是,目前的企业既要为新制度下的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又要为原有制度下欠缴的个人帐户提供基金,形成了严重的双重负担,据预测,如果企业完全承担这种双重负担,我国企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率从2000年到2030年将持续高达35%左右。这显然是企业无力负担的。
从目前学者讨论的情况看,我国应对这一挑战的主要思路集中于三个选择。(1)出售部分国有资产,用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2)发行20年至30年期的超长期国债,用财政的发债收入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3)通过开征利息税等新税种,并指定新税种收入用于补充养老金收入不足。事实上这三个选择可能需要同时采用才能应对可能的养老保险金支付危机。
3.企业经营状况不良导致保费不能足额收缴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不良,养老保险基金一直不能足额收缴。一些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无力缴纳或以各种方式拒缴。1998年有些地区的收缴率(实际收缴额占应收缴数额的比例)甚至降至50—60%。不少地区已出现养老金收不抵支,进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养老金拖欠问题。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至1998年3月底,全国共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6.79亿元,涉及离退休人员283万余人;欠缴养老保险费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5000家,欠缴金额170亿元;欠缴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0家,占同期欠缴的48%。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共欠养老保险费359亿元。这种状况在1999年仍未得到有效扭转。从2000年的情况看,由于市场状况有所改善,这种欠缴情况估计会有所好转。但总体上看,养老保险费不能足额收缴的难题仍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存在。
4.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社保体系面临提高缴费率的压力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统计结果显示,从1991年至1996年,全国参加养老统筹的在职职工数年均增长4.3%,而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数年均增长9.0%;参加养老统筹的在职职工的负担系数由1991年的0.21提高到1996年的0.26.从今后情况看,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剧。为支付中老年职工养老需要的缴费率也会进一步提高。这很可能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企业的缴费率越来越高,也就有更多的企业无力缴纳或拒缴,为维持支出压力,则需进一步提高缴费率,直至最后出现收缴和支付危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1.26亿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人,占人口总数的比重将达18%,到2050年将达到4亿人以上。
5.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仍未找到完善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长期性问题是保险基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方式。从发展过程看,我国的社会工资水平上升较快,从而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额也将不断提高。如果再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个人帐
户积累部分的基金迫切需要有安全、稳定、且收益率较高的投资方式以实现保值和增值。在1999年以前,我国的保险基金几乎只能用于银行储蓄或投资于国债。由于从1996年以来,我国一年期储蓄存款的利息率水平已经从10.98%降低到2.25%的历史低点,国债利息也发生了相应降低。储蓄或投资国债的收益已经微乎其微。在2000年,保险基金被允许进入证券投资市场,但为规避风险,只能投资于市场中的“证券投资基金”,不能直接地进行股票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基金缺乏获取投资收益的渠道,实际上面临很大的未来支付风险。近来,我国很多学者以及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都在呼吁,我国应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以鼓励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而非间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估计在不久的将来,保险基金,其中包括政府控制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基金都有可能被允许进入股票投资领域。
三、主要政策展望
2000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六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条保障线”制度,企业再就业中心要向下岗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他们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二是企业和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予以保证。对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支持。三是各地方务必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四是要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提高保险费征缴率。在城镇强制推行以养老、失业、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险。五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适当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六是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使下岗职工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基本生活,转向享受失业保险,走向劳动力市场就业。
从目前看,2000年及以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具体措施将集中于以下若干方面。
1.实现养老金社会发放
我国前期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由行业统筹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在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曾将由企业负责发放的养老金改革为由企业所在的行业统筹。但这种行业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而且,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高有低,也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公平预期。从1998年9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由行业统筹移交给了地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即实行统一的地方统筹。原来实行行业统筹的铁道、交通、电力、水利、邮电、民航、石油、中建、有色9个行业和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实行了地方管理。在地方统筹的基础上,1999年,我国开始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改革。即将原来通过企业发放的养老金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通过省银行、邮局等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这样做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还可以使离、退休人员不受企业的一些行为或经济效益的影响,通过养老金的社会发放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资料,1999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0%以上的地区有6个:上海市100%,福建省91.4%,山东省89%,陕西省84%,云南省83.6%,重庆市80.8%。在2000年中,退休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相脱离、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服务的工作将在全国普遍推开。
2.强化养老金征管
2000年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将增加200万人;总数将达3100多万人,养老金全年支出预计达2000多亿元。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切实有力措施强化养老基金征缴和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对过去屡次发生拖欠的地区、企业应当实施重点监控。因历史原因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有关责任机构和企业应尽快补发。在强化养老基金征缴方面,对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正常发放工资的欠费企业,要逐户追缴欠费;对有资金能力而拒不补缴的单位,应当坚决依靠法律手段征缴。要争取在2000年末使全年的养老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000年的另一项重点工作是要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力争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中,要特别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作力度。估计这些企业中的参保人数将增加1200万人。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扶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2000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规定,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税赋优惠的基础上,2000年我国在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可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1999年l—10月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比前一年同期增加了391.7%,2000年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将继续进一步地成倍增长,主要是增加对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其他需要救济居民的支出。(2)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重点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障金不到位的问题,努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3)通过减持国有股股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发行长期国债的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采取非常措施弥补由于历史上国家对职工的“隐性负债”而形成的资金缺口。此外,从目前看,至少对一些下岗、事业人口集中的老工业基地、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补贴仍是必须的。各地也已普遍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支持省内欠发达市、县以及省属企业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
5.建立现代化的管理系统
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民政部已开发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软件”,正在全国推广应用。目前,我国地级以上的城市已初步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网络。估计在今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内,计算机管理网络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的县、市、区,最终形成全国性的现代网络规范管理。
6.继续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只有将现有的8亿农民划归社会保障网,我国的社会保障才能成为一项完全意义上的基本社会制度。目前民政部已经承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列入民政部2000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其总的思路是因地制宜,稳定推进,不搞“一刀切”。已经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在管理和操作上可借鉴城市的管理经验,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尚未建立这一制度的地方,要继续做好调查研究和摸底测算工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7.加快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步伐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相对滞后于失业及养老保险。1999年我国全国确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只有28个省(市)。到1999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94万人,比1998年增加83万人。同时,有23个省开展了大病医疗费用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保人数为147l万人,比1998年增加383万人。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但总体看,医疗保险的发展落后于失业与养老保险发展的现象将可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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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带来的压力
2005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浮出水面。2006年1月1日,养老新政开始实施,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做实个人账户、调整新的计发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实质性举措。直面二十年养老保险改革难题,养老新政开始步入艰难的攻关战。
老人:新政影响不大
老章是名退休干部,正如一首歌里唱到的,“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歇歇了。”如今的他,每天遛鸟、打太极拳、跳健身操,生活过得悠闲自在,而支撑他幸福晚年的经济支柱,则来自于他现在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
而老章的大学同学老汪的晚年境遇则大不一样。老汪退休前是一家企业的工程师,他现在的退休金还不到1000元钱,支撑一家人的生活只能说是勉强够用,为了下岗的孩子和自己的晚年着想,老汪在退休之后又去一家企业当起了会计。
对于中国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老汪的情形更代表了大多数普通老人的养老现状,日子过得拘谨而节制,和想像中的幸福生活还有一段距离。
“这次的养老金改革对老人的影响不大,就是说目前老人能拿到的养老金不会有任何变化,既不会减少也不会增加。”
这是专家的看法。
实际上,这次养老新政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保证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了解,为了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金发放,近五年来,中央财政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补贴金额高达2093亿元。
据了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各项缴费比例已高达40%,在亚洲地区仅次于新加坡。为维系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转,不得不挪用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形成了约7400亿元的空账,并且每年还在增长。
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中出现的最大难题,就是巨额“隐形债务”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亏空达8000亿元,且每年以1000多亿元的规模持续扩大。
中人:养老新政的受害者
“20年以后等我老了,能领到的退休金会因此变少吗?”在一家企业工作的马勇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悲观。已过而立之年还在为事业打拼的他并没有过多地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但他对自己未来养老金是否会减少显得十分在意,“到那时候,社会上竞争压力肯定会更大,养老金要是少了,生活质量如何保证?”
“改革意味着政府将通过提高社会统筹的比例来筹集更多的资金,以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专家的看法是,在基础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个人账户规模的缩小,将使在职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水平缩水。
有人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名养老新政实施前参加工作且在新政实施后才退休的职工,如果他的平均月薪3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再假设10年后本地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退休后,他在政策变化前后各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如果按养老新政之前的养老金政策看,这名职工在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是880元;如果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即实施养老新政后,那么他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690元。
也就是说,在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后,这样的“中人”职工每月的养老金少拿了190元。对此,“新政”给出的应对办法是,国家将专门对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补偿,但发放标准和形式尚未有明确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中人”在改革前并无个人积累,这意味着国家对这部分人负有“隐性债务”,“养老新政”实际上是通过牺牲在职一代的福利,来保障退休职工的福利。而且,再过30年,现在在职的一代人将到退休年龄,中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的顶峰。届时,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不足的情况下,为了支付日益增加的养老金,如果政府仍然采取现行的政策,即进一步缩小个人账户比例,提高社会统筹比例,将使未来工作的新一代个人账户养老金进一步减少,最终可能使养老金制度完全成为现收现付制。从养老金支付的自身规律看,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而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大国,没有积累的养老金制度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
新人:养老不易
李楠可以说是一个新新人类,80后出生的他刚刚参加工作还不到3年,但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还不够自己用,谈到养老,他就一脸愁容,年轻时攒不下钱,老了以后怎么办呢?
刚参加工作的刘志坚最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样一件事情:自己结婚以后,如何来照顾双方的老人,虽然父母一再告诉他不用担心他们的养老问题,但刘志坚还是觉得父母加起来不到1000元的退休工资在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不够用。
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超过了14%,到2030年,中国人口结构将从现在的15个劳动力供养1个老人变为3.3个劳动力供养1个老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将使得养老成为一个大问题。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一位学者认为,西方国家进入老龄时期一般都花费一百年左右的时间,而中国从控制生育到进入老龄化只用了18年时间。“我们这个社会‘未富先老’,所承担的养老责任越来越繁重。”